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属(派出)执法机构名称: |
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塍分局 |
办公地址: |
临海市东塍镇 |
办公电话: |
0576-85990757 |
办公时间: |
夏令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冬令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
职责权限: |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三)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
(四)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并与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秩序,指导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和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相关无照生产经营和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和消费环境建设。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实施覆盖食品生产、食品经营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
(十五)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
(十六)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的具体工作,承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下放的许可、备案事项办理及监督管理。
(十七)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
(十八)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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