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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LH331082-029/2025-13974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08-25 | |
发布单位: | 市财政局(市国资办) |
关于临海市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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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海市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临海市财政局局长赵加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24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台州市以及临海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迎难而上,顶压拼搏,深入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统筹做好稳增长、促发展、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全市财政运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0191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6.1%,比上年同期增长1.4%(以下简称“增长”);加上转移性收入876768万元,其中:上级税收返还收入1970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7675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929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89000万元、调入资金19580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2000万元、使用结余资金34207万元,收入总计1566959万元。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43334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5.9%,增长8.7%;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2050万元,转移性支出281575万元,其中:体制结算上解上级支出17796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836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支出37680万元、结转下年48092万元,支出合计1566959万元。 收支合计数与向市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多5760万元,主要是决算整理期上级补助收入结果较预计增加5760万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重点支出情况。2024年,市财政全面抓好财力保障,坚持“有保、有压、有效”,切实抓好预算管理,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民生事业发展,保障各项重点支出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其中: 教育支出287926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9.6%,增长4.5%。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全年共安排教育建设项目51个,其中新建项目13个、改(扩)建项目36个,完成投资8.6亿元。第七中学、台中西校区宿舍楼、头门港中心校扩建等一批项目建成投用,哲商小学佩弦湖校区新建,台州学院附属中学、临海中学迁建等一批重点项目全面开工、加速推进。完成装备投入1亿余元,实现普通中小学智慧校园全覆盖。拨付购买学位资金1769万元,2024年购买义务教育学位8275个,随迁子女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比例达98.95%。狠抓公办幼儿园项目建设,落实学前教育奖补、资助资金560万元,学前教育公办率提升至67%,较2023年提升13个百分点。 科学技术支出52666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9.4%,增长14.3%。围绕战新领域集中布局优质创新资源,培育引进生物医药、新能源、半导体等前沿载体平台,落实6043万元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落实5310万元扶持华海制药科技产业园等项目;完善企业研发体系,落实3169万元补助企业研发费用,努力提升规上企业研发覆盖率;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对高新技术企业、省科小等各类企业主体共兑付补助资金5000万元,安排工业提质奖励1883万元,构建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194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7.9%,增长0.5%。全面谋划实施重点文旅项目,落实旅游发展专项扶持资金313万元,“千年台州府城”被列为浙江省国际人文交流基地;紫阳街入选浙江省第一批非遗主题街区。抢抓机遇,让诗路“珍珠”点亮全域旅游,落实诗路文化带建设资金506万元;加大对文化礼堂建设投入,安排文化礼堂运行以及改造提升经费807万元,推动非遗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实施文化基因激活工程,落实716万元用于柴古唐斯、非遗推广等项目,助力宋韵、抗倭、户外运动三大文化高地建设。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7686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9.7%,增长11.8%。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共计落实各类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和个人贴息等3421万元;优化人才发展生态,审核发放大学生安家补贴3260人次1743万元。累计发放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资金1.91亿元,惠及34505名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补助标准由1110元/人/月提至1145元/人/月;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共计拨付6882万元;做好儿童关爱保护,完善普惠型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体系,普惠型儿童生活保障资金到位1634万元。全力落实优抚政策,安排7260万元优抚补助和门诊补助;发放2024年度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283人,共2284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88271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0.9%,增长3.4%。