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80/2022-1209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上政〔2022〕8号 | 成文日期: | 2022-02-09 |
发布单位: | 上盘镇 |
上盘镇关于矽肺病群体补助政策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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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盘镇矽肺病群体为个体矽肺病群体。该群体都是在七、八十年代从事石板仓开产的从业人员,由于当时开产石板仓作业长期处在没有保护设施的条件下工作,导致大部分从业人员不同程度患上矽肺病。 2019年,矽肺病患者不断来我镇反映要求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给予生活补助和医疗救助。针对该问题,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一、矽肺病患者补助意见 我镇对个体矽肺病患者予以生活补助和医疗救助。 1、生活补助:(1)每年补助标准:Ⅰ期850元、Ⅱ期1100元、Ⅲ期1400元。(2)死亡补助:一次性对矽肺病死亡人员的遗属补助1800元。(3)特困户0人,每人每年1200元。(4)困难户0人,每人每年800元。 2、医疗救助:无门诊补助。住院报销:除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和自费、自理的金额外,余额部分到镇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予以报销70%后,剩余部分再到镇财政所给予报销50%。每人全年报销最高金额为20000元。 3、现有等级鉴定的矽肺病群体的患者享受每年一次200元的体检(血液化验和CT检查),其体检费在次年初连同生活补助费一同发放,矽肺病患者自行到医院参加体检。 本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今后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如有必要,我镇将结合实际,对补助政策进行适当调整。
上盘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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