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82/2025-14007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永政〔2025〕12号 | 成文日期: | 2025-04-17 |
发布单位: | 永丰镇 |
关于印发《临海市永丰镇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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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办公室、工作片、行政村,镇属各部门: 《临海市永丰镇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永丰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8日
临海市永丰镇 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
临海市永丰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
目 录 一、 总则…………………………………………………………………………………4 (一) 编制目的…………………………………………………………………………4 (二) 编制依据…………………………………………………………………………4 (三) 适用范围…………………………………………………………………………4 (四) 工作原则…………………………………………………………………………4 二、 防汛防台“1833”联合指挥体系…………………………………………………5 (一) 联合指挥部运行机制……………………………………………………………5 (二) “8张风险清单”管控闭环……………………………………………………7 (三) “3张单”反馈落实……………………………………………………………8 (四) “3个一”叫应叫醒反馈落实…………………………………………………9 三、 风险防控……………………………………………………………………………11 (一) 监测预警设施……………………………………………………………………11 (二) 预警信息发布……………………………………………………………………11 (三) 巡查制度…………………………………………………………………………12 (四) 检查排查…………………………………………………………………………12 (五) 避险设施…………………………………………………………………………12 (六) 救援力量预置……………………………………………………………………13 四、 应急响应……………………………………………………………………………13 (一) 防汛防台响应条件………………………………………………………………13 (二) 应急响应措施……………………………………………………………………14 (三) 人员转移…………………………………………………………………………15 (四) 抗旱应急响应……………………………………………………………………17 (五) 险情灾情处置……………………………………………………………………19 五、 灾后恢复……………………………………………………………………………21 六、 保障措施……………………………………………………………………………22 (一) 应急队伍保障……………………………………………………………………22 (二) 物资保障…………………………………………………………………………22 (三) 资金保障…………………………………………………………………………22 (四) 医疗卫生保障……………………………………………………………………23 (五) 交通运输保障……………………………………………………………………23 (六) 电力通信保障……………………………………………………………………23 (七) 治安保障…………………………………………………………………………23 (八) 科技保障…………………………………………………………………………24 七、 宣传、培训与演练…………………………………………………………………24 (一) 宣传………………………………………………………………………………24 (二) 培训………………………………………………………………………………25 (三) 演练………………………………………………………………………………25 八、 附则…………………………………………………………………………………25 (一) 预案管理与更新…………………………………………………………………25 (二) 奖励与责任追究…………………………………………………………………25 (三) 实施时间…………………………………………………………………………26 九、 附件…………………………………………………………………………………26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永丰镇地处临海市西部三江交汇处,地理条件复杂,洪涝台旱灾害频发,台风灾害尤为严重。为做好灾害防御及工程设施险情防范处置工作,保障防汛、防台、抢险救灾依法、科学、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永丰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临海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等规定。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临海市永丰镇范围内洪涝台旱灾害防御、工程险情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江河洪水、小流域山洪等多种灾害。 (四)工作原则 1.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要把人员生命和健康置于首位,先救人后救物,保障救援人员安全。 