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以下简称“市农合联”)和市供销社合作经济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合作经济的改革与发展。 (二)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构建具有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服务功能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综合平台。 (三)市供销社承担临海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农合联执委会”)工作,代表市农合联理事会处理市农合联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指导临海市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开展涉农服务。 (四)承担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综合服务社和消费、金融、医药、文化、物流等领域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密切同农民的联系。 (五)指导与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现代服务网络建设,发展“互联网+”现代流通方式,为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 (六)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和各项为农服务工作,受市政府授权,承担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的储备,适度调控市场。 (七)负责临海市供销烟花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负责对所属专业市场和供销系统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八)维护各级供销社和农合联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向上级组织和本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社员的诉求,提出工作和政策建议。 (九)履行全市集体社有资产所有权代表和管理的具体工作。 (十)代表市农合联理事会做好农合联资产经营公司和农民合作基金的管理工作,确保农合联资产和农民合作基金保值增值。 (十一)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对农合联内部的资金互助会(社)、保险互助会及其联合会进行业务指导。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临海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内设机构为三科(综合业务科、合作经济指导科、财务资产管理科)、两室(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一中心(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具体工作职责为: 综合业务科:研究制定全市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重要农资商品和农产品购销政策;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和各项为农服务工作,做好农资储备工作,适时调控市场,完善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等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废旧物资和农资等特殊商品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对外投资或投资退出方案的拟定和实施;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社办企业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开拓农村市场,做好抗洪救灾工作;负责统计数据汇总上报工作。 合作经济指导科:负责和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和联合;指导基层供销社的组织建设;负责指导系统体制创新;负责发展合作经济的政策协调;负责参与组织兴办农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及农村综合服务社,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负责农民合作金融体系,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农民合作基金和农合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日常运营。 财务资产管理科:负责机关财务管理,资金调剂使用;指导本系统财务会计工作,检查监督下属企业财务会计工作;负责系统内政府相关扶持项目申报、审核、监督等工作;负责社有资产的运营和监督,保障社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社有资产流失;负责社有资产基建项目实施和监督;负责对外投资的审核和管理;负责对参控股企业经营状况的动态监督,指导企业的规范经营和管理;做好下属企业的财务审计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室:负责综合材料、文件的起草及信息宣传工作。负责机关考核考评工作;负责会议会务、文电处理、档案管理、保密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党务、工会、群团、妇女和离退休老同志管理等工作。负责系统综治、信访工作。 监事会办公室:具体承担监事会职责。制订监事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本社财产的保值增值,维护本社合法权益。 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为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以下简称“市农合联”)会员提供生产技术指导、庄稼医院、气象信息咨询、农业保险咨询等服务。为农合联会员提供农资应用信息、农产品营销(农博会)、农村电商、财务代理等服务。为农合联会员提供农信担保等金融服务,推动构建农合联金融服务体系。组织农合联会员参加供销行业国家职业技能资格培训。负责农民信箱日常信息维护、信息合法性把关与考核,在工作上接受市农业农村局监督与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