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0号建议意见答复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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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茂盛、许良法、沈见云、吴仲庆、胡德兵、程佩月、彭永忠、徐健芳、郭伟志、应加平、包军弟、胡慧娟等12位代表: 你们在临海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拓宽永丰镇104国道进村出口道路的建议》(第70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农村公路的交通量日益增长,现状进村出口通行能力有限,难以满足交通量增长的需要,2023年我局已对104国道沿线出入口完善了附属设施。目前永丰镇进出口道路部分属于路网内的乡村道,其他属于村镇内道路,路口拓宽涉及农村公路新改建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该项目业主是永丰镇人民政府,由永丰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我局对具体实施方案提供建议和意见;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和批复;做好申报服务工作,同时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建设配套补助资金。下阶段,我局将持续和永丰镇保持联系,配合做好路口拓宽工作。 感谢你们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临海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徐 伟 联系电话:1*********7 邮 编:317000 临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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