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108200267501XJ/2026-1416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成文日期: | 2026-04-07 | ||
| 发布单位: |
| 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临海市2025年度知识产权相关奖励及补助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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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创新主体: 根据《临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临政发〔2025〕9号)、《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海市专利导航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临市监〔2023〕40号)、《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22〕80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将组织开展临海市2025年度知识产权奖励及补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1.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奖励; 2.省级品牌指导服务站奖励; 3.中国专利(外观设计)奖奖励; 4.浙江省知识产权奖奖励; 5.地理标志奖励; 6.集体商标奖励; 7.省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奖励; 8.知识产权人才(专利代理师、知识产权高级职称)奖励; 9.专利开放许可(免费许可备案20家以上)奖励; 10.知识产权集中托管奖励; 11.贯标认证企业奖励; 12.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奖励; 13.专利数据库建设费用补助; 14.知识产权保险补助; 15.商标国际注册费用补助; 16.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补助; 17.知识产权海外诉讼维权补助; 18.临海市级专利导航项目补助。 以上项目必须是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的,且符合《临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临政发〔2025〕9号)、《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海市专利导航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临市监〔2023〕40号)、《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22〕80号)文件相关要求。 二、申报受理时间 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受理地址 1.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临海市东方大道221号临海市市场监管局主楼知识产权科201室,联系电话:0576-85309307,联系人:汪女士。 2.申报主体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需完成台州“政企通”服务管理平台(http://zqt.czj.zjtz.gov.cn)线上申报。具体操作步骤可参考《台州“政企通”平台申报操作指南》。注意:项目1-12需要将线下纸质申报表拿到镇街盖章。 四、申报对象及材料要求 1.申报项目1-12,需填写《临海市知识产权单项奖励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文件或证书、企业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中,知识产权人才奖励还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专利开放许可奖励还需提供专利证书、开放许可挂牌申请书、许可备案清单及开放许可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知识产权集中托管奖励还需提供托管企业清单、托管合同和企业评价意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申报项目13-18,需填写《临海市知识产权单项补助申报表》(见附件2)。其中,专利数据库建设补助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相关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知识产权保险补助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保单、发票、支付凭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商标国际注册费用补助还需提供企业及代理机构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及翻译件、发票、支付凭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补助还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贷款合同、贷款到账、还款凭证复印件(带原件查阅)、2025年度财务报表、知识产权质押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知识产权海外诉讼维权补助还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知识产权权利证明、案件情况说明、成本支出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过程中的代理合同、协议及对应的代理费凭证,判决文书、仲裁裁决、和解协议及其执行等材料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所有申报项目均需提供2025年度税收完税证明(加盖公章)。 4.所有申报项目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并装订成册。不同项目申报材料分别填报、装订,复印件按原件1:1提供。 5.以往受过奖励及补助的项目,严禁重复申报。 3.台州“政企通”平台申报操作指南 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