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单位名称: |
市财政局 |
办公地址: |
临海市巾山东路112号 |
办公电话: |
0576-85188000 |
办公时间: |
8:00-17:00 |
职责权限: |
(一)拟订全市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贯彻宏观调控政策的建议。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等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三)负责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负责编制全市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报告全市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政府投资基金财政出资的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指导和督促市级部门、镇(街道)预决算公开。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全市镇(街道)财政工作。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财政票据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参与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建设,推广应用统一公共支付平台。
(五)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组织制定财政专户、预算单位账户及资金存放管理制度。负责市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与管理。负责编制全市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
(六)负责全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管理应用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平台,负责政府采购对外事务。
(七)负责管理政府内外债。负责管理地方政府债务,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负责地方政府债券需求申报和发行前准备工作。归口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业务。
(八)根据市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集中统一监管全市经营性国有资产,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负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负责建立健全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水平审核,承担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研究全市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指导所监管企业风险管控。承担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评估监管、清产核资、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建议。负责所监管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负责指导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市属国有企业机构编制、人事和劳动用工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拟订全市行政事业性资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有资产的收益收缴和管理工作。
(九)按权限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负责汇总和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政补助政策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管理社保基金收支和保值增值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险政策。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全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负责编制全市政府投资预算和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表。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实施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
(十二)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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