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三)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和重大行政决策审核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五)指导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 (七)指导管理本系统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 (八)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