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17/2025-14004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09-15 | |
发布单位: | 临海市海洋经济发展局 |
中共临海市海洋经济发展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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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部署,2024年9月14日至12月2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海洋经济发展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5年2月1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海洋经济发展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层层分解,跟踪督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件件有落实、条条见成效。党委书记金晓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3次组织召开党委会议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牵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全程监督每一个整改事项的落实情况,督促强化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4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2个;制定的139条整改措施,已完成127条。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23人次;新制定制度4项,修改完善制度5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2.1607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临海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省省级“十五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16号)要求,重点专项规划由省市县一体编制,各市、县不再另行编制,故我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已中止。二是开展海洋经济运行监测和评估。已与市财政局确定该项工作资金安排,并在7月底前完成招投标,计划在12月30日前完成所有相关工作。三是加快我市休闲渔业发展。已完成全市首批休闲渔船指标报批工作,积极落实“十四五”海洋渔船减船转产任务,全市已完成“2021-2025年度海洋渔民减船转产工作”,共压减渔船54艘,总功率13058.8千瓦,发放补助金额9151.474万元,完成率达100.12%。接下来,将继续安排市县统筹油补资金2245.2万元,用于支持近海渔船减船转产工作,进一步调减近海渔业捕捞强度,积极发展休闲渔业。 2.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全力排查整治涉海涉渔安全隐患’的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指导。定期对渔业合作社、涉渔镇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指导评估,分别于今年3月22日、4月22日、4月28日、5月18日对宏发、良兴、顺水、跃伟四家渔业合作社和三个涉渔镇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指导。二是强化进出港报告核查。合作社对当日出港的渔船进出港报告进行全面核查,涉渔镇每日对属地渔船进行港报告落实抽查,原则上抽查比例不少于30%,市渔业主管局每日抽查5艘海上渔船,严格执行进出港报告核查。三是压实主体责任,加强警示教育。抓紧伏季休渔“窗口期”,通过召开千人大会、小班化教育等方式,利用警示案例、现身说法等,对船东船长进行培训,提高其主体责任意识。5月,共组织开展培训10场次1500余人次。四是丰富培训教育形式,提升培训质量。委托第三方在桃渚镇开展2025年度船长轮训1次,联合上海吴淞海事局、临海海事处开展商渔船防碰撞培训会1次,不断提升船东船长的海上避碰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设计制作《渔船海上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宣传画册》,采用连环画形式,将常见险情事故的防范措施分解为简单易懂的图画步骤,发放给渔民要求熟练掌握。五是优化安全生产资金拨付流程,强化后续监管。加强资金拨付后的跟踪监管,联合财务科室对渔业合作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资金用于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六是制订完善培训计划。结合港航行业特点,完善2025年度培训方案,细化安全培训计划。七是严审培训资质。开展自主培训,涉及第三方培训的,对第三方培训资质进行严格把关,结合工作实际,丰富培训内容。 二、关于“现代渔业提质增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渔业产业基础薄弱”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推进渔业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推进“临海对虾”品牌建设,“临海对虾”被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评为“浙江省第三批名优土特产”,并于2025年4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临海对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6月12日-15日,组织重点企业参加2025年中国(福州)渔业博览会,开展渔业区域品牌推介宣传活动,取得良好宣传效果。我局被授予“最佳组织奖”,浙江宏野海产品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分别选送的临海对虾、鳗鱼、马口鱼、鲐鲅鱼、带鱼及大黄鱼6个品种获得博览会金奖。二是试点推进对虾主导产业融合发展。我市重点对虾企业--宏野公司已成功列入省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并获批省级补助80万元,用于提升绿色养殖发展水平。同时,为进一步提高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实施临海市现代渔业全产链基地示范提升,于8月向上申报紫菜加工项目两个,中央补助资金195.5万元已到位,用于贯通对虾、紫菜主导产业的二三产关键节点。 2.针对“渔业养殖抗风险能力较弱”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指导做好渔业养殖防灾工作。针对海上养殖及海水池塘养殖户,分批次指导做好渔业养殖防灾工作,分别于1月17日、3月30日在上盘镇、桃渚镇召开养殖培训会,加强紫菜养殖、围塘养殖等重点区域的风险防患,共培训养殖户近60人次。二是开展政策宣传工作。对海水池塘虾蟹贝类保险开展点对点宣传,做好养殖保险政策入户宣传并发放保险告知书50余份。6月10日,召开临海市水产养殖互助保险培训会议,并做好投保工作。