2.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要做好事前准备,加强预防预警,有序开展应急救援。 3.确保重点、统筹兼顾。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要保保障重点区域和设施安全,根据汛(旱)情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损失。 4.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上级和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分级分部门负责,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5.速反应,部门联动。灾害发生时,各村和企事业单位迅速响应,部门联合行动,规范处置。 6.足基层,群防群治。完善基层体系,普及防汛防台抗旱知识,提高全民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防汛防台“1833”联合指挥体系 (一)联合指挥部运行机制 联合指挥部总体架构包括“1+5+3”联合指挥部体系。“1+5+3”中的“1”即联合指挥部参谋部(镇应急消防管理站),“5”即5个应急工作组,“3”即3个区块工作组。针对防汛防台不同阶段的具体任务和行动需求,在联合指挥部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实行专班化运作,规范机制流程,形成有机整体,最大限度发挥联合指挥整体效能。 1.联合指挥部参谋部:应急消防管理站负责日常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汛防台政策法规和指令;负责组织起草本级防汛防台抗旱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建立责任告知制度,采用明白卡等方式告知各级各类责任人,确保责任人清楚其主要职责;建立24小时值班值守、应急响应期间村级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掌握各防汛防台抗旱责任人履职动态,保证防汛防台抗旱责任人汛期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负责防汛防台应急平台的更新维护,培训指导“掌上应急”的普及应用;负责预警信息收集、发布;迅速查清、上报灾情,上报内容真实可靠,口径统一,并经镇指挥部指挥签字同意后报上级防指办;掌握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和防汛防台工作动态,传达上级防汛防台指令,当好本级防指领导参谋。 2.五个应急工作组 镇级联合指挥部与临海市联合指挥部衔接:综合协调组对应综合防控组、综合秘书组、专家指导组、督查服务专项工作组和舆论宣传专项工作组;监测预警组对应预警值守组;联合保障组对应指挥保障组和联合保障指挥室;人员转移组对应人员转移指挥室;联合救援组对应联合救援指挥室。 ①综合协调组:市级“3张单”的反馈与落实;联系各应急工作组,掌握全面信息,参与防汛防台抗旱会商;负责收集、审核、发送、上报、管理各类信息,负责省、市防汛防台相关系统操作和信息上报工作;综合协调各办(线)、各村、各部门、各工作组开展应急工作和灾后重建工作;汇总镇级、村级、企事业单位等防汛防台工作动态,发布汛情、灾情及有关信息,负责综合文稿起草工作,报告重大事项等。 ②监测预警组:按照“八张风险清单”分类分层分级研判管控工作机制,负责本区域监测预警网络的运行管理,负责接收上级防指及水利、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发送的有关防汛防台预警信息,掌握本辖区内有关防汛防台信息,督促本辖区内各雨量、水位、气象、地质灾害监测等网格责任人按规定开展监测,及时掌握监测成果,按预案规定发布预警信息,并为镇级防指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③人员转移组:按照镇级防指和上级指令,或根据辖区内的雨量、水位及地质灾害监测数据判断,若出现立即转移的监测值,按预案负责组织危险区域群众转移,并做好人员安置工作。 ④联合救援组:负责抢险队伍、物资等的调配、管理,根据险情、灾情,制定抢险方案,组织抢险救援。 ⑤联合保障组:负责本级防指及各工作组的后勤保障,汇总防汛防台动态,发布汛情、灾情及有关信息,接待上级防汛防台工作组、慰问团、新闻记者等。 3.“3个区块工作组”运行 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将永丰镇划分为3个区块工作组,主要向所辖片区涉及的村传递镇防指指令、预警信息等,统计汇总上报片区内方向防台消息、人员转移、应急处置情况等。 镇区区块工作组管辖:留贤村、永贤村、吴岸村、石鼓村、三江村、蓼岸村、许洋村、尚贤村、坊前村、茶寮村、八叠村。 更楼区块工作组管辖:浦叶村、后郭村、江溪村、西岙村、凤凰桥村、下吴村、下塘园村、大洋村、沙头村、上郭村、新四村、溪畔村、大山郭村、更楼村、杨杜村、河南村、南岸村。 沿溪区块工作组管辖:沿岸村、下赵村、沙段村、桥下村、周沈村、居溪村、方家岙村、赤缪一村、赤缪二村、潘岙村、彭山村。 (二)“8张风险清单”管控闭环 按照“八张风险清单”分类分层分级研判管控工作机制。 1.地质灾害风险:共有1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中一类、二类风险防范区6处,三类风险防范区11处,从整体来看影响的人数不高,但易造成的经济损失较大,仍需高度关注。 2.小流域山洪风险:涉及八叠村(八叠、岙东岙西、里柱、龙潭坑)、周沈村(下沈)等2个行政村5处小流域山洪灾害危险区需防范。 3.山塘水库河网风险:山塘水库河网(共有32处山塘、7座水库,其中上安山塘、横路山塘、岩儿头山塘等三个山塘建设工程为在建工程)。 4.