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79/2022-1239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2-07-12 | |
发布单位: | 汇溪镇 |
【政策解读】中共汇溪镇委员会 汇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设立临海市汇溪镇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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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要制定《关于设立临海市汇溪镇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工作方案》 为更好地盘活集体资产资源,推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助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 二、方案起草的相关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 2.《农业农村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8〕4号) 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意见》(浙农政发〔2021〕7号) 4.《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 5.《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 三、基本框架和整治重点 本方案基本框架:工作目标、主要内容、保障措施。 工作目标:充分利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集体所有、合作经营、市场运作、民主管理”的原则,以镇为单位,建立临海市汇溪镇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以下简称“经联社”),吸纳辖区内所有村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成员社”)为成员,通过统筹盘活整合农村闲置资金、房屋、土地、森林、山岭、荒地、滩涂、水域、技术、人力等各类资产资源,实现集约发展,强村带弱村,达到集体收益、产业效益、群众利益的相融共益、互利共赢。 四、具体工作举措 1.前期准备:制订章程、建立制度。 2.组织实施:召开设立大会、推选社管会社长和社监会主任。 3.总结完善。 五、详细内容见原文。 六、方案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汇溪镇人民政府 咨询地址及电话:临海市汇溪镇浚头村1-168号,电话85958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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