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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01/2025-14007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临政发〔2025〕15号 成文日期: 2025-09-17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市外办、市金融办、市大数据局)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JLHD00-2025-0003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层级分类: 县级政策
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25年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25-09-17 17:19
  • 来源:临海市政府办公室(市外事办、市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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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稳定粮油生产,提升综合产能,保障地方粮食安全,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现就抓好2025年粮油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稳定粮油生产,完成粮食播种面积29.2万亩、总产量12.25万吨;油料作物播种面积1.84万亩、总产量0.256万吨。其中:早稻8.2万亩、3.355万吨;大豆0.442万亩、0.0945万吨;油菜1.72万亩、0.2345万吨。

(二)发展水稻机插,完成水稻机插面积13.96万亩。各镇(街道)粮油生产和水稻机插任务详见附件。

(三)落实地方储备,完成粮食储备7.2万吨,其中小麦8900吨,早籼稻34130吨,中晚籼稻26828吨,成品粮晚籼米1500吨(按0.7系数折合晚籼谷2143吨);完成储备食用油965吨、粮食种子160吨、油菜种子0.205吨、化肥1778吨、农药7.5吨。

二、重点工作

(一)严格耕地保护,完善农田基础设施。一是严格耕地保护。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耕地总量管控和“以补定占”,健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体系,根据补充耕地质量评价和验收标准,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质量稳中有升。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坚持农地农用、粮地粮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加大抛荒耕地整治,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分类推进撂荒地复垦利用,对无人耕种的耕地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多途径种好用好。二是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以提高粮食产能为目标,整合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永久基本农田等资源,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2025年根据浙江省“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工作任务,完成新建和认定高标准农田2.58万亩,力争2027年底“套合率”达到100%,把所有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三是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全面加强14.28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用途管护,确保至少种植一季以上粮食作物,保持种粮属性。粮食生产功能区内除建设水稻育秧大棚等粮食配套设施外,不得享受农业项目补助。四是提升耕地质量。持续推进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推广配方肥,增施有机肥,扩种绿肥,实施秸秆还田,推进畜禽沼液就地就近还田利用,增加土壤有机质,改良培肥土壤,不断提升耕地质量等级。五是规范设施用地。严格执行设施农业用地政策,明确规模,规范使用,加强管理,优先保障规模种粮主体自产稻谷加工、烘干、农资农机具存放等农业用地。

(二)稳定政策扶持,鼓励适度规模经营。一是落实种粮政策。坚持政策导向,认真落实规模种粮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性农业保险、粮食生产贴息贷款等各项惠农政策,保持政策稳定,优先保障粮食生产发展资金,加强资金管理,鼓励适度规模经营。二是挖掘扩面增产潜力。按照“稳麦、扩油、增稻”的要求,优化生产布局,重点发展双季稻、早稻-西兰花、油菜、大豆生产,积极探索稻稻麦、稻稻菜等一年多熟高复种模式。巩固“两非”整治和抛荒治理成果,挖掘新垦造耕地、低丘缓坡、幼林园地及山区梯田等耕地资源,优先发展粮油生产。三是推进“粮补直达”。完善第三方核查机制,加快AI等信息技术在农业上的推广应用,实现地块、面积和农户精准匹配,推进种粮补贴数字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实现种粮数据共建共享。

(三)深化农业“双强”,促进粮油提产增效。一是推广优良品种。主推优质稳产、广适多抗的优良品种,加强新品种展示示范和良种良法配套技术研究,加大宜机化及专用品种的推广,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98%以上,水稻主导品种覆盖率70%以上。二是推广实用技术。主推干籽拌种、叠盘(暗)出苗、精量播种、钵苗移栽、两壮两高栽培、科学施肥及病虫草害综合防控等实用技术,强化双季稻早插早栽促早熟技术、优质稻全产业链关键技术、山区稻油轻简化栽培技术、重大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关键技术等技术集成,积极创新粮经轮作、农牧结合、稻渔种养等“千斤粮万元钱”种植模式,主要农作物主推技术到位率95%以上。三是推进肥药减量。大力推广配方肥、缓(控)释肥、生物药剂及其配套技术,深入实施绿色种养循环,主要农作物科学施肥覆盖率90%以上,统防统治覆盖率50%以上,绿色防控覆盖率60%以上,有效控制化肥、农药使用。四是加快“机器换人”。全面推进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大力推广工厂化育秧、全自动播种、机械化移栽、无人机植保、自动化烘干加工等智慧农机,继续扶持水稻育秧烘干中心和现代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着力破解水稻机插、油菜机收、丘陵山地宜机化等薄弱环节,实现水稻机插比例55%以上,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90%以上。五是实施单产提升行动。2025年创建粮油千、百亩示范方30个以上,面积8000亩以上,集成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实现单产提升5%以上,辐射带动面上增产增效。

