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29/2022-12716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2-11-30 | |
发布单位: | 市财政局(市国资办) |
【主要负责人解读】徐军局长解读《关于建立临海市清廉国企建设“5+N+1”评价指标(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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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出台《临海市清廉国企建设“5+N+1”评价指标(试行)》的目的是什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台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和临海市委十五届三次全会精神,积极落实全市清廉临海建设推进会部署要求,着力实施《临海市纪委市监委关于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纵深推进清廉单元建设的通知》和全市国企反腐倡廉“全覆盖无盲区零容忍”专项行动,深化构建清廉国企建设责任共同体,突出督促指导作用,全方位深化、各领域比拼、品牌化打造、示范点引领,为建设高能级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问:指标体系中涉及几个正向指标,分别是什么? 总共5个,分别是政治责任落实(管党治党的严实度)、执纪监督严明(行权用权的规范度)、体制机制健全(监督制约的严密度)、从业环境清朗(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度)、文化氛围清润(廉洁文化的浸润度) 问:有几项个性指标,分别是什么? 有两项个性指标,分别是坚持因企制宜(编制个性化评价指标)、坚持示范引领(打造清廉国企最小颗粒) 问:有几项反向指标,分别是什么? 有四项反向指标,一是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不力,或执行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不力,造成不良影响,被市级以上部门通报的。二是当年度企业“一把手”因党风廉政建设受党纪政务轻处分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1人受党纪政务重处分的。三是被有关部门查处,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因党风廉政建设(包括下属企业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造成不良影响、被上级通报等情况。四是本年度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受到上级党委通报批评,责令检查的;单位班子主要领导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务重处分的,或2名以上(含)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务重处分的(原则上以纪检监察机关处分决定的时间为准)。上级有新精神的按照有关精神执行;平安综治、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信访等工作任一项考核不合格的。 问:如何评价整套评价体系? 整套评价体系正向指标共计100分,其中共性指标与个性指标分值比为4:1,并明确了30项评分标准,使整个指标体系覆盖面更广、操作性更强、规范度更高,在富有张力的同时又不失刚性。 解读机关:临海市财政局 地址:临海市巾山东路112号 解读人:徐军 电话:0576-85188000 时间:2022年1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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