三是加强政策性保险补助。积极贯彻《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浙江省水产养互助保险试点方案的通知》(浙农渔发(2024)1号)要求,积极扩大渔业养殖保险覆盖面,按省补助资金保费补贴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50%,已争取2025年水产养殖互助保险25万元,计划在临海市开展水产养殖海水池塘蟹虾贝保险面积 951亩。 3.针对“专业人员匮乏”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补充专业人员。计划本年度公开招聘1名全额事业编人员,目前已进入考察公示阶段,人员到位后,将扩充到水产养殖技术专业队伍中。二是加强专业培训。已多次组织渔技人员、水产养殖主体等参加全国水产养殖疾病防控专家直播大讲堂、2025年初级水产品安全管理及快检设备操作培训会等培训,不断提升水产相关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三是积极参赛考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省、市级组织的比赛、证书考评,并获得多个奖项,考取兽医资格证书,推动以赛促学,以考促学。 三、关于“执法监管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内陆渔政执法力量与执法任务不匹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力量,充实队伍。灵江中队已补充编内执法人员一名,编外执法人员一名,充实了灵江中队的执法力量。二是加强监管,及时处置。实行两班倒,日常加大对内河流域的巡查,对于举报投诉案件,做到及时处置查处,形成闭环。三是保障车辆,提升效率。明确一辆执法车辆优先保障中队巡查执法工作,提高内陆渔业举报件的处置速度。四是停止临时雇工。2025年3月30日前已停止临时雇工。五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2.针对“投诉交办案件办理率低”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充实力量,加强培训。已补充编内人员和编外人员各一名到一线执法队伍。已组织所有一线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调查取证技巧、沟通协调能力等专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效率,确保投诉举报案件及时处理。二是加强宣传,减少投诉。利用短信、微信、新闻媒体、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典型违法违规案例,提升群众保护渔业资源的意识,投诉交办案件办理率为100%。 3.针对“执法不严格。对非法捕捞、电鱼等违法当事人履行渔业资源损害赔偿责任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培训,提升能力。3月11日在红脚岩组织开展一线执法相关渔业法律法规集中整训。分批次共组织执法人员40人次学习渔业法律法规,强化行政执法能力。二是细化流程,规范处置。根据渔业法律法规,参照《浙江省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自由裁量,全面考量违法行为的主体、客体、主观和客观等因素,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三是建立机制,加强监督。规范执法程序,构建全链条规范化管理体系,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透明公正,合法合规,台账清晰完整,有据可查。 4.针对“执法过程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明确回避情形,规范回避程序。根据《渔业执法操作规范》,执法人员与案件当事人或结果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时,主动回避。在规定时间内对回避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及时通知相关人员。二是建立内部监督机制。案件办理过程中,检查回避制度执行情况。三是规范案卷制作,统一标准。按照省市案件模版制作案卷,对其中内容、格式、装订等进行统一,确保案卷规范。四是定期评查,提高标准。开展执法案卷自查和评查工作,提高人员素质和办案能力。 四、关于“机构改革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机构改革以来,港航执法和渔业执法队伍整合进程滞后,未能达到机构改革的初衷”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队伍融合。整合港航与渔业视频监控信息化系统,港航中层常态化参与渔业应急值班,春运、节假日期间,机关干部参与港航值班。二是加强工作整合。在农林水大厦办公楼腾出2间办公室,供港航人员办公使用,港航的人事与财务,已与局机关融合。4月25日,召开班子扩大会议,各科室负责人交流工作完成情况和下阶段工作打算,互相熟悉港航、渔业等相关业务加强业务交流。三是加强业务培训。针对今年新进职工开展港航、渔业等相关业务能力培训,采取轮岗的方式,熟悉掌握局重点业务。 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意识形态的重要性认识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意识形态约谈。党委书记每半年至少一次对领导班子、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工作提示约谈,其他领导班子每半年至少一次对分管条线中层干部开展工作约谈,找准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形成约谈纪要,提出整改意见。二是制订《临海市海洋经济发展局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5月9日,组织机关党委委员加强意识形态理论学习,6月5日,利用党委会开展意识形态研判,6月9日,召开机关党委会开展机关干部思想状况分析,后续将持续利用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等载体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 2.针对“意识形态理论学习方式有待创新”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创新方式方法。利用“学习强国”、先锋网、“浙政钉”支部群等平台拓展个人自主学习,形成坚持学、持续学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学习监督。由机关党委牵头,各支部委员会落实,每月开展一次党员干部学习情况抽查,并结合“十二分制”等管理细则,严肃党员考核。三是丰富学习模式。强化党员干部“主人翁”意识,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做实做细各项专题研讨,提高党员干部“自己讲”和互动交流环节的内容比例,调动党员干部主观能动性。 