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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72号)
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一、关于对临海顶星生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红薯”抽样不合格的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红薯;购进日期:2026年5月9日;不合格项目: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被抽样单位:临海顶星生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2026年6月9日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编号:F261474)并告知其享有提出复检和异议的权利。同时责令对该批次红薯进行召回,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 2.产品控制情况:当事人于2026年5月9日以3元/kg的价格购进,共购进39kg,购进货款117元。当事人以5.16元/kg的价格销售上述批次红薯,已全部售出,获利84.24元。当事人购进上述不合格批次红薯时查验了供货方的营业执照,保存了进货票据。但上述红薯已被顾客食用,无法召回。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销售的红薯经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属于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不知道所购进的红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分析排查,未在当事人处发现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的物品,可能是种植户种植红薯过程中使用过量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农药且未到用药间隔期采收导致。当事人购进上述不合格批次红薯时查验了供货方的营业执照,保存了进货票据。我局要求当事人进行整改,作为流通环节商户继续做好进货查验义务,更换上游供货商。 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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