(四)加强储备管理,保障地方粮食安全。一是落实收储政策。执行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和订单奖励政策,充实储备规模,加强储备管理,完成地方储备任务,各月末实际库存不低于储备规模的70%,确保不出现农民“卖粮难”底线。执行《浙江省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加强市场监测,适时启动预案,由国有粮食收储公司入市收购,所产生的差价、利息和费用,由市财政负担。要持续推进现代化粮食收购服务体系建设,国有粮食收储公司要适当配置谷糙分离机、输送机等机械设备,做好粮食收购“一站式”服务,方便农民售粮,市财政给予资金支持。二是继续开展订单粮食“诚信”活动。对履约率高、粮食质量好的签约对象,适当提高“订单粮食”数量和奖励。严厉惩处骗取财政补贴行为,对在交售粮过程中出现以“以劣充优”“以陈顶新”及“外地冒本地”的签约对象,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度“政府订单”奖励资格。三是推进“五优联动”。执行优质优价政策,对优质晚稻谷单仓收储、额外奖励,2025年“五优联动”实施面积1.4万亩。加强产销合作,支持粮食批发、加工、贸易等粮食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积极打造现代化粮食批发市场,推进省外粮源基地建设。四是倡导节粮减损。健全工作机制,加快构建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的粮食监测预警体系,推动粮食机收减损、适度加工和科学储存,减少中间环节损耗,倡导“光盘行动”,提升公众节粮爱粮意识,营造全社会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要素保障,加快社会化服务。一是加强主体培育。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和产业带头人,引导农二代、粮二代从事粮油生产经营,粮油产业项目优先向规模种粮主体和中青年带头人倾斜。二是加强土地流转。推动农业标准地改革,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建立以国资公司、强村公司为主体的土地集中流转平台,引导整村流转、粮食生产功能区整区流转,促进粮田向规模主体集聚,探索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片区指导价机制,引导集中连片种植,降低种粮成本,提高规模效益。三是加强农资监管。深入开展农资打假“绿剑”行动,规范农资市场,严厉打击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的不法行为,从源头上控制伪劣农资流入生产环节,保障农业生产有序开展,维护广大农户正当权益。推进农业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的回收处置,保持田园绿色、清洁。四是加强社会化服务。鼓励组建专业服务组织,发挥现代农事服务中心“1+N”服务功能,开展有偿的育插秧、机耕机收、烘干加工、代种代管及病虫害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提升服务水平;鼓励粮油种植主体间加强合作,开展统一的农资采购、生产代管、农机作业等农事活动,实现降本增效。五是加强产后加工。加快发展优质稻米、特色旱粮,扶优扶强米(豆)面、年糕、豆腐等优势产业,鼓励规模种植主体立足生产,从事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鼓励有实力的粮油企业与规模种植主体签订优质粮油生产订单,从事粮油精深加工,打造本地粮油品牌。六是加强防灾减灾。完善应急预案,强化气象服务,加强自然灾害预测预警和重大病虫害疫情防控,提高农田水利防汛抗旱能力,落实农资储备,强化金融保险支持,实施“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提升农业抗灾救灾和风险保障能力。

三、扶持政策

(一)规模种粮补贴。对全年稻麦油复种面积5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规模种粮主体,按实际面积给予补贴,其中:大小麦每亩补贴180元,早稻每亩补贴250元,单季晚稻每亩补贴180元,连作晚稻(不包括再生稻)每亩补贴280元。水稻-西兰花轮作50亩以上,每亩补贴150元。一季旱粮种植或“三园”(果园、桑园或幼疏林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包括大小麦)50亩且套种比例50%以上,每亩分别补贴200元、150元。大豆连片种植20亩以上,每亩补贴250元。油菜连片种植20亩以上或稻麦油复种50亩以上且收获油菜籽的,每亩补贴350元。落实省级规模种粮动态补贴政策。