六、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主体责任未压紧压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把运用“第一种形态”列入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清单,经常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月11日、4月11日,局党委先后两次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3月各支部通过组织生活会集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二是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事项”、“关键节点”等四个关键环节,提高监督精准性、常态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问题查摆上,形成年轻干部问题清单34份,排查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点7份,关键节点廉洁提醒4次。 2.针对“监督制约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教育,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强对主体责任的宣传教育,强化党委领导班子对主体责任的认识,已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2月12日,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会,总结回顾2024年工作成效,安排部署2025年重点工作。3月29日、6月5日,分别召开党风廉政形势专题分析会,分析近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形势,查摆存在问题不足,研究部署下阶段重点任务。二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制定《临海市海洋经济发展局党风廉政监管制约工作机制》,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干部廉洁从政。三是狠抓党员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落实。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凡提必核”,对干部个人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把关。至5月30日,未发现干部瞒报漏报行为。 3.针对“廉政约谈未落实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善廉政约谈机制。5月30日前,局党委书记对领导班子、下属单位“一把手”,领导班子对分管科室负责人,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纪委巡察反馈情况开展一次廉政谈话。6月中旬,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工作人员开展一次廉政集体约谈。通过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廉政监督关口前移,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二是坚持把开展任前廉政谈话作为新任职干部履新的必须课。通过“治未病”,把纪律规矩讲在前面,确保新提拔干部少犯错、不犯错。 七、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自2024年10月31日起,所有公务接待均需通过浙里报进行事前申请,明确接待事由、接待对象、接待地点,根据人数严格控制接待预算,并落实“一餐一结”。二是加强报销票据审核。明确食堂报销经办人,由其负责按照“一餐一结”标准对菜单、购买票据、报销票据等进行审核,确保菜单与购买菜品内容、金额相符。三是规范报销流程。报销时提供派出单位公函(具体内容、行程、人员)、公务接待清单、相关财务票据等报销凭证。未经审批或超标准接待的,财务不得报销相关费用。四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员谈话提醒。 2.针对“违规领取夜餐费”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退还违规领取的夜餐费。针对多领取的夜餐费,一对一与退款人员(已离职)联系沟通,相关人员已退回违规领取的夜餐费用。二是严格执行夜餐费报销规定。加强审核把关,规范夜餐费报销开支。 3.针对“违规公车接送”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善平台派车制度。建立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和《公务出行车辆使用管理细则》,通过干部职工大会,将公车使用规范要求向每一位干部职工传达。局机关、港航均安排了专人负责派车,严格按照公车规定做好事先审批、事中监管、事后审核,严禁公车私用。二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违规公车接送的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三是建立公车派车台账。详细记录每次出车时间、接送地点、乘坐人员等信息,禁止公车到家里接送及其他公车私用等违规行为。 4.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退回违规领取的差旅费。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差旅费管理办法,提高干部职工对差旅费管理规定的理解和执行能力,一对一与退款人员联系沟通,相关人员退回违规领取的差旅费用。二是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门差旅费制度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加强出差审批,严格差旅费报销审批流程,对不符合规定、手续不全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三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员谈话提醒。 八、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工会费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制定《临海市海洋经济发展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明确经费收缴、使用流程,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二是定期公开经费收支和使用情况,接受工会会员和有关部门监督、审查。 2.针对“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善渔业项目管理办法。出台《临海市渔业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明确渔业项目申报、过程跟踪、后续监管等环节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主管科室项目管理培训,3月26日,开展主管科室项目培训,要求水产健康养殖项目验收从财政建议的第三方单位中选择开展项目专项资金的审计审价工作。二是做好竞争性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按期完成水产健康养殖项目的总结验收,并通过省级考核通过。相关项目资金已分两批次拨付,资金监管落实到位。 3.针对“油料缺乏有效管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沟通,及时核查。与石油公司进行沟通对接,核查用油情况,并要求其加强油料出库登记管理。二是规范采购,严格执行。进一步规范执法船油料采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采取招投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采购。