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模式 退出老年模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年报 > 2025年度工作报告
临海市海洋经济发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6-01-20 16:56
  • 来源: 市海洋经济局
  • 浏览次数:
  • 字体:[ ]
年报解读链接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临海市海洋经济发展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月1日起至2025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临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inha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海洋经济发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海市东方大道219号9楼,电话:0576-85389919,邮编:3170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海洋经济发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严格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全面贯彻省、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任务,统筹海洋经济领域政务公开各项任务,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

坚持审慎原则,稳妥做好主动公开。2025年,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财政信息、提案议案、行政执法等政府信息,共计发布各类信息2259条,其中,发布行政处罚结果161条,统计信息8条,重点工作7条,公共信息8条,行政审批结果公开2075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主动回应公众公开诉求,合理合法做好依申请答复。2025年,我局共办理依申请公开4件,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完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把审核关口,压实发布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实行科室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的分级负责机制,确保内容准确、程序合规,坚决杜绝失泄密事件和不当舆情发生。二是加强源头管控,提升信息质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前的保密审查与舆情风险评估机制,重点对涉及个人隐私、敏感数据及可能引发舆论炒作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定期开展存量信息自查清理,及时修正或撤销不规范、不准确的公示信息,维护政府信息的严肃性和公信力。三是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运行流程。依据市级发布目录,梳理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明确各业务条线的公开范围、发布时限和责任主体,推动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持续深化政府门户网站提质升级,推动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板块均衡融合、协同发展。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清单化归集、规范化发布、集约化管控,着力提升信息发布的质量与实效。三是拓展央视新闻直播间、中国渔业报、今日头条、浙江卫视、台州日报等多元媒体渠道,切实增强信息发布的覆盖面与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

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配套管理制度,着力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实操能力。二是组织开展政务公开社会评议,通过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建议,精准优化工作方式方法。三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通报相关情况,2025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务公开领域责任追究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执法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8.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度,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提升服务质效等方面取得阶段性进展,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信息公开精准性不足。部分业务科室公开信息与群众需求匹配度不够,对群众关切的高频事项信息梳理不全面,公开内容针对性不强。二是政策解读方式有待优化。部分解读材料仍停留在文本转述层面,解读形式以文字为主,视频、图文图解等可视化形式应用不足,难以适配不同群体的理解需求。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强化公开推进力度。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配套制度体系,科学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任务分工,保障政务公开各项举措落地见效。二是严把信息发布关口。持续强化信息审核全流程管理,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分级审核”制度,确保公开内容精准规范、合规无误。三是深化培训赋能指导。通过多元化培训形式,着力提升干部运用图表等多元载体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专业能力。

、其他报告事项

2025年,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