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教育基层工会和女工委建设;
2.负责学校教代会建设、校务公开监督,推进学校依法治教和民主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3.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教职工疗休养、体检等普惠性工作,做好劳模、优秀教师、困难教职工慰问工作和困难家庭教职工帮困工作,组织开展教职工文体活动;
4.开展师德创优工程,加强会员思想政治建设,助力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专业成长,负责劳模、最美教育人、巾帼文明岗等推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