安全生产风险:2家带仓储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2家高温熔融企业,3个加油站。 5.城镇内涝和城市安全运行风险:1个物业小区含1个地下空间,C级危房2处,D级危房1处,老旧房25处。 6.文化旅游风险:8家露营基地实施研判和管控措施,支撑联合指挥部统一协同高效运转。 7.交通运输风险:目前351国道临海邵家渡至白水洋段改建工程正在建设中。 8.海域安全风险:不涉及。 (三)“3张单”反馈落实 镇级防指和有关工作组根据实际,及时接收、处理、反馈市级下发的提示单、预警单、指令单。以“3张单”为主要手段,实现风险“识别提示、确认预警、指令管控、闭环反馈”全流程掌控。 1.提示单。按照实际及可能影响情况,当接收到市级发出的提示单时,将分析研判结果通过联合值班人员共享至综合协调组和监测预警组;经综合会商研判,综合协调组视情向3个区块工作组传递提示信息,督促指导各村落实管控措施。 2.预警单。根据市级的发布台风、暴雨、海浪、风暴潮、地质灾害、洪水、城市内涝等专业预警信息,结合预警等级,落实叫应叫醒,第一时间“叫应”村级主要负责人。同时,由综合协调组按照预警叫应工作机制,进一步叫应叫醒关键责任人,有力有序组织防御应对。 3.指令单。针对重点风险问题、重大决策事项,按照8张风险清单细化量化风险内容,按照市级下发的指令单,镇级防指开展综合会商研判形成指令,下发村和特定对象,限期反馈,确保闭环,同时综合信息组对市级下发的指令单及时反馈上报。 (四)“3个一”叫应叫醒反馈落实 镇级防指是被台州市、临海市叫应的对象,也是对村实施叫应叫醒的主体。上级防指通过浙政钉信息、短信、电话等方式叫应叫醒镇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镇防指应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叫应办事处、村负责人。 1.暴雨橙色预警 消息处理。当镇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收到上级发送的浙政钉信息或短信叫应信息时,3分钟内回复“已收到”;镇防指综合协调组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叫应村负责人。 视频点检。当上级防指开展视频点检时:①镇政府主要领导必须到岗指挥;②督促村负责人进岗履职;③镇和村级防汛责任人、山洪灾害预警员、山塘水库巡查员、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等各类防汛责任人进岗到位,加密巡查,发现险情及时预警、处置;④镇指导开展高风险区人员转移。 落实反馈。当镇领导被叫应叫醒后,镇长要在15分钟内通过浙政钉回复:①谁在坐镇指挥(原则上镇政府主要领导进岗履职,必须在指挥状态);②有几个村受影响;③有无人员转移。若落实情况不到位,再次进行叫应。解除预警后1小时内,村负责人将人员转移情况和灾情险情等情况由办事处汇总反馈镇防指办,镇防指办通过浙政钉向市指挥中心及时反馈:①灾情险情情况;②响应启动情况;③人员转移情况;④工作开展情况。 2.暴雨红色预警 消息处理。当镇政府党政主要领导收到上级发送的浙政钉信息或短信叫应信息时,1分钟内回复“已收到”;镇防指综合协调组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叫应村负责人。 “135”视频点检。当上级防指开展视频点检时:①受影响的镇政府主要领导必须到岗指挥;②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③督促村主要负责人进岗履职;④镇和村级防汛责任人、山洪灾害预警员、山塘水库巡查员、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等各类防汛责任人进岗到位,加密巡查,发现险情及时预警、处置;⑤镇迅速开展风险区域人员转移,必要时果断扩面转移。 落实反馈。当镇领导被叫应叫醒后,镇长要在10分钟内通过浙政钉回复:①谁在坐镇指挥(原则上镇政府主要领导在岗在位,必须在指挥状态);②谁在一线指挥;③有几个村受影响;④有无人员转移。若落实情况不到位,再次进行叫应。解除预警后20分钟内,村负责人将人员转移情况和灾情险情等情况由办事处汇总反馈至镇防指办,镇防指办通过浙政钉向市指挥中心及时反馈:①灾情险情情况;②响应启动情况;③人员转移情况;④工作开展情况。 三、风险防控 (一)监测预警设施 表1 永丰镇现有预警设施汇总表
(二)预警信息发布 临海市防指将突发事件预警信息通过发布系统、气象灾害电子屏、应急广播、电视、微信、钉钉、短信等渠道,向镇、村两级责任人和群众发布预警信息后,镇防指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村级防汛防台抗旱领导小组和各网格责任人,保证预警信息1小时内传递到户到人。 1.防范应对台风 Ⅲ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向辖区内群众发布预警、响应信息,同时叫应叫醒镇、村两级防汛责任人。 2.防范应对局地强降雨 Ⅲ级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在相关工作群发布、传递预警消息,叫应叫醒各村主要负责人、村级网格员。 Ⅱ级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在相关工作群发布、传递预警消息,叫应叫醒各村主要负责人、村级网格员,预警信息发送危险区受影响人员。 Ⅰ级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在相关工作群发布、传递预警消息,叫应叫醒各村主要负责人、村级网格员。必要时预警信息发送所在辖区所有人员。 (三)巡查制度 镇防指配合相关行业部门建立日常巡查和应急巡查制度,巡查路线、巡查频次、巡查内容见各专项预案。应急响应期间,监测预警组督促本辖区内各监测网格责任人按规定开展巡查监测,及时掌握监测成果。 (四)检查排查 每年汛期前,组织开展防汛检查及风险隐患排查,掌握辖区内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或风险防范区、风暴潮灾害隐患点或风险防范区、危旧房、水库山塘、堤防海塘、海上养殖、低洼易涝区、旅游景区、农家乐、道路桥梁等重点危险区(点)情况,制定风险隐患清单。根据村自查情况,及临海市有关部门检查情况,列出镇范围内风险隐患的问题、任务、责任“三项清单”。台风前对风险隐患点度汛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采取必要的临时加固措施。 (五)避险设施 永丰镇共有避灾安置中心54处,其中镇级规范化避灾点1处,村级规范化避灾安置点15处,临时避灾安置点38处。 (六)救援力量预置 镇防指建立救援力量预置机制,应急期间统一由镇抢险救援组调配应急资源,视情对易受灾的三江、更楼片,救援困难的河南片等高风险区域预置救援队伍、物资。 四、应急响应 (一)防汛防台响应条件 1、防范应对台风
