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台州市委和临海市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规范性文件草案。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关政策、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领域的统计工作。 (二)负责就业促进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的指导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监测分析制度。完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三)承担人才开发有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人才工作有关重要政策措施。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综合管理,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负责技能人才队伍综合管理,推进技工院校建设,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负责人才国际交流合作有关工作。 (四)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作。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政策和标准,依法对其基金进行监督,提高基金统筹层次。落实社会保险省级调剂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预测预警分析,拟订应对措施,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拟订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完善经办服务体系建设。 (五)承担收入分配、人事管理和表彰奖励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工作。 (六)负责劳动关系、劳动保障工作。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制定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完善工时制度和职工休假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查处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家庭服务业发展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收入分配体制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更体面劳动。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破除人力资源开发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统领,加强整体谋划、系统设计和改革落地,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内设机构主要有: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财务、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和仲裁信访科。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 (三)人才开发和市场科(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牌子)。承担拟订全市人才宏观政策和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编制发布人才开发目录相关工作。 (四)劳动关系科(挂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牌子)。拟订劳动关系协调政策、就业发展规划、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负责人力社保类办学、培训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承担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相关工作。 (六)工资福利和奖励科。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福利和离休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社会保险科(挂社保基金监督科牌子)。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企业单位职工、个体劳动者、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行政审批科。负责统筹体制机制改革和业务标准制定工作。 (九)财务核算科。负责局本级和所属单位的财务核算和监督;编制财政预决算,制定并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定期编制并上报各类报表和报告。 (十)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地点为:临海市大洋街道河阳路319号,临海市总部经济商务区1201大楼17楼 联系电话:8511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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