落实基层补偿机制改革经费8574万元,坚持以创建为抓手,按照乡村一体思路,系统性推进基层卫生扩容提质;深化医共体改革,着眼提速增效,抓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落实公立医院改革经费2415万元。聚焦守护全民健康,落实全部民生项目,拨付疫苗接种、癌症筛查、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等公共卫生服务资金1.12亿元。积极链接长三角优质医疗资源,落实资金1400万元用于市一医院与浙大二院、妇保院与省级妇保院的合作。 农林水支出130895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6.2%,增长0.7%。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381万元,补贴农户17.93万户,补贴面积43.26万亩,有力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投入财政资金1.18亿元用于维护城市防洪排涝安全,支持水毁修复工程等预防和善后工作。优化粮油生产扶持政策,推广高产种植模式,鼓励规模种粮,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5357万元;全面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拨付农村清洁家园项目3153万元;落实美丽乡村、未来乡村资金1501万元,共建成省级未来乡村3个、台州市级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3个。深化农业“双强”行动、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到位农机购置及报废更新上级补助资金195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43826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6.7%,下降42.1%;加上转移性收入551955万元,其中: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916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2567万元,调入资金124500万元,使用上年结转3288万元,收入合计995781万元。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82574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7.8%,下降36.5%;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0000万元,转移性支出263207万元,其中:调出资金1800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14万元、结转下年使用82693万元,支出合计995781万元。 收支相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39612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99.6%,比上年增长17.7%。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13698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1%,比上年增长10.1%。当年基金收支结余25914万元。 与向市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增加2871万元,主要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省厅投资收益超预期导致委托投资收益增加2871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基金收支结余增加2871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99万元,加上转移性收入1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万元,收入合计1715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99万元,按照国发﹝2015﹞35号等文件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80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5万元,支出合计1715万元。收支相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均依法用于公益性项目资本性支出;偿债资金来源落实,按时足额还本付息,没有出现偿付风险。按财政部口径计算,2024年底我市法定债务的债务率为162%。根据财政部《地方政府法定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办法》,我市法定债务的债务率属于红、橙、黄、绿四个风险等级档次的黄档。 1.举债规模 2024年,省政府核定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97.6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2.1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95.49亿元。在批准的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38.06亿元,其中:新增债券29.86亿元,再融资债券8.2亿元。 2.结构 截止2024年末,我市政府债务规模为297.6177亿元,较上年增加30.35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02.1297亿元,占34.3%,较上年增加6.195亿元;专项债务195.488亿元,占65.7%,较上年增加24.16亿元。 3.期限、利率 2024年我市共发行两个批次新增一般债券,期限、利率分别为10年(2.55%)、10年(2.1%);发行六个批次新增专项债券,期限、利率分别为5年(1.78%)、5年(1.85%)、7年(2.42%)、10年(2.43%)、10年(2.22%)、15年(2.55%)、15年(2.46%)、15年(2.3%)、15年(2.29%)、20年(2.58%)、20年(2.52%)、20年(2.53%)、20年(2.38%)、20年(2.21%)、20年(2.37%)。 我市还发行两个批次的再融资一般债券,期限、利率分别为10年(2.36%)、10年(2.13%),发行一个批次的再融资专项债券,期限、利率为3年(1.81%)。 4.使用 2024年临海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9.86亿元,其中:市政建设项目12.65亿元,占42.4%;交通运输项目7亿元,占23.4%;科教文卫社会事业项目4.16亿元,占13.9%;农林水利建设项目3亿元,占10.1%;其他项目1.5亿元,占5.0%;保障性住房项目1.05亿元,占3.5%;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0.5亿元,占1.7%。 5.还本付息 2024年共安排到期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7.70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本金2.705亿元,专项债券本金5亿元。 2024年共安排地方政府债券付息支出8.7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3.23亿元,专项债券付息5.48亿元。 (六)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情况 预算法规定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不足。