三是完善审批,落实台账。设计统一规范的《执法艇油料管理台账》模板,明确需记录的核心信息,包括加油日期、加油量(升)、加油人员、剩余油量等,严格监管油料使用。四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员谈话提醒。 九、关于“项目监管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项目招投标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目前已开展2次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会,提升业务人员素质。二是加强招投标管理和内部监管。严格落实招投标事项集体研究和合法合规性审查要求,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和发布,合理选派负责招标工作的人员,加强评标报告审查,确保招投标规范实施。 2.针对“招标存在明显倾向性”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善评分标准制定。招标前,制定涵盖技术、价格、服务等多维度的评分标准,避免单一因素主导。年度评分标准调整必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如法律顾问)审核。二是加强监督与审查。审查评分过程中,保证公平公正。三是提升透明度。招标完成后,及时公开评分标准和打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四是提高业主代表业务水平。提高选派标准,并提前对业主代表进行招标法规和评分标准培训,确保其提前熟悉并掌握评标标准和程序。五是定期评估与改进。定期评估招标流程和评分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借鉴其他单位的成功经验,持续优化招标管理。 3.针对“个别项目存在浪费”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强化过程监控,由项目申报科室进行把关,经由分管领导依据项目规划与目标进行初步审批,执行过程中充分考虑资金使用必要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涉及重大事项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提交局党委讨论决定。二是提升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加强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对危货普货港口企业监管,严格按照省交通厅下发的浙财建[2024]213号关于《浙江省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规范使用专项资金,严格执行专项资金制度,确保上级专项资金精准使用。 4.针对“个别项目质量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开展项目管理培训。组织业务科室人员实地开展项目管理培训,通过实地对在建项目了解,全面熟悉项目质量监管流程,实现业务水平的提升。 5.针对“以项目为名变相用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清理不规范用工人员。取消临海市渔业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建设(购买服务)项目,原外包服务项目中的5名应急处置工作人员(另1人已离职)与临海市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作为局编外聘用人员。二是规范编外用工招聘。自2024年6月起,局里编外用工招聘严格按照要求,由人社局统一招聘,并按要求落实体检、考察等环节。 十、关于“党委政治核心作用不够凸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议事决策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规范议事决策程序。修订完善《临海市海洋经济发展局党委会议事规则》、《临海市海洋经济发展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上会要求、讨论发言程序等内容。二是规范记录局党委会议。对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时,局党委委员的发表意见和讨论过程进行详细记录。 2.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坚持提前谋划,做好会前准备。认真制定学习方案、明确学习主题,确保理论学习落到实处。二是坚持“第一议题”常态化。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示范带动作用,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长效化。今年以来,已召开党委会开展“第一议题”学习7次。 3.针对“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不够深刻”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坚持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主题、程序、质量等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民主生活会。2月11日,组织召开了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4月11日,组织开展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从严从实开好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查摆问题,结合身边典型案例举一反三,提出具体整改措施。会上,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了自我揭短亮丑不遮遮掩掩,相互批评动真碰硬。 十一、关于“党务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2025年3月,各支部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相互批评坦诚相见,批评意见直指要害,让组织生活会辣味十足。二是压实支部书记主体责任,各支部制定书记年度党课计划,结合政策时事要求,明确“必讲内容+自选课题”,切实提高党课质量。三是加强学习交流。4月14日,开展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切实提升党务工作的专业性与严谨性。 2.针对“理论宣传阵地内容未及时更新”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加强理论阵地宣传作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成立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2025年2月20日已完成了党建阵地更新。二是规范公开内容。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及时更新党内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等。 3.针对“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抓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按照《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二是提升党务工作本领。