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综合执法局“暖商助企十二条”新闻发布会通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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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好!非常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暖商助企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今年3月27日,临海市出台暖商助企十二条,同时配套出台商圈、出店、占道三类外摆导则,依法依规放宽商户经营限制,从“管理至上”转向“发展优先”,进一步破限解缚,以丰富便捷消费场景增强居民消费意愿。下面,我从制定历程、指导思想、主要内容三个方面,简要介绍“暖商助企十二条”支持举措的相关情况。 一、制定历程 3月1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浙江省大力提振和扩大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围绕消费领域反映最多、呼声最强、需求最旺的事项,从居民增收、居民减负、大宗消费、服务消费、提升品质、优化环境、减少限制等七个方面,开展专项行动。我市聚焦“减少消费限制行动”,市政府第一时间发布《关于有序推进商业外摆 进一步提振消费的通知》。随后,市综合执法局制定出台了《提振经济促消费“暖商助企十二条”支持举措》,支持符合条件的临街商铺开展外摆经营,目前已打造赤城路特色宋韵市集、人民路海鲜排档一条街等外摆区,孵化插花摊位、栗子小屋等便民平台。 二、指导思想 一是核心原则。坚持“规范有序、包容审慎、创新赋能、服务民生”的城市管理原则,对商户放宽户外广告、临时性堆物、商业外摆等方面限制,重塑城市空间,让道路成为市井“烟火气”的展台、小微经济的孵化器。 二是发展定位。“暖商助企十二条”在平衡商户经营需求与市容管理,保持城市街面干净整洁、沿街商户管理有序规范的前提下,构建“政府指导、属地管理、商户自治、社会监督”的协同治理体系,旨在实现“商业布局更合理、城市烟火气更浓厚、市容环境更优美、群众生活更美好”的目标。 三、主要内容 “暖商助企十二条”支持举措共涉及12种放宽政策限制的情形,并配套商圈外摆、出店外摆、占道外摆等三类导则。 一是政策解缚,要“市容”也要“繁荣”。“暖商助企十二条”坚持科学规划、规范有序基本原则,助力消费氛围营造,优化综合行政执法服务,允许商户在自有红线范围内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和经营。商场、综合体等可利用自有场地,设置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商户可在自身商铺出入口、玻璃门、窗上等位置张贴招聘、招商类海报、宣传张贴物等。另外,移动式宣传牌匾、功能性指示牌、落地式企业标识也在允许之列,在早晚间非营业时段允许商户在门口临时堆放消毒餐具等物品。 二是拓展场景,要“规范”也要“烟火”。统一设置“出店外摆、占道外摆、商圈外摆”三种类型并配套相应导则,明确设置要求、申请流程、管理评价等内容。商圈外摆需遵循“合法合规、便民利民、协同共治”原则,不得超出用地红线,严禁占用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等。出店外摆要在经综合评估认定的商业街区、特色路段等范围内开展,提前预留行人通行区域,严格落实“门前三包”,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占道外摆为规范流动摊贩管理设立经营区域,分为疏导点、服务点、特色市集(流动摊贩集中区域)等多种形态。 三是精细管理,要“执法”也要“服务”。成立综合执法、市监、商务、公安、信访等部门和属地镇街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外摆审核、日常管理等具体工作。商户组建自治组织,参与日常监管,实现自我管理、自我促进、自我发展。同时,推进首违不罚和包容审慎监管,变“刚性执法”为“柔性监管”。构建多方协同管理体系,围绕噪音、违停、燃气安全等方面开展“综合查一次”,集成行业合规指南和风险预警功能,实现扫码即查,引导企业自主合规经营。 我就介绍这么多,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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