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74/2022-12293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2-06-17 | |
发布单位: | 东塍镇 |
【政策解读】东塍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度东塍镇“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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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各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7号)和省、台州市以及临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求,决定开展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制定相应方案。 二、本文件的重点内容 本方案重点内容共三条。 (一)活动实施时间 自2022年6月1日起,2022年6月30日结束,在全镇范围内开展。 (二)活动主要内容 紧密结合全镇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突出“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这个主题。主要开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15条措施、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职、多维度宣传全镇应急管理重点工作、集中曝光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案例、应急救援“实景”演练、全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执法监察等十七项活动。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把安全生产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紧紧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这一活动主题,运用广播、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舆论宣传,增强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和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强化舆论监督、群众监督,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同时活动开展期间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及网络安全保障。 3、完善制度,强化考核。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把安全融入群众、融入日常,以润物细无声”的努力取得“日用而不觉”的成效,同时建立考核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开展。 三、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东塍镇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解读人:李鹏;联系电话:0576-89396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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