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海市商务局关于公布《临海市商务局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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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科室: 现将《临海市商务局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 一、承办科室要按照时序进度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重大行政决策项目。 二、承办科室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意见征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实施情况评价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未经上述程序的,不得提交局党委讨论。 三、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承办科室要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四、承办科室要根据《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临政办发〔2020〕14号)等有关规定,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五、承办科室要切实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的相关规定,做好决策的后评估等其他工作。 临海市商务局 2026年3月19日 临海市商务局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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