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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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思特设计有限公司临海办事处、比海德国际有限公司台州代表处: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依思特设计有限公司临海办事处、比海德国际有限公司台州代表处等两家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称当事人)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告知如下: 当事人自2017年度以来未向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驻在期限已届满但未申请变更登记,且在其登记的驻在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属违法行为。本局于2023年2月24日发布公告责令上述两家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在限定期限内,按照规定提交年度报告,而上述代表机构在限定期限内仍未向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依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本局拟作出吊销登记证的行政处罚。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当事人自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因当事人下落不明,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详见附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576-85175055 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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