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市广电事业、文化市场和旅游、体育行业发展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市场进行行业监管。协调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体育经营活动。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体育行业精神文明、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督实施文化和旅游行业质量标准,推动服务品质提升。承担艺术、旅游、体育考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体育行业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行业的行政管理,指导协调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对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