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同意颁发临海市琳享烟花爆竹店等65家单位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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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应急办(应消站):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66号)和《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限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通告》(临政发〔2026〕1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临海市琳享烟花爆竹店等65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上报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经审查,同意颁发临海市琳享烟花爆竹店等65家单位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 各镇应急办(应消站)要与当地公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督促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做好烟花爆竹销售工作,确保经营安全有序。 附件:临海市2026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颁发一览表。 临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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