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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1082MB16741899/2026-14156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6-04-17
发布单位:
政策层级分类: 县级政策
临海市农业农村局 临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临海市2026年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 日期:2026-04-21 16:45
  •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浏览次数:

永丰镇人民政府及项目建设主体:

为加快推进2026年临海市农业“双强”项目建设进度,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双强”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浙农计发〔2024〕1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农业“双强”项目的通知》(浙农字函〔2025〕231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6 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第一批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6〕1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2026 年农业“双强”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公开申报、专家组评审通过,并公示无异议,临海市浙农耘科农事服务中心项目列入临海市2026年农业“双强”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现将项目建设计划与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建设计划下达后,请永丰镇人民政府及时通知项目建设单位,并落实项目管理联系人,协助项目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功能布局等指导、监管和检查工作,确保建设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项目建设主体要严格按照下达的建设计划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具体工作措施。做到项目规范管理,不得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内容、标准、规模、地点、资金等。认真组织项目实施,保证质量,按时完成。严格资金管理,实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资金支出、虚假会计凭证、非法票据入账,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1、2026年临海市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计划

2、临海市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项目实施简表

临海市农业农村局             临海市财政局

2026年4月17日

附件1

2026年临海市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项目投资(万元)

备注

总投资

省补资金

自筹

1

临海市浙农耘科农事服务中心

浙江农资集团科技有限公司

永丰镇白毛片吴岸村

一、基础设施建设:

1、项目整体占地面积6250平方米,新建农事服务中心设施用房4021平方米;

2、新建630KVA配电工程1项。

、服务功能区设施设备:

1、水稻育秧设施设备1套(含暗室、秧盘);

2、购置培训设施(电脑、培训桌椅等)1套;

3、安装农事服务中心配套标志标识等。

563.55

200

363.55

具体补助资金视项目建设情况及最终省级星级评定情况拨付

(注:基础设施建设实际投资额认定以第三方评审机构出具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为准)

附件2

临海市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项目实施简表

项目名称

临海市浙农耘科农事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蒋国军   189********

项目类别

R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省级、R区域性,星级)

项目建设单位

浙江农资集团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址

永丰镇白毛片吴岸村

项目建设期限

2026年3月—12月

是否纳入农业“双强”建设规划布局:   R 是         □否

设施用地(亩)

约9.37亩

建设用地(亩)

0

是否落实用地空间:                   R 是         □否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二、基础设施建设:

1、项目整体占地面积6250平方米,新建农事服务中心设施用房4021平方米;

2、新建630KVA配电工程1项。

、服务功能区设施设备:

1、水稻育秧设施设备1套(含暗室、秧盘);

2、购置培训设施(电脑、培训桌椅等)1套;

3、安装农事服务中心配套标志标识等。

十一

项目建设分项名称

单位

单价(元)

规模/数量

总投资

(万元)

(一)

基础设施建设

1

设施用房

1118.25

4021

449.65

2

630KVA配电工程

198000

1

19.8

(二)

设备购置

1

育秧流水线

340300

1

34.03

2

育秧秧盘

3.4

100000

34

3

育秧托盘

210

200

4.2

4

暗化室

84350

2

16.87

(三)

其他购置

1

培训设施设备、标识标牌

50000

1

5

十二

项目资金筹措计划

(万元)

总投资

申请省级补助

地方财政配套

自筹

563.55

200

0

363.55

十三

项目绩效指标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实现现代化农事服务“1+4”功能,主要包涵全程机械化作业、集中育苗、农资配送、粮食烘干、农技服务等。项目建成后农事服务中心总面积达6250平方米,农机设备可达30台以上。可为永丰镇及周边2个乡镇约2万亩粮田提供全程机械化作业、集中育秧、粮食烘干等服务,其中水稻秧苗可提供年服务约5000亩次;大田翻耕、收割年可提供服务能力各10000亩次;无人机飞防植保2万亩次,稻麦烘干服务能力约100吨/批次,年烘干面积5000亩次。

十四

项目真实性承诺:

本单位保证申报材料数据真实完整,与其他各类财政补助项目无重复申报,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责任。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十五

项目所在镇(街道)

初审意见(公章)

盖章:

年     月    日

十六

市农业农村局

审核意见(公章)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