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海分中心召开临海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新政策介绍新闻发布会实录 |
|
|
|
|
问题一:我特别关注这次公积金贷款政策里“认房认贷”的变化,能详细说说吗? 答:感谢您的提问。其实“认贷”这块和以前一样,一户家庭在全国范围内申请公积金贷款还是不能超过两次。主要是“认房”的标准调整了。以前看的是你家庭在临海有几套住房,现在新政策主要看你在临海的住房有没有用过公积金贷款。简单点说,就是你现在申请贷款的时候,只看你在临海名下有用过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计算套数,如该套住房已经出售就不算套数了,其他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都不算套数。这个调整对两类家庭比较友好:一种是以前申请过一次公积金贷款的,还有一种是没申请过公积金贷款但名下有二套及以上住房的。 问题二:这次公积金新政里,关于购房提取的限额、次数和规则变化挺大的,能具体讲讲吗? 答:感谢您的提问。是的,变化确实不小。首先,以前的房价指的是住宅部分的价值,现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购房发票税费,还有车位、储藏室这些辅助用房的费用,也一并包含在房屋总价里,相当于提高了提取的上限。只要是在2016年1月1日以后买的房,现在还在你名下,而且没拿这套房子申请过公积金贷款,都符合提取条件。 需要注意几点:如果你名下有好几套这样的房子,只能选一套来提取。选定以后,你可以一直提取,直到累计提取的金额达到这套房子的总价,或者这套房子卖掉了,就不能再提了。如果你买的房子已经申请了公积金贷款,也没关系,可以根据维修基金、税费、辅助用房这些发票,单独申请补提一次。 最后提醒一下,这个购房提取的新规则只适用于台州市范围内的房子,台州市外的还是按老政策来。 问题三:再问一下关于“提取公积金用于旧房自主更新”这个,具体怎么操作? 答:感谢您的提问。这个政策的意思是,如果你有一套自住的房子,持有满10年(从拿到房产证那天算起)并且还没卖掉,就可以以该理由申请提取公积金。能提多少呢?按每平方米1000元来算,乘以你房子的建筑面积,就是你能提取金额的上限。 如果你名下有好几套房子都符合条件,那就可以分别申请提取。不过要记住,这个政策也只限台州市内的房子,而且同一套房子、同一个人,只能申请一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