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全市文艺创作和文化、旅游、体育领域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推动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旅游、体育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等政策措施。 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体育资源普查、规划、保护和利用。负责实施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开展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指导协调群众体育单项协会的工作。指导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重点惠民项目,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文艺活动和艺术创作工作。指导全市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旅游演艺的创作与演出。承担文艺院团管理职责。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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