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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4号建议答复意见的函
  • 日期: 2025-07-21 10:48
  • 来源: 市财政局(市国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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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强、徐文俊、杨建林、陈益群、林丽红、泮美丽等6位代表:

你们在临海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盘活汛桥镇闲置土地资源的建议》(第114号)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近年来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加强土地要素保障,推动闲置土地盘活。配合出台《临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补偿实施细则(试行)》《临海市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提升实施意见(试行)》,实现闲置资源效益最大化。

(一)推动盘活村镇国有闲置资产。2024年以来,市财政局(市国资办)会同市教育局和相关镇政府就闲置校产处置工作召开多轮协商会议。下阶段拟在永丰镇率先开展闲置校舍资产综合处置试点工作,资产盘活主要方式为:一是对于权属混合或未确权闲置资产,实施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分置改革,将经营权统一划转至属地政府,具体用于乡村振兴、公共服务等公益性项目或进行经营性开发,通过“一事一议”明确收益分成;二是对于权属明确的闲置国有资产,由权属方进行经营管理或划转至市属国有企业经营;三是对于地上物已灭失或难以进一步使用的闲置资产,将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复耕、指标置换、依法进行地上物修复或用于农村宅基地建设;四是对于被占用的低效房产,明确由属地政府收回经营管理权,解除原租用关系或重新商定租金分配方案。

(二)推动盘活长期闲置土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汛桥镇开展区域内闲置土地权属核查,明确集体用地、国有土地等不同性质地块的权益主体,对已明确产权属于国有的闲置资源,根据镇域项目实际需求,开展规划调整及编制工作,依法进行政府收回收储,重新盘活利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对属于村集体用地性质的土地,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规划调整、农转征审批等手续后进行开发利用。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进资产“唤醒”行动。待村镇闲置国有资产盘活试点工作形成相对成熟的模式后,经市政府同意,资产盘活工作将按程序在各镇(街道)全面铺开、统筹推进。汛桥镇经校网撤并后存在峙下小学8亩、杨梅小学6亩的土地闲置,土地性质为集体用地,后续参照《永丰镇闲置、低效资产处置工作方案》将闲置资产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分离,市教育局将峙下小学和杨梅小学资产管理权移交至汛桥镇政府,汛桥镇政府统筹用于公益性项目或进行经营性开发。

(二)盘活闲置土地资源。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变更土地使用性质,通过调整土地功能定位实现资源再配置,打破土地资源的“制度性沉睡”,推动乡村振兴。上下渡收回地块虽有部分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但大部分位于灵江水利红线内,我局后续配合水利、自规等部门在规划调整后再进行开发利用。S204高架桥下地块已作为省道征收用地范围内,其权属为临海市交投集团所有,且在道路红线及建筑退让线内,受限于交通红线、安全规范及空间条件,相关部门将在确保交通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探索复合功能开发模式,挖掘桥下可利用空间。

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将持续研究探索闲置国有资产盘活的途径和方法,同时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发现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努力提升资产管理效益,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感谢你们对国资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临海市财政局   联系人:王晟

联系电话:0576-85133907  邮  编:317000

临海市财政局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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