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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 第99号提案答复的函
  • 日期: 2025-08-04 10:07
  • 来源: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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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耿辉、余颖婷、应明君、王宇星、邵云祥、李华、蔡哲斌等7位委员:

你们在临海市政协第十五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破解大洋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使用难题的提案》(第99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过深入细致的研究与多方协调探讨,现就提案中的各项关切点,作出如下答复:

一、大洋小区基本情况概述

大洋小区位于临海市大洋街道,是一个规模较大的住宅社区,有近2000个住户。近年来,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统筹各方资源对小区进行了污水零直排改造和未来社区改造,基本实现了雨污分流,提升了小区给排水能力,缓解雨季内涝问题,并通过改造将地面公共停车位数量增至800多个,有效地解决了居民停车诉求,提升了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便利性。在小区维修资金的交存与管理方面,我们按照《浙江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范要求,加强对存储和使用的管理,确保使用规范高效,最大限度保障业主权益。

二、具体问题答复与解决方案

(一)多层区域建筑面积数据缺失问题

针对多层区域因建筑面积数据不明确而无法动用维修资金的困境,根据《浙江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维修资金的支出需按物业建筑面积比例进行分摊。我局多方了解和沟通协调发现,小区存在建设时间久、政策变化大等情况,导致该小区实测和交存数据不完备。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尽快完成该区域的面积测绘工作。我们建议召开业主大会,表决聘请第三方进行测绘并确定各自区域维修资金使用办法,为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维修提供必要保障。

(二)维修资金使用流程优化问题

关于维修资金申请与提取流程繁琐的问题,我市始终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执行,以确保维修资金使用的合法性与合规性,并充分尊重业主意愿。为提升效率,我局已精心编制了申请流程图及各项材料范本。同时,针对消防系统等紧急维修项目,我市出台《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维修申请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相关程序的通知》(临政办便函〔2018〕10号),简化了环节,以加快维修进度。后续,我们还将定期组织物业经理及业委会成员参加专项培训,提升其对提取流程与材料要求的熟悉度,进一步提高办理效率。

(三)资金管理透明度提升问题

因当前我市维修金管理系统仍在完善,一些小区维修金存储、增值数据更新不够及时。为此,我们要求所有维修资金支取使用必须在小区内进行公示,并在审批环节中严格核验公示情况。同时,我局正积极推进维修金系统的信息化建设,以期实现维修金使用情况的便捷查询与透明化管理,让业主能够随时掌握资金动态。

(四)维修资金补缴机制完善问题

关于维修资金补缴机制,根据《浙江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业主分户账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缴存额的30%时,应召开业主大会的决定,按首期交纳标准足额续交。对于委员提出的空置房维修金减免政策建议,涉及物业相关法规规定条款的调整,我局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争取政策支持。

(五)维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强化问题

在维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方面,我局承担着审核申请资料及拨付款项的重要职责。对于委员提出的由业委会组建维修金使用监督小组的建议,我们表示高度赞同与支持,并将积极会同大洋街道办事处提供必要的指导与协助,共同构建起一个公开、透明、高效的维修资金使用监督体系。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临海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深切关怀与宝贵支持。我们期待与社会各界携手共进,持续推动我市物业管理水平的提升,为居民创造更加宜居的生活环境。

联系单位: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林通

联系电话:17757658077            邮  编:3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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