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幼儿园托幼托育一体化的提案 |
|
民革临海市总支委会: 你们在临海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幼儿园托幼托育一体化的提案》(第157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积极响应国家“幼有善育”的方针,致力于构建高质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临海各部门积极协同推进幼儿园托幼一体服务模式。 (一)逐步完善托幼一体化服务扶持政策 临海先后出台了《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海市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临政办发〔2020〕28号)、《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海市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3〕6号)等系列文件,制定和完善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的相关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 一是明确托育费收费标准。普惠性幼儿园延伸办托的,托育费标准可在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其中尚未评定等级标准的分园按总园等级下调一级执行)基础上上浮,幅度不超过40%。 二是明确幼儿园托班补助政策。公办幼儿园新增托班进行场地改扩建的,按实际改造费用(包含设备、设施配置)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每班6万元的标准;日常运营补助按照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上浮30%。普惠性民办园改扩建经的,给予按建设工程决算价50%的建设经费(包含装饰经费)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班,按三年4:3:3的比例发放,每班按实际投入情况给予一次性最高3万元的设备、设施配置补助;日常运营补助根据实际入托人数,按等级补助,一级、二级、三级分别按300、250、200元/生/月给予补助。 三是将托班列入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规划。根据居住用地的住宅建筑规模合理配置幼儿园,建设与配套幼儿园规模相适应的托班,原则上2至3岁托班数与小班数一致(6、9、12及以上规模的幼儿园,城区分别另设置2、3、4个及以上的托班,乡村分别另设置1、2、3个及以上的托班)。 (二)逐步完善托幼机构资源配置与布局 一是优化学前教育布局规划。建设高质量的教育设施,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需求的重要内容。制定实施《临海市托幼布局规划(2021—2035年)》,该规划以教育设施均等化为前提,推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构建规模适度、体系完善、布局合理、城乡统筹的教育设施空间格局,营造教育现代化、学习资源共享化的社会环境,形成结构合理、布局科学、发展协调、多元开放、品质一流的现代教育体系,提升城市的教育竞争力和市民的幸福指数。 二是大力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十四五以来共投入约4亿元,在人口基数较多、人口流入趋势明显的区域,新建了古城街道江语城、大洋街道协成、江南街道临江上城、大田街道诚园、邵家渡星空花园、杜桥镇碧桂园、上盘镇南洋、桃渚镇连盘等一批公办园,全市共推进了43个公办园建设项目攻坚工程,新增学位约8000个,实现了江南街道、邵家渡街道、东塍镇、白水洋镇、上盘镇等15个镇(街道)公办园占比100%。全市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突破70%关口。 三是加快推进公办托育机构建设。利用未来社区、邻里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等现有公共服务场所建设社区托育服务点,既降低托育机构办托成本,又打造家门口可见可及的托育服务。截至目前,已建成社区嵌入式托育园11家,其中公办社区托育园6家,基本处于满园状态。2025年计划新建社发大楼托育园、机关托育中心2家公办机构,新增托位约100个,重点覆盖托育需求集中社区。 (三)逐步提升托幼一体化服务综合水平 一是保障托幼一体化幼儿园托班人员配置。明确托班幼儿与保教人员的配比不高于7:1。托班教师需获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并获得托育保教方面的相关培训;托班保育员应当取得保育员上岗证及托育保教方面的相关培训。联合市妇幼保健院开展保育员“医育融合”培训,园内开展师徒结对培训方式,实现从业人员培训覆盖率100%,持证上岗率100%。 二是推进幼儿园托班登记制度。登记后托班不改变主管部门和经营性质,加强对托幼一体化办园的日常监管。 三是实施“一体化”管理模式。托班的收托管理、人员管理、健康管理、安全管理、保教管理等纳入幼儿园统一管理。膳食、健康检查、照护与保教等符合2-3岁幼儿的身心发展特征。 当前,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托育教育一体化工作,省教育厅牵头起草了《浙江省推进托育教育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下阶段待文件正式出台后,市教育局将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优育”的期盼。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临海市教育局 联系人:陈文龙 联系电话:85311518 邮 编:317000
2025年6月13日
|
打印 关闭 |
分享到: |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