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订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网布局和教育建设项目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公办学校的设置、撤销、更名和调整工作; 2.负责教育基建,负责项目编排、报批、进度编报、资金下达,负责学校校舍信息管理、危旧房排查鉴定,负责学校基本建设、校舍维修等工程的质量(图纸会审、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监管; 3.负责经费管理,贯彻落实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拟订教育经费筹措与拨款政策,负责部门预决算编制管理、专项资金管理,负责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教育收费管理、“小金库”整治、教育扶贫和学生资助工作; 4.负责后勤管理,加强学校后勤队伍和制度建设,指导和规范学校各类财务管理,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工程、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 5.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负责校办企业改制工作; 6.负责教育装备管理,拟订实施教育装备采购计划,指导学校专用教室建设、仪器设备配备等工作,负责实验教学指导和实验仪器管理,负责书香校园建设、中小学生产实践基地建设; 7.牵头负责数字化改革和教育信息化建设,制定全市学校网络与信息化规划,落实智慧校园、教育网络建设与管理、视频教育资源、校园电视台和校园闭路电视系统建设等,负责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应用与推广; 8.负责视频会议调试、音响管理等; 9.负责教育事业统计、教育经费统计、学校基建投资统计、技术装备统计、服务业统计、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承担劳资统计工作; 10.负责教师教育技术应用指导,各类教育技术应用业务比赛,指导教育技术理论和实践应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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