(二)粮食收购和订单奖励。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优先向辖区内种粮主体订购,按省定标准给予订单奖励,小麦每50公斤奖励30元,每亩最高奖励150元;早籼谷实行“政府订单”全覆盖,每50公斤奖励30元;中晚籼谷每50公斤奖励20元,每亩最高奖励180元。订单奖励执行两个“不低于”,即订单奖励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去年标准、订单签订标准不低于去年。配合上级做好余缺调剂工作。鼓励水稻、小麦良种制(繁)种,对与持证种子企业签订订单合同的种子生产者,按实际交售种子数量给予订单良种奖励,每交售50公斤常规水稻种子奖励30元;每交售50公斤杂交水稻种子奖励100元,每亩最高奖励300元;每交售50公斤小麦种子奖励30元,每亩最高奖励150元。

(三)社会化服务补助。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对列入购机补贴目录的农业机械给予补贴,优先保障粮油生产的农机具。对临海市内开展水稻机械化插秧的主体,按大田作业面积给予每亩60元的作业补贴;申报机插补贴的主体,其作业插秧机必须安装北斗农机信息管理终端,对购置终端设备按设备购置价的50%给予补助。对经镇(街道)备案的新建烘干配套设施给予补贴,新建配套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且新购烘干机1-2台,一次性补贴5万元;新建配套建筑面积400平方米以上且新购烘干机3台以上,一次性补贴10万元。

(四)金融保险支持。实施水稻完全成本保险及保额补充保险,早稻、晚稻每亩保额为1200元、1400元,相应保费为60元、70元,其中财政补助55.8元、65.1元。实施大小麦、油菜政策性农业保险,每亩保额为1000元、500元,相应保费为37.5元、15元,其中财政补助34.875元、13.5元。实施农机保险补贴,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田作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粮食烘干机、履带式旋耕机等5种农业机械,实施保险费用财政补贴政策,补贴险种为机械损失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第三者责任险和附加自燃险,财政补贴保费的70%。执行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政策,加大推广共富粮农贷等金融产品,对规模种粮主体向合作银行申请的贴息贷款,原则上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并按3%的贴息率且不超过实际贷款利率的70%(两者取低值)给予贷款贴息。

四、组织保障

粮食生产事关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社会稳定大局,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严格耕地保护,完善基础设施,落实政策扶持,加大科技支撑,强化市场调控,统筹抓好粮食生产、流通、储备、产销协作和节粮减损等产销工作,鼓励多种粮、种好粮,不断提升我市粮食自给能力,切实保障地方粮食安全。

本通知自2025年9月17日开始施行。

附件:2025年粮油播种面积、产量及水稻机插指标分解

临海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5年粮油播种面积、产量及水稻机插指标分解

(单位:亩、吨)

镇(街道)

全年粮食

其中:早稻

其中:大豆

油料作物

其中:油菜

水稻机插

面积

面积

产量

面积

产量

面积

产量

面积

产量

面积

产量

古城街道

5200

2200

950

390

210

45

730

100

700

95

2800

大洋街道

5900

2500

1150

470

160

34

430

60

400

55

3400

江南街道

13900

5850

4000

1650

210

45

1430

200

1400

190

10000

大田街道

7100

3000

1500

620

130

28

430

60

400

55

5800

邵家渡街道

14900

6300

1900

780

400

86

830

115

800

110

8700

杜桥镇

57300

24000

30000

12200

440

94

1350

190

1300

180

32000

白水洋镇

25900

10800

710

290

730

156

1600

225

1500

205

6500

东塍镇

22300

9300

2200

900

380

81

800

110

700

95

11200

桃渚镇

23700

9900

14600

6000

130

28

1250

175

1200

163

8000

尤溪镇

8300

3500

510

210

180

38

900

125

800

110

3400

汛桥镇

7900

3300

1280

520

80

17

850

120

800

110

3000

沿江镇

1800

750

290

120

70

15

350

50

300

40

800

汇溪镇

4400

1850

100

40

200

43

800

110

700

95

2300

小芝镇

20900

8800

7200

2950

130

28

1250

175

1200

163

15500

上盘镇

17400

7300

11600

4770

160

34

350

50

300

40

5000

涌泉镇

4000

1650

200

80

180

38

450

60

400

55

600

永丰镇

30800

13000

2800

1150

300

64

1300

180

1200

163

14300

括苍镇

12500

5200

760

310

190

41

900

125

800

110

3800

河头镇

7800

3300

250

100

140

30

2400

330

2300

311

2500

合计

292000

122500

82000

33550

4420

945

18400

2560

17200

2345

139600

临政发〔2025〕15号  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25年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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