2、防范应对局地强降雨
(二)应急响应措施 1、防范应对台风
2、防范应对局地强降雨
(三)人员转移 每次台风前,各转移责任人应排摸各类危险区人员转移情况。镇共有转移责任人39个,负责5类危险区人员的安全转移。应急响应期间,按照上级人员转移命令,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100%进岗履职、水面养殖人员100%上岸、陆上危险区域人员100%撤离、危旧房屋和户外施工人员100% 转移等“四个百分百”要求,及时完成转移任务,确保人员安全。 1、发布台风消息 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消息,逐一联系确认水面养殖人员、陆上危险区域人员、危旧房屋和户外施工人员等做好撤离准备。 2、发布台风警报 (1)水面养殖、陆上危险区域人员和户外施工人员等危险地带的人员撤离转移; (2)居住在危房、工棚、临时设施、低标准房屋、迎风房屋和未经考验的新建房屋(调查属较差、差等级的房屋)内的人员; (3)处在易被大风吹倒的构筑物、高空设施、在建工地等附近的人员要及早就近梯次转移到安全地方。 3、短历时降雨50毫米、预报有大暴雨 (1)处在易发生山洪和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区域的人员; (2)存在安全隐患水库下游的人员; (3)处于危险区域的游客和留校师生,低洼区易受洪水围困的人员,要及时就近转移到安全地方。 4、发布台风紧急警报 (1)临海市防指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时,工厂停工、工人疏散,学校放假、学生回家,商店、教堂关门,街道、道路管制; (2)防汛抢险人员及时撤退到安全地方。 5、强台风、超强台风正面影响 (1)处于迎风坡的居民,及早转移到安全地点; (2)沿河、水库下游受威胁村庄、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防范区根据雨量、水位预测预报值,适时启动人员转移。 (四)抗旱应急响应 1、抗旱Ⅳ级应急响应(轻旱) (1)按照“先节水、后调水,先生活用水、后生产用水,先用河道水、后用水库水,先用地表水、后取地下水”的原则进行水资源调度和管理。 (2)做好灌溉渠道的清淤和防渗工作,及时启用泵站、移动灌溉设备投入抗旱。各水库(山塘)和蓄水工程用水实行专人管理,控制用水量。 (3)加强节约用水宣传。 (4)及时掌握水库(特别是供水水库)的蓄水动态和降雨情况,统计分析水库、河网的蓄水率(每天统计1次),做好农业让水准备。 (5)做好对游泳、浴室、水上娱乐等特种行业实施限水或停水措施。 (6)全面掌握、统计旱情,做好抗旱应急措施,汇报抗旱工作开展情况。 2、抗旱Ⅲ级应急响应(中旱) (1)对绿化、保洁用水改用河水。 (2)根据旱情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改种、补种旱作物,组织调集、调剂耐旱作物种子、种苗,指导造林抗旱保苗工作。 (3)对高耗水企业、用水大户等实施限水或停水措施。确保城镇供水安全和农村人畜饮水安全,保障重点行业用水,兼顾工业、农业和生态用水。 (4)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各水库(山塘)停止与抗旱无关的用水。 3、抗旱Ⅱ级应急响应(重旱) (1)全镇实施限制供水。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确保城镇居民饮水安全,保障城镇生活用水,努力保障重点行业用水;兼顾工业、农业用水。 (2)及时调处水事纠纷,维护用水秩序,全面实施农业让水。 (3)组织消防车辆向人畜饮水困难地区紧急运水送水。 (4)配合做好饮用水质的监测,预防、控制灾区疾病的发生。 (5)组织供电部门全力保障抗旱用电。 (6)加大执法力度,对排污企业加密监测,严格限制或暂定工业污水排放。 4、抗旱Ⅰ级应急响应(特旱) (1)组织全力抗旱,努力保障镇区生活用水,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2)配合上级实施应急供水方案,视情停止企业及农业用水,确保人民群众生活用水供给,进一步开展抗旱服务和农村应急送水工作。必要时,铺设应急临时生活用水输水管道,使有限水源互济互补。 (3)实施有限水量统一调配。加强对水量、水环境监测,直接控制重要水源,必要时动用水库死库容水量供水;按照优先保证生活用水和医院、学校等用水的原则,提出供水水库保库库容方案,报上级防指批准后执行。 (4)组织灾后粮油、药品、饮用水等供应工作,维护大型商场、超市和粮食市场的经营秩序。 (5)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抗旱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处置因抗旱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6)做好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参加灾情调查和核灾工作。 (7)做好供水水质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水井、地下沉井等饮用水的消毒;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8)加强对污染源企业的监管,大幅削减入河排污量,及时关停超标排放企业,禁止超标污水排放,严防饮用水源被污染。 (9)加强对旱情的实时掌握和统计;认真做好水事纠纷摸排,及时化解水事纠纷;每天向上级防指汇报当地旱情及抗旱工作情况。 (五)险情灾情处置 1、险情灾情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发生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城镇内涝等险情时,应沉着冷静,果断应对,在防止和延缓险情、灾情扩大的情况下,及时报告镇防指或向110、119、120等电话寻求帮助,说明事发的详细地点,险情程度,被困人数,联系电话,施救要求等,以便及时派出抢险队伍实施紧急援救。也可及时拨打其他社会求助电话,由他们转告以便联合开展救援行动。 (1)报送内容 ①一般信息按照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响应级别,根据应急响应行动要求报送。包括:防御重点基础数据,防台风险点、应对措施、建议意见;船只、人员转移动态数据;各类险情、灾情、抢险救灾情况和动态数据信息;防汛防台抗旱工作部署落实动态信息;工作总结等。 ②险情灾情信息包括:险情灾情发生时间、地点、类别,影响范围、对象,前期处置情况等。 ③如发生人员伤亡情况,必须说明死者姓名、性别、年龄、地址、死亡原因,确认是否因直接灾害致死,经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 (2)报送要求 ①信息报送尽量采用文字传真。一要做好记录复印存档;二要了解核实情况;三要及时报告领导;四要根据领导指示,立即处置;五要有事后结论;六如情况严重,请示领导同意后向上级报告。 ②村居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本地灾情报告镇防指,镇防指在接到灾情报告后30分钟内上报临海市防指。发生较大以上灾害时,村居在灾害发生后立即电话(口头)报告,镇防指在接到灾情报告后15分钟内口头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至临海市防指。突发事件发生后,准确、及时、公开、透明地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未经镇防指批准不得接受任何媒体采访。 (3)灾害信息员 灾害信息由镇防指办负责,主要职责:灾情统计报送、台账管理、灾情损失评估核查、灾后恢复进展信息等工作。险情灾情信息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送,无动态变化的报告“无变化”;所有向上报送和涉及数据口径的险情灾情信息,必须同时报镇防指,确保口径统一。涉及敏感信息的,必须提前上报审核。 2、险情先期处置 (1)镇防指接到险情报警后,立即组织带领抢险队伍赶赴现场,充分利用各种救援手段全力解救被困人群;行动中还要不断做好受困人群的情绪稳定工作,防止发生新的意外;要特别注意防备在解救和转送途中人员安全,确保全部人员安全脱险;做好脱险人员的临时生活安置和医疗救护等保障工作。 (2)发生工程险情时,巡查人员立即报告镇防指,同时发出报警信息,通知受影响区域人员迅速按预案规定的路线撤离转移。镇防指及村级防汛防台工作组按照“村自为战,镇自为战”的原则迅速部署,技术专家、抢险队伍、抢险物资器械快速到位,同时报告上级防指,视情请求抢险力量支援。 五、灾后恢复 灾情发生后,立即组织驻村干部深入灾区进一步核实核准灾情,切实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活。为切实做好灾后恢复工作,镇街设立基本生活保障组、农业生产恢复组、工业生产恢复组、住房安全保障组、基础设施抢修组、灾后卫生防疫组、灾情核查评估组、舆情管控组、治安维稳组等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组。明确基本生活保障、基础设施抢修、灾后卫生防疫、灾情核査评估等工作的分工和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的义务。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抢险队伍由镇预备役军人、镇机关干部职工、社会青壮年、各行业技术人员等组成。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工作提供劳动力,非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根据专业特长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二)物资保障 1.防汛防台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分级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 2.水库、水闸、堤防、海塘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防汛物资储备定额标准进行储备。 3.镇防指、防汛任务较重的村、企业、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当储备充足的抢险器械、物资和救生器材,满足工程抢险应急需要。 4.发生险情时,先动用当地村和有关单位自储的抢险物资储备,后动用镇防指储备的防汛抢险物资;如镇防指储备的抢险物资无法满足抢险需要,镇防指及时向临海市防指提出支援申请。 (三)资金保障 镇财政、民政、水利、金融等有关部门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并做好各级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金融机构落实相关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 (四)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院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保障防汛防台抗旱抢险人员、防汛防台抗旱救灾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做好洪水和台风影响期间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 (六)电力通信保障 供电部门负责防汛防台抗旱、抗洪抢险、内涝救灾等方面的电力保障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镇防指和重要村、企业、管理单位要配置卫星电话。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管理部门负责保障抗洪抢险现场和手机通讯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络和防汛防台抗旱信息的及时发布。水库、海塘、涵闸等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表2 镇主要通信设施汇总表
(七)治安保障 派出所负责做好洪涝台旱灾区和避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汛防台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障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做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八)科技保障 1.镇防指落实专人负责全省基层防汛防台管理系统镇端信息动态维护管理。负责对辖区内各类防汛防台责任人、危险区(点)、受威胁人员信息、队伍 物资、避灾安置场所、应急预案、工作制度等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并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数据准确完整。负责将防汛检查发现隐患录入系统,并持续更新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2.镇防指负责普及指导镇村两级防汛负责人、转移责任人、巡查员、预警员等基层防汛责任人“掌上应急”使用,确保安装率达100%,高危险区或重点风险区需转移人员“安全码”赋码率达100%。 3.镇、村防汛防台期间利用“安全码”“掌上应急”组织人员转移,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转移。镇防指利用“掌上应急”实时掌握责任人到岗履职和受威胁人员转移情况。 4.镇防指通过在线标绘系统编制镇防汛防台指挥要素图,并实行动态更新,具体详见附图二。 七、宣传、培训与演练 (一)宣传 镇防指制定年度宣传计划,加强防汛防台抗旱及避险知识宣传,在每年的“世界水日”“世界气象日”“全国防灾减灾日”“防汛防台日”等前后,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和警示教育片、宣传册、讲座等多种形式,使防汛防台抗旱救灾知识进学校、进村居、进企业,每年在主汛前对行政村开展一次灾害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护救能力。 (二)培训 1.实行分级分门组织,各级各部门应根据实际,开展更广泛的培训。 2.培训工作做到分类指导、考核严格,保证培训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三)演练 1.各村应积极参与镇组织的各种应急演练活动,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每年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灾情进行防台抗洪实战抢险演练。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1.本预案由镇政府组织制定,报临海市防指批准后实施。每3年或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要对预案内容进行评估、完善、修订,并按原批准程序批准后实施。镇防指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制定防汛防台抗旱预案,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报镇防指办备案。 2.村、企事业单位、学校根据本预案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报镇防指批准后实施。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汛防台抗旱抢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镇防指提请镇党委、政府给予表彰奖励;抢险救灾事迹感人的进行典型宣传,提请组织部门考察提拔任用。对防汛防台抗旱抢险工作中致伤致残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工作生活照顾。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九、附件 图一 永丰镇行政区域区图
图二 永丰镇防汛防台指挥要素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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