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8号建议意见答复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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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潇婷、王凤君、崔苡忻、周晓燕、张海林、王乐蔚、陈允炜、李士敢、董华月、徐静、金丽月等11位代表: 你们在临海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广居家护理的建议》(第58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患者自费获得居家护理服务 当前,居家医疗服务包括家庭病床服务与非建床患者上门医疗服务。其中,家庭病床服务对建床病种有较高要求,主要为临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非危重症,且后续仍需要由医务人员进行连续观察治疗的疾病,而非建床患者上门医疗服务则相对条件较低。而在居家护理服务提供上,亦允许患者通过自费获取相应护理服务,按照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计算。 二、关于居家护理服务平台 当前,我市医疗机构通过“台州市居家护理管理平台”开展居家护理服务,但平台在医疗机构实际应用上仍有一定局限性。针对此点,我局正在推进建设的“健康大脑+智慧医疗”项目,将接入居家护理工作管理平台,进一步贴合医疗机构需要,包括病床管理、人员管理、统计分析等。 三、关于居家护理服务制度规范和护理人员 当前,居家护理服务有相关文件指导,但缺少明确的行业标准或规范的服务体系,居家护理服务量增长情况目前亦不理想。同时,居家护理队伍在人力、经验和素质等方面也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居家护理是一项探索比重较大的工作,你们所提出的相关意见同样在我单位的考虑之中。在制度规范方面,我局会综合上级指导与工作实际,逐步构建完善的居家护理服务体系和行业标准。在人员培训方面,主要以医共体为单位,由牵头医院组织对居家护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同时鼓励人员进修和其他素质培训等。此外,以各医疗机构为基础,加大对患者群体的宣教,提高居家护理服务在群众中的知晓度和接受度,持续推动居家医疗服务的发展。 感谢你们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临海市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朱忠伟 联系电话:89116938 邮 编:317000
临海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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