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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58号)
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一、关于对临海市乡香蔬菜有限公司销售的“铁棍山药”抽样不合格的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铁棍山药;购进日期:2026年3月13日;不合格项目: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被抽样单位:临海市乡香蔬菜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2026年4月29日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编号A2260275061101001C)并告知其享有复检异议权利。同时责令对该批次铁棍山药进行召回,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 2.产品控制情况:当事人于2026年3月13日购进20斤抽检不合格批次铁棍山药,购进价格:8.98元/斤,购进货款179.62元,对外销售价格:10元/斤,获利20.38元。当事人购进上述不合格批次铁棍山药时查验了供货方的营业执照,保存了购进记录。但上述产品已被消费者食用,无法召回。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销售的铁棍山药经检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属于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不知道所购进的铁棍山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分析排查,可能是种植源头使用了过量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农药且未到用药间隔其采摘导致。当事人购进上述不合格批次铁棍山药时查验了供货方的营业执照,保存了购进记录。我局要求当事人进行整改,作为流通环节商户继续做好进货查验义务。 台州市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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