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模式 退出老年模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行政规范性文件(市府办)
索引号: LH331082-001/2025-13983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政发〔2025〕13号 成文日期: 2025-08-29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市外办、市金融办、市大数据局)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JLHD00-2025-0004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层级分类: 县级政策
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海市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补充意见
  • 日期:2025-09-02 17:07
  • 来源:临海市政府办公室(市外事办、市数据局)
  •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创新激发服务消费内生动能,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十七届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同意,对《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海市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临政发〔2023〕26号)提出以下补充意见。

鼓励培育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对培育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年度(1-11月)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且增速超过50%的,给予不超过当年度(1-11月)营业收入1.5%的奖励。

本意见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临海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打印 关闭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