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海市卫生健康局关于临海安禾医疗美容门诊部逾期未校验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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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临海安禾医疗美容门诊部应于2026年6月18日前申请办理校验手续,截至2026年7月7日经多次提醒,该门诊部超过校验期限仍未办理校验手续,现予以告知: 请临海安禾医疗美容门诊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到临海市卫生健康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超过限期仍不申请办理校验手续的,我局将依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卫医政发〔2009〕57号)第十条规定,依法注销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特此通告。
临海市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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