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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海分中心召开临海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新政策介绍新闻发布会通稿

发布日期: 2026- 03- 19 17: 0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中共临海市委宣传部   字号:[ ]


实录 通稿 预告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海分中心住房公积金工作情况新闻发布词

各位媒体朋友、各位来宾:

大家好!欢迎各位前来参加本次的新闻发布会,也感谢各位一直以来对住房公积金的关心和支持。下面,我来介绍相关工作情况。

一、2025年工作概况

2025年,临海分中心紧紧围绕“惠民利民”宗旨,全力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提取更给力:全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6.93亿元,同比增长4.94%,提取额居台州各县市区第一;二是贷款更积极:发放贷款7.61亿元,同比增长14.39%,贷款发放额同样领跑台州;三是运行更稳健:存贷比稳定在81.3%,保持在合理区间,居各县市区首位;四是回馈更实在:向缴存职工发放结息7705.99万元,上缴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2103.72万元。每一笔资金流动,都是对职工安居梦的有力托举。

二、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关于“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3月11日,经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调整优化了部分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此次政策调整,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重点从提取和贷款两方面发力,进一步增强住房公积金的保障性和改善性作用。

下面,我就此次政策调整的具体内容作简要介绍。

(一)提取政策:范围更宽、门槛更低、额度更高

一是优化购房提取条件。2016年1月1日以后购买台州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按实际需求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超过房屋总价,提取次数不限。

二是拓宽提取使用范围。购买台州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时支付的交易税费、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其他辅助用房(房屋所在小区的储藏室、车位、车库)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016年1月1日以后购买的自住住房可分类申请各补提取一次。

三是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无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标准调整为2100元/月,提取次数不限。

四是支持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可用于支付台州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提取金额为不超过实际支付的各年度物业管理费用。允许多年度同时提取,同一张物业管理费发票可提取一次。

五是支持旧房自主更新。持有台州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满10年及以上并未出售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同一套住房同一职工限提取一次,每套住房的提取限额为1000元/平方米。

(二)贷款政策:认定更优、额度更高、计算更合理

一是首套认定更宽松。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使用过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相应的住房已出售的,按首套房政策标准执行。

二是贷款额度再提高。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70万元调整至80万元。

三是可贷额度计算更合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往前追溯12个月内的提取金额,可计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贷款额度。

以上政策从2026年3月23日起开始施行。

鉴于此次政策调整内容较多,个体的具体情况不一,缴存职工可拨打12329、85280221等热线电话进行咨询,也可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咨询。

为避免因政策调整引起申办高峰给您办理业务带来不便,在此温馨提醒:尽量错时、错峰办理。除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外,我中心另设六个提取业务预受理网点:建设银行营业部、建设银行杜桥支行、工商银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营业部、农业银行靖江支行、农商银行营业部,缴存职工可就近咨询及申请预办理。

再次感谢各大媒体朋友对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