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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告知书公告
  • 日期: 2026-04-03 10:59
  • 来源: 办公室(挂综合督查科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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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彬: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涉嫌提交虚假材料案,已调查终结。本局于2026年3月17日制发《行政处罚告知书》(临市监罚告〔2026〕256号),告知你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以及你享有的权利。因采取直接、邮寄等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上述《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本局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行政处罚告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人:黄志华;联系电话:85998562

联系地址:临海市大田街道南通路97号

《行政处罚告知书》(临市监罚告〔2026〕256号).pdf



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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