3月1日,开展党务工作者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三是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充分结合全市党员发展计划及我局发展党员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明确本年度发展党员目标任务、发展标准及工作要求等。四是规范党员档案管理。针对部分党员的入党申请书、政审表等空缺内容,相关资料已经补充完善。 4.针对“支部学习教育活动缺少互动性,形式和内容有待创新”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深化“红帆兴渔”党建品牌建设,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产业发展”品牌内涵,着力抓好各项党建工作落实,着力抓好各项党建工作落实。3月5日,我局港航支部“启航先锋”品牌成功获评省“枫桥式”执法品牌。4月28日,在2025年度全省港航党建暨清廉港航建设工作会议上,“启航先锋”项目荣获党建微品牌系列第二名。二是准确把握党建与业务工作的内在联系,坚持党建与业务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三是强化学习教育互动,丰富党支部党员的组织生活,为每位过“政治生日”的党员发放红色书籍。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台州市港航系统“跟着总书记读好书”暨第二届“阳光悦读”讲书大赛、临海市“书香机关”讲书大赛,均取得优异成绩。 5.针对“党建活动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合理规划党建活动安排和经费预算,确保经费使用合理合规。二是加强经费列支审核。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严格按照规定审核报销,确保经费使用的每个环节都合规合法。三是加强党务公开,规范党费收缴和支出明细,及时公布每笔经费的使用明细,增强党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四是5月12日,27名党员已按要求退回超标餐费540元。 十二、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和选人用人工作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按照民主推荐、党委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开展考察、党委讨论决定、任前公示、谈话等程序规范实施。二是规范党委会议记录。详细记录党委会讨论关于人事事项的议题,如实记录党委委员的讨论发言内容。三是加强监督。办公室人事严格把关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禁出现不符合要求的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2.针对“职级晋升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规范职级晋升程序。严格按照职级晋升要求,开展民主测评、考察谈话等系列工作。二是做好职级晋升相关资料存档。收集汇总所有环节的纸质资料,按要求存档。 3.针对“编外用工招聘以及日常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规范编外用工招聘。编外招聘严格按照市编办、市人社局要求,确保编外用工录取程序公平规范。二是加强编外用工日常管理。依照临海市编外用工指导意见,制定出台《临海市海洋经济发展局编外聘用人员考核细则》和《临海市海洋经济发展局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发放办法》,将编外的日常工作表现与考核结果和考核奖金挂钩。 4.针对“一线执法人员缺编、老化情况严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有计划补充执法人员。与组织部、编办加强沟通对接,有计划按批次招录事业人员充实到执法一线,提高一线执法力量。2024年已安排5名新招事业编人员安排到执法一线,今年计划安排4名新招录事业编人员、4名编外辅助执法人员到执法一线。二是对各科室职能进行全面梳理,明确岗位职责,根据各科室实际情况,将指挥中心一名职工调整到灵江中队,将2名军转人员安排在一线执法岗位,确保科室业务正常运转。 5.针对“部分中层任职空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渔种场保留一名股级干部负责渔种场管理,其余人员按“三定方案”明确的职数调整规范到位。 6.针对“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护照管理。对全体干部职工护照应收尽收,已全部收齐在编在岗人员的证照,并建立证照登记台账,记录证照上交、取用、归还等相关信息。并定期开展出入境自查工作。二是规范出国审批手续。完善《临海市海洋经济发展局因私出国(境)管理审批制度》,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规范审批干部职工出国(境)事宜。 十三、关于“巡察整改存在差距,整改实效性还需提升”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机构深度融合还不够有力,港航口岸业务仍未深度融入局机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队伍融合。整合港航与渔业视频监控信息化系统,港航中层常态化参与渔业应急值班,春运、节假日期间,机关干部参与港航值班。二是加强工作整合。在农林水大厦办公楼腾出2间办公室,供港航人员办公使用,港航的人事与财务,已与局机关融合。4月25日,召开班子扩大会议,各科室负责人交流工作完成情况和下阶段工作打算,互相熟悉港航、渔业等相关业务加强业务交流。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对今年新进职工开展港航、渔业等相关业务能力培训,采取轮岗的方式,熟悉掌握局重点业务。 2.针对“执法船艇管理仍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统一标准,规范填写。印制航海日志,由当日船上值班人员规范填写日志内容,详细记录当日船艇(含工作艇)使用情况、登船人员情况及执法情况,并由带队人员及船长签字确认。二是加强培训,提高能力。对船上15名船员全部开展航海、轮机日志填写培训,提高其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三是报废执法艇处置。经与浙江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沟通,因该执法艇产权属于国家海监总队,不建议自行处置注销,需由国家海监总队统一处置,后期根据国家海监总队要求配合做好报废执法艇处置工作。 下一步,市海洋经济发展局党委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抓紧抓好各项问题整改,积极深化成果转化运用,用制度管人管权管钱管事,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落实到位,将巡察成果运用到海洋经济工作的各方面,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5389923;邮寄地址:浙江省临海市东方大道219号临海市海洋经济发展局,邮编:317000;电子邮箱:lhshyyyj@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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