2024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余额为72932万元,新增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836万元,其中:预备费补充12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结余补充5836万元。当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2000万元,年末累计余额18768万元。经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000万元,编入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弥补收支缺口。目前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实际可用规模为6768万元,占2025年度支出预算的0.6%,符合国务院规定的5%以内保有比例。 (七)预备费使用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并经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通过,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设置预算预备费12000万元,当年度未动用,按规定年末全部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八)“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为推动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落地见效,保持“三公”经费压减态势,2024年全市“三公”经费执行数为273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5%,同比减少109.92万元,下降3.9%。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数为89.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5%,同比增长59.3万元,增加194.8%,主要是疫情放开后,政府部门招商引资和交流活动等增多;公务接待费执行数为52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3%,同比减少27.73万元,下降5.0%;公务用车购置费执行数为617.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1%,同比减少88.61万元,下降12.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执行数为1503.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7%,同比减少52.88万元,下降3.4%。 (九)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情况 2024年,在全市财政支出实现项目绩效自评全覆盖的基础上,随机抽取自评项目的10.2%即245个项目开展绩效抽评,评价结果为“优”的212个,“良”的26个,“中”的5个,“差”的2个;选取了垃圾分类“撤桶并点·两定四分”项目等12个社会关注度高、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19.23亿元,其中:开展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3个,涉及财政资金4.46亿元;选取1个乡镇开展一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1.40亿元;开展财政政策预算绩效评价2个,涉及财政资金0.49亿元;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6个,涉及财政资金12.88亿元。上述12个重点评价项目结果为“优”的2个,“良”的9个,“中”的1个。市财政局将上述评价结果在部门间进行了通报,要求相关责任单位对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落实,同时将评价结果与被评价单位2025年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相挂钩。 (十)上级转移支付收入执行情况 2024年,上级共下达转移支付收入合计488803万元,当年支出合计345733万元,执行率为70.7%,按规定结转2025年继续使用资金143055万元。部分上级转移支付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有:一是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影响当年资金执行;二是受施工、采购、验收、审价等因素影响,项目未能实际支付;三是资金下达较晚,影响当年支出执行。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使用和结转情况。2024年共接收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2.3亿元,使用4.48亿元,剩余7.82亿元结转到2025年继续使用。其中:接收“两重”资金10.1亿元,使用3亿元,结转7.1亿元;接收“两新”资金2.2亿元,使用1.48亿元,结转0.72亿元。 二、2024年预算执行效果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统筹兼顾、有保有压,咬紧“历史名城、制造强市、共富高地”既定目标,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向着高质量发展的目标稳步迈进,为全市全面繁荣与人民的幸福生活筑牢坚实的财政根基,全市预算执行效果良好。 一是围绕中心,助力经济发展稳进向好。聚焦制造强市战略目标,坚持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经济,加大财政政策调节力度。激企业潜力。以“政企通”平台为媒介,实现惠企政策“全面查、精准送、快捷兑”,让惠企政策找得到、看得懂、易申报、可享受。2024年,134个项目通过“政企通”平台完成申报,申报资金总计13.19亿元。释“两新”动力。聚焦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等重要方向,争取到大规模设备更新特别国债1.32亿元,促进先进设备更新改造。充分做好消费“回补”承接工作,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持续释放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全年兑现上级补助资金1.61亿元。焕金融活力。灵活运用财政金融政策工具,借助政府投资基金撬动社会和金融资本投入,重点支持信息经济等七大产业及农业农村发展,变“奖补”为“股权”,切实增加有效资金供给。 二是靠前服务,竭尽所能强化财力支撑。聚焦关键领域与重点项目,坚持开源节流优化并重,以“聚财、节财、活财”稳固发展底盘。承接实施财政要素保障体系。围绕8个重点领域政策包和4张要素清单,紧盯资金落地,做到应下尽下、快支快用。2024年,争取到省级“8+4”补助资金13.12亿元,支付进度91.3%,补助总额居台州第一,有力支持全市“四大行动”。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从节支降本增效出发,规范报刊杂志、重大活动、数字化项目等30项预算管理内容,严控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做到“小钱小气、大钱大方”,在全市营造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氛围。全面有效盘活存量资金。通过开发上线“浙里财管”系统,将医疗、教育等73家单位纳入系统监测。