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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44/2023-13277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12-04
发布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
【新闻发布会解读】《临海市“好食来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日期:2023-12-04 11:08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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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好食来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以新闻发布会形式进行,发布会由市政府新闻办主持,市委常委、副市长宋江涌作主发布,市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郭志钢,市供销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茅海波,市社发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郑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叶方相等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各界有关媒体记者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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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副市长宋江涌作主发布,简要阐述了临海农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和打造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意义。他表示,打造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是临海市委市政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高水平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全方位建设高效生态农业强市的重要抓手,我们将以“好食来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打造为契机,进一步树立品牌意识,强化品牌管理,提升我市农产品竞争力和附加值,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让临海更多的农副产品走向全国各地。

随后,宋江涌就“好食来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体系建设情况作详细介绍:

一、建立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的品牌推进机制,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及镇(街道)的工作职责,并确定由农产品营销行业协会和市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品牌管理和运营。

二、建立了“规范化、标准化、精品化”的品牌管理体系,制定了《临海市“好食来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3—2027)》,从品牌管理、产品质控、产品供应、品牌推广、品牌融合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划;制定了《临海市“好食来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办法》,从企业规模、资质、荣誉和品牌创建认可度等方面对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审核评价和动态管理,实施严格的品牌使用退出和产品质量追溯机制。

三、建立了“多平台、多渠道、多元素”的品牌营销模式,在台州府城景区紫阳街内开设首家“好食来临”旗舰店,搭建“帮农客”线上线下销售平台,同时与明康汇、世纪联华等知名渠道商开展产销对接;完善冷链仓储、预冷保鲜、城市配送等基础设施,依托社发茂阳冷链物流中心,联合邮政、顺丰,构建覆盖城乡、辐射省内、连通省外的冷链物流体系;引入专业机构对品牌进行总体策划、创意设计和形象宣传,全方位提升品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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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出台《临海市“好食来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使用管理办法》的背景?

市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郭志钢答:为规范临海市“好食来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以下简称“公用品牌”)的使用管理,维护公用品牌形象和商业信誉,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农业整体效益,促进现代农业快速发展。

问:申请使用“好食来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主体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市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郭志钢答:申请使用“好食来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主体须符合五个条件:一是必须依法登记,注册地、农产品或主要原料产地均在临海市境内;二是生产地自然环境和人文历史独特,有一定的生产传统、生产规模和文化传承;三是申报产品必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具有专业机构检测报告或其他生产许可证明材料;四是产品质量稳定,实行标准化管理,近三年内无质量安全生产事件、商标侵权、失信等违法违规行为;五是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ISO22000、HACCP、SC、GAP等认证称号之一,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农产品可优先申请使用公用品牌。

问:想要申请使用“好食来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有什么程序?

市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郭志钢答:申请主体须填写《临海市“好食来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使用申请表》,并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商标注册证》、一年内法定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产品认证证书、单位规章制度、产品包装样品(或包装设计图样)等证明材料,由所在地镇(街道)推荐,报临海市“好食来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公室;品牌管理办公室将对申请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农产品营销行业协会进行再次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临海市“好食来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使用许可合同》,并颁发许可证书。

问:《办法》中的农产品指的是哪些?

市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郭志钢答:在临海市辖区内生产的种植类、畜禽类、水产品类、林产品类农产品及加工品。

问:《办法》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市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郭志钢答: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解读机关:临海市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0576-85389036

咨询地址:农林水大厦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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