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79/2025-1403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5-09-29 | ||
发布单位: | 汇溪镇 |
关于撤销季文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农村宅基地批准书的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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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文秉: 当事人(季文秉)因农房建设需要向汇溪镇申请报建,2024年8月15日汇溪镇依季文秉申请核发了位于汇溪镇两头门村中心路旁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31082202413008号)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农宅字3310821032024011号)。 经核实,发现季文秉申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在申请农房报建时所提供相关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 汇溪镇认为,季文秉所提供的相关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相关规定,决定撤销季文秉已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31082202413008号)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农宅字3310821032024011号)。自本决定书之日起,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31082202413008号)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农宅字3310821032024011号)不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 特此告知。 临海市汇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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