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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临海市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申领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17 14:53浏览次数:字号:[ ]

一、补贴对象

2025年4月26日(含)之后首次来台州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就业或创办企业的,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在台州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年龄在35周岁以下,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生。对来台州教育、卫生、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就业的博士,同样给予对应层次的安家补贴。

其中,博士年龄可以在45周岁以下,且不受毕业5年内的时间限制。在台州工作后脱产取得博士学位并再次回到台州工作的,视为首次来台州工作的博士。

上述毕业生含在校取得技师、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

申请人需台州范围内连续参保,申领时需在临海市正常在岗履职。

二、企事业、社会组织范围

1)企业:我市合法经营的企业(不含台州市外企业在台州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含国家禁止及限制类产业目录的企业)。非公企业是指我市民营企业、国有非绝对控股企业。

2)事业单位:市本级或县(市、区)所属且性质为学校、医疗卫生单位、科创平台和科研院所的事业单位。其中党校引进的博士专职教师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

3)社会组织:发证机关或管理机关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中介组织以及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等。

三、补贴标准

补贴对象

补贴金额

备注

全日制博士

引进后的第1年、第2年、第3年分别给予4万元、3万元、3万元安家补贴。

1.在外台州籍高校毕业生、台州本地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的安家补贴标准上浮30%

2.全日制专科毕业生(高级工)限到非公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

3.非公企业连续工作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年且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在引进后的第4年、第5年、第6年继续给予补贴。

4.需连续在临海缴纳6个月以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全日制硕士

引进后的第1年、第2年、第3年分别各给予1万元安家补贴。

全日制本科(技师)

引进后的第1年、第2年、第3年分别给予0.4万元、0.3万元、0.3万元安家补贴。

全日制专科毕业生(高级工)

引进后的第1年、第2年、第3年分别各给予0.2万元安家补贴。

四、申请材料

1)《台州市新引进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护照)、户口本原件;

3)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技能类还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申请人属来临就业的,提供与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有效劳动(聘用)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和所在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

5)属来临创业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连续6个月以上纳税证明以及申请人所在创办企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6)申请人社会保障卡。

★注:社保证明需在浙里办选择48个月范围查询按月缴纳明细表单;所有材料均原件拍照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

、申请流程:

(一)登录浙里办个人账户,进入浙里办首页,搜索“台州人才在线”,进入应用;找到“青年安家(新政)”,点击进入服务,认真如实并准确填报个人相关申请信息,导出表格后签字盖章并拍照上传附件。2020年7月25日含)—2022年4月1日首次来台参保的毕业生仍在原先系统“青年安家”申请。

(二)线上进行初审、复审。

(三)公示。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审核后将进行公示。

(四)拨付。公示结束后,拨款至申请人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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