在全市开展存量资金“唤醒”行动,盘活存量闲置资金2.45亿元,统筹安排用于发展亟需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切实发挥资金效益。 三是立足共富,持续厚植人民幸福底色。聚焦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坚持将四分之三以上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用于民生,以民生温度检验工作深度,2024年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1%,创历史新高。守牢民生底线。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至107元,进一步实现公共卫生服务提质增效。着力提升本地医疗水平,安排1400万元推动市二医院和市妇保院分别与省邵逸夫医院、省妇保院合作,助力“健康临海”建设。深化“财技融合”扩中机制。持续推进财技共富学院建设,助力扩中家庭可持续增收。2024年,我市扩中家庭户数降低率从全省56位跃升至第5位,相关工作获得财政部社保司在全国各省推广,获省财政厅“浙家共富”财政促共富最佳案例奖。助力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出台《临海市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就业技能提升培训实施方案》、《临海市就业技能提升培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实现培训资金从“大水漫灌”转为“精准滴灌”,节约资金327万元,入选全省财政系统助力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试点名单。 四是改革创新,加快提升财政治理效能。聚焦财政运行管理中的短板弱项,坚持问题导向,以改革促管理、以创新增质效。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构建了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创新建立预算分级保障机制,将所有项目支出按照优先顺序来保障。推进预算执行监督常态化。依托预算一体化收支平台,发挥“制度+技术+数据”优势,将预算管理要求嵌入监控规则,实现“日监测、周处理、月报告”的线上系统预警和线下人工核查双结合工作机制。2024年,动态监控违规支付资金1890万元,纠正率达到100%。推进财会监督长效化。健全完善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联合市纪委市监委,在全市开展内部控制管理检查,实现自查全覆盖,并选取15家单位进行实地重点检查,发现5大类23方面问题,实现整改率100%。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和审计报告的要求,我市预算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如财政资源统筹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营商环境要进一步优化,财政风险防控需进一步加强等。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践行“八八战略”,用好用足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好落实“科学生财、创新聚财、精明理财、高效用财、勤廉管财”要求,为临海市高水平建设历史名城、制造强市、共富高地,全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和共同富裕示范先行临海新篇章贡献财政力量。 一是开源节流,持续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坚持多措并举开源节流,强化支出管理提质增效。以更实举措稳住收入基本盘。加强经济形势与收入形势的联动分析,靠前谋划,及时研判,细化阶段性目标,靠实主体责任,完善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多方协作的收入共商共治机制。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按照过紧日子评价机制,开展评估工作,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压紧压实部门单位主体责任,将过紧日子作为预算安排长期坚持的原则,继续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预算。同时,不断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出台未定的标准,及时优化已有的标准。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坚持以零为基点编制预算,按照工作任务和预算支出标准,细化支出活动和资金需求,科学测算预算金额。健全预算分级保障机制,优先保障落实“三保”、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重点保障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财政收入情况动态调整,确保全年收支平衡。 二是守正创新,大力推进财政科学管理。深入推进财政改革,持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更好发挥财政在资源配置、财力保障、统筹调控等方面的作用。加强财政统筹。完善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强化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统一预算分配权,统筹各类财政资金资产资源,推动做优增量和盘活存量相结合。提高资金绩效。完善事前绩效评估机制,优化将评估嵌入新增重大政策、项目决策流程,推动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的绩效管理闭环,构建多维度、多环节财政管理绩效考核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加大监督力度。聚焦财政财务会计领域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提升财会监督精准度,强化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健全全流程监控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财会监督理念贯穿财政数字化建设,推动构建内部闭环监管机制,提升监督实效性。 三是守牢底线,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坚持风险防范底线思维,加大财政风险防控力度,切实有效降低财政运行风险。筑牢兜实“三保”底线。建立“三保”范围清晰、保障标准合理、责任落实到位、风险动态预警、应急处置有效的工作体系,健全“三保”风险应急机制,加强库款管理,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需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合理把控地方政府债务总体规模,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科学适度用好地方政府债务增量。同时,建立“1+4+X”专项债券工作协调机制,定期会商、协调问题,完善地方债务风险监测体系,实时掌握、准确反映地方债务风险变化情况。切实防范社保基金风险。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强统筹保障能力,提升基金整体风险抵御能力。提高基金数字化管理水平,加强基金运行监测,常态化跟踪监测基金运行风险。严格依照相关政策法规要求,确保社会保险风险准备金按时、足额归集到位,保障社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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