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214号提案答复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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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玲琴委员: 你在临海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倡义诊活动的提案》(第214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当前义诊管理方法 根据《卫生部下发关于组织义诊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卫医发〔2001〕365号),当前我市医疗机构开展义诊活动需提前向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备案,并接收卫生行政部门的审查、监督和管理。医疗机构开展义诊活动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且不得超出备案内容的范围。 目前,我市义诊备案主要通过浙政钉上的“台州市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办事平台”进行,未开通浙政钉权限的医疗机构,也可通过现场提交相关材料进行义诊备案。当前已形成义诊备案信息同步至临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进一步加强对义诊活动的监督。 二、关于当前义诊规范问题 当前,各医疗机构义诊活动仍主要由医疗机构自身进行组织和宣传等,义诊活动中则要求遵循《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有误导、欺骗公众等违法违规的行为。 在医务人员服务能力的提升上,目前参与义诊人员中医生均持有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均持有护士资格证、护士执业证书,中药等技术人员也具备相应资格证书。各医疗机构中医护人员每年都会参加进修、各类技能竞赛和相关培训。我局针对加强医患沟通技巧、义诊服务规范也进行了相关学习。 三、总结 综上所述,我局认为,当前我市义诊活动在管理上不断的规范、认真落实义诊备案管理制度,并加强义诊活动的监管。也通过各类活动,如“中医药服务月”、名医下乡等活动,开展多种多样的义诊服务和宣讲活动,扩大健康宣传范围、多方面的健康宣传,让健康理念深入每一个临海市民心中。同时,市级医院定期开展杭州、上海等地名医来临海义诊活动,让优质的医疗资源惠及更多临海人民,提升就医便利度。 基于你在提案中的建议,履行对义诊活动的协调、监督及管理职责,进一步保障我市医疗机构有序、合理地开展义诊活动。同时,我局也将对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督促,要求其持续保障医疗服务质量,遵守医疗管理法规,对义诊活动做好自主管理和自主提升。 感谢你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临海市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朱忠伟 联系电话:89116938 邮 编:317000
临海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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