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临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编制了《临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临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开开发区政府信息。《临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指南》内容若发生变化,将及时进行修改,《临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目录》将根据政府信息的产生及时更新。 —、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临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可参见临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编制的《临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临海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目录》或者直接搜索信息,也可以到开发区综合办公室查阅(办公地址:临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临海市临海大道695号科创中心22楼,电话:0576-85381686)。 (二)公开形式 开发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临海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开发区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开发区申请获取。 (一)受理申请机构 临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临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地址:临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00—17:00;联系电话:0576-85381686;传真号码:0576-85381676;邮政编码:317000;电子邮箱:lhkfq11@163.com。 (二)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开发区综合办公室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可选择下述两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综合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并由申请人按手印确认。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可在临海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开发区综合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中国临海信息公开网上平台上直接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填写后提交即可。 (三)申请处理 开发区综合办公室在收到《申请表》后(现场申请的当场回执确认),将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开发区综合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开发区综合办公室掌握的政府信息,开发区综合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开发区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开发区综合办公室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及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开发区综合办公室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综合办公室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