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下属(派出)执法机构信息
下属(派出)执法机构名称: 临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 临海市赤城路119号
办公电话: 057685158816
办公时间: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冬季),14:30-17:30(夏季)
职责权限: 社会保险法经办机构是提供社会保险服务的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登记、参保人员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提供社会保险咨询服务等工作。社会保险法对经办机构的职责规定,主要体现在: (一)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这些服务包括: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待遇支付、档案管理、咨询服务等。如第八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二)管理社会保险事务。管理社会保险主要包括: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确定用人单位工伤缴费费率等。如第五十八条规定: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缴纳的数额。又如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费率。 (三)社会保险基金的相关管理。主要体现在:一是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与结算。二是编制基金预决算草案。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执行。将《国务院关于实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国发[2010]2号)的具体实践上升到法的层面。国发[2010]2号的具体规定是:统筹地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编制,经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汇总,财政部门审核后,由财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报本级政府审批。
→执法人员
• 林晗
• 陈辉
• 沈毅
• 黄昱
• 卢静
• 金亮
• 林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