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人民政府江南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部门的相关信息,特编制《临海市江南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主要是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何获取本部门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如何依申请获取政府没有公开或不宜公开的信息及确保政府依法及时提供信息的保障措施。《指南》将随着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随之作出调整说明。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

  江南街道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全街道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街道信息公开工作。临海市人民政府江南街道的信息公开由街道办公室负责,街道所属单位的信息公开由信息生成和保存的机构负责。

  工作机构名称:临海市人民政府江南街道办事处党政办

  办公地址:临海市江南大道21号江南街道办事处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冬令时下午2:00-5:00)

  联系电话:0576-85178432

  传真号码:0576-85178732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街道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具体内容需查阅《临海市江南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涵盖了本街道非保密的所有信息。目前本街道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2003年以来的内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街道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街道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或市档案馆查阅本街道有关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街道网站是第一公开平台。此外,还采用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便民资料、公开栏、会议(座谈会、咨询会)等辅助性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街道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后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公开方式

公开方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公开信息目录仅限于主动公开。江南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中国临海”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linhai.gov.cn/col/col1229316433/index.html)向社会公开。另外,还将通过街道政府公告栏等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本街道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街道申请获取。本街道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申请人可以根据需要,向本街道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街道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本街道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

  公开受理网址:http://www.linhai.gov.cn/jact/front/front_mailwrite.action?sysid=46&groupid=10354&userids=G|10354

  公开受理办:临海市江南街道办事处5楼517

  办公地址:江南大道21号江南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班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6-85178432

  传真号码:0576-85178732

  邮政编码:317000

  (三)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街道申请公开本街道的信息,应填写《临海市江南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街道网站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当面、传真或者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临海市江南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到本街道受理机构当面提出口头申请。

        网上申请。依申请公开互联网申请受理网址:http://www.linhai.gov.cn/jact/front/front_mailwrite.action?sysid=46&groupid=10354

  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本街道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申请人所提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收到补正告知函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对不属于本街道掌握的信息,本街道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街道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街道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街道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街道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本街道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处理时限

  本街道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在受理申请之后,将在第一时间向申请人提供申请公开的资料。如不能当面提供的,将告知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来获取申请公开的资料,但最晚不超过20个工作日。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五)申请费用

     本街道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本街道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遵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四、不予公开范围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五、公开目录分类和编排体系

根据政府公开信息内容的属性或特征把信息划分为两种类别,即组配分类和机构分类。组配分类是依据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进行分类,主要包括机构概况、法规公文、政府决策、工作信息、行政复议、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社会监督、重大决策预公开、重大项目建设进展等内容;机构分类是依据政府信息的发布单位进行分类。同时根据实践中需要,对主题分类、机构分类进行组合编制,形成组配分类,作为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规范。

信息公开目录以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区来展示相关内容。检索区分别提供全站搜索和关键字、全部、标题、索引号、文号、正文、发布机构、日期等精准检索方式;目录区显示索引号、标题、发布单位、发布日期等内容。具体信息编排包含了索引号、主题分类、发布机构、文号、公开日期、正文等内容。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

信息名称

生成日期

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发布单位

(1)    信息名称

简要描述临海市人民政府江南街道办事处信息内容。

(2)    公开方式

公开方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公开信息目录仅限于主动公开。

(3)    发布单位

临海市人民政府江南街道办事处信息的发布单位为街道及其部门。


  六、监督和保障


  本街道设立信息公开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监督。同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街道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者。

七、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即可以在接到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街道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电话:0576-85178432,地址:江南街道人民政府,邮编:31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