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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宠物出行”动物检疫证明办理明白纸
  • 日期: 2025-08-12 09:49
  • 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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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宠物犬猫顺利完成运输或搭乘高铁、飞机出行,现将动物检疫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办理条件

宠物犬需已按规定进行免疫接种,且处于免疫有效保护期(免疫后1年内)、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结果合格、临床检查健康。

二、现场办理所需材料

(一)犬

1.宠物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2.有效期内的《狂犬病免

疫证明》;3.《狂犬病抗体检测报告》(检测日应处于免疫有效保护期内,且检测报告在本次免疫保护期内有效);4.拟出行的运载工具牌号(如航班号、列车车次、车牌号等)及出行日期。

(二)猫

1.宠物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2.拟出行的运载工具牌号(如航班号、列车车次、车牌号等)及出行日期。

三、检疫申报办理

1.定期免疫:宠物主人需定期携带犬(每年1次)到政府指定的狂犬病疫苗定点注射单位,为犬接种狂犬病疫苗,领取《狂犬病免疫证明》。

2.抗体检测:在申报检疫前,宠物主人需携带犬前往有资质的犬类疫病检测点进行检测,取得《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宠物主人自行承担。

3.现场申报:完成检测后,宠物主人需在出行前3天内,携带宠物犬、猫就近前往动物检疫申报点办理申报,并提供申报材料。完成现场核查后,官方兽医可当场出具动物检疫证明。

4.省外宠物犬猫在我省短暂停留后返回的,可凭外地开具的《动物检疫证明》,无需其他证明材料,带宠物犬猫到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检疫证明即可返回。

四、其他说明

1.《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报告》在免疫保护期内有效,在此期间,若宠物主人多次申请办理检疫证明,无需重复进行抗体检测。

2.检疫证明的有效期最长为5天。抗体检测方式、试剂应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附件1:临海市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机构

附件2:临海市犬猫检疫申报点


附件1

临海市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机构

检测机构

是否收费

地址

联系电话

临海市博爱宠物医院

临海市古城街道金秋巷72号

13806567326

临海市友嘉宠物医院有限公司

浙江省临海市腊梅北路205号

15267252893

临海市辰汐宠物诊疗有限公司

临海市古城街道柏叶西路165号

13058871516

临海市一牧宠物医院有限公司

临海市大洋街道云湖社区中心区商业街141号

17681712032

附件2

临海市犬猫检疫申报点

检疫申报点

地址

工作时间

城关申报点

巾山中路93号旁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上午 8:00—11:30;下午2:30—5:30

冬令时: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大田申报点

临海市中心屠宰厂(东南门)

全年

城西申报点

上郭村(公交站)旁

杜桥申报点

杜桥镇牌门路3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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