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模式 退出老年模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重点工作
发布单位: 临海市社会治理中心
临海市社会治理中心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日期:2025-07-10 17:24
  • 来源:临海市社会治理中心
  •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3日至12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社会治理中心进行了巡察。2025年2月1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社会治理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社会治理中心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以坚定态度、有力举措和务实行动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2月11日,巡察反馈会召开后,市社会治理中心及时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明确每项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先后召开2次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会议精神、通报反馈问题、研究整改措施。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好任务部署与压力传导工作,层层落实整改责任。

中心主任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点问题整改直接抓、具体抓、抓到底、抓到位,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分工抓好分管科室的整改落实工作,同时,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把整改落实与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中心重点工作相结合,以整改促发展、以发展促整改,推动社会治理工作再上台阶。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方面2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8个,制定的86条整改措施,已完成86条。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2人;新制定制度4项,修改完善制度3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30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社会治理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夯实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社会治理重要论述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社会治理等重要论述精神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教育。制定巡察整改方案以来,已利用大中心工作例会,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等重要论述精神2次,通过与调解实践工作结合讲解学习的方式,深化理论学习,更好地发挥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二是加强调研交流。定期开展调解业务讨论会,邀请法院法官参加,共同探讨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堵点;积极开展外部学习交流活动,赴其他县(市、区)中心考察学习一窗受理和矛盾纠纷化解等相关工作的先进做法和经验。三是加强思想碰撞。中心领导班子和各科室负责人、派驻部门代表定期组织开展“干部畅谈”调解工作例会,对难点堵点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理顺完善机制,开阔工作思路。

2.针对“一体化融合管理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组织专题培训。邀请心理健康专家开展群众工作技巧与压力纾解专题学习活动,就如何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化解基层治理顽疾,如何传承创新新时期“枫桥经验”开展了深入的讲解,为中心干部做好基层治理与群众工作,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一体化融合管理等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途径。

(二)关于“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矛盾纠纷化解效能不够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优化调解员服务意识。实施亮牌调解,拍摄调解员“一句话承诺”小视频在中心展示屏上循环播放,树立中心调解良好形象,增强服务意识。

2.针对“调解对接业务扩面提量不够”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着力推进“5+X”调解工作。坚持“调解优先、应调尽调”的原则,诉调、访调、检调、警调工作取得较大进展。二是创新涉外调解。已成立“涉外调解工作室”,积极学习义乌涉外纠纷调解委员会的成功经验并与其达成合作。三是规范裁调衔接。与市人社局加强沟通,进一步推动裁调衔接规范化、制度化。四是做好检调衔接。加强与市检察院的常态化沟通衔接,定期了解相关动态和纠纷特点,并筛选其中适合调解的轻罪案件,及时跟进调解。

3.针对“疑难复杂案件调解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新质调解沙龙”业务培训会,有效提升了全市专职调解员的政策水平和调解技能。二是强化协同化解。通过内部集体会商,多部门联合专题会商等方式开展协作调解,定期分析社会矛盾风险形势,共商解决重点、难点案件。三是系统汇编经典调解案例。对已化解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开展“回头看”,回顾、梳理具有典型代表性的调解成功案件,结合法律依据进行分析阐释,着力提炼“一事一策”,打造“一类一法”,巩固调解成果。

(三)关于“基层社会治理体制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推进‘136’调解体系建设较为乏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大培育力度。做好金牌调解员巡回“下沉”工作,市级调解员分批赴各镇街开展业务培训、疑难案件分析和帮调服务,有效提升了镇级调解队伍的战斗力。二是完善助调机制。已出台相关规定,进一步理顺疑难复杂案件帮调工作流程,加强市镇两级联动化解,进一步推动构建多元解纷工作格局。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仍然存在,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一岗双责’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谋划部署。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议,研究制定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结合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个人,并拟定《责任分工报告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科室责任人具体负责的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全面排查廉政风险。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深入排查岗位廉政风险,制定领导干部及各科室廉政风险清单,并列出针对性防控措施。在大中心例会上对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学习通报,强调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必须坚持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同时发动各派驻部门对业务流程、制度执行、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自查、梳理和完善。三是认真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回头看”工作。召开廉洁风险防控“回头看”专题会,对上次排查出的廉政风险进行重点回顾检验,严格把好廉洁风险点排查审核评估关,确保廉洁风险排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四是加强干部廉政教育。常态化开展廉政谈心谈话,目前中心主要负责人对分管党建的班子成员进行了廉政谈话,班子成员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了谈话。邀请市委党校讲师开展党的作风建设专题廉政党课,组织党员干部赴浙江省廉洁文化教育基地——戚公祠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理论教育引导与实地走访学习双管齐下,推动干部廉政教育走深走实。

2.针对“压力传导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群众监督。中心设置了投诉举报箱,畅通群众信息反馈渠道,多渠道接受监督。二是加强警示教育。联合市司法局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和调解员队伍走进临海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犯罪入狱人员的现身说法,增强纪律教育的感染力,切实达到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的警示教育效果。

(二)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审核把关公务接待费报销流程,严格落实公务接待一餐一结制度,确保支出依据充分、手续完善。二是规范差旅费报销管理。严格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加强对差旅费报销的审核把关。三是规范公车使用管理。严格执行用车事先审批制度,建立健全公务租车管理台账。四是做好警示提醒谈话。已对“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的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谈话。

2.针对“办公用品采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善采购申请审批流程。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要求,确保审批环节的完整性和规范性。二是规范验收流程。要求验收人员在确认无误后必须在验收单上签署姓名和验收时间,确保验收流程与文件严谨且规范,定期对办公用品采购审批和验收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加强培训学习。中心针对采购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了采购流程与规范等方面的内部学习会,邀请市财政局相关专家开展采购及招投标领域的专题培训活动,通过教育培训,提高采购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四是做好警示提醒谈话。已对办公用品采购不规范的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谈话。

3.针对“宣传经费使用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做好供需管理。坚持节约原则,全面合理地按照采购需求编制采购预算,制定采购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避免资源浪费。二是精简非必要开支。整改以来,中心已制订项目开支“瘦身”计划,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相关要求,按计划精简非必要开支。三是做好警示提醒谈话工作。已对宣传经费使用不规范的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谈话。

(三)关于“采购后项目流程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采购文件编制不规范,评审流程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培训。针对采购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了采购流程与规范等方面的内部学习会,邀请市财政局相关专家开展采购及招投标法律法规等相关业务的专题培训活动,提高采购人员的风险意识及业务水平。二是规范流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采购项目审批和评审流程。三是加强合同管理学习。加强审核把关工作,规范合同签订流程,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关于“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领导班子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健全“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会前充分酝酿协商确定会议议题并做好相关准备,会上动员班子成员围绕会议议题充分讨论,畅所欲言,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率。二是规范会议记录工作。按要求做到字迹规范、清晰,避免错别字,确保原始记录的完整性,充分体现会议决策的全过程。

2.针对“党建引领作用不够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中心开展了年轻干部“学四史 担使命”学习会,通过党史学习,注重用党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鼓舞斗志、明确方向,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从而提升年轻干部入党积极性。组织党员干部实地参观文化教育基地,切实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历史性与感染性。二是深化“红色调解”品牌。持续开展“红色助调”下基层活动,通过业务“会诊”、法律政策学习、疑难复杂案件探讨等举措,持续优化提级帮调工作,充分发挥对基层的指导帮扶作用。三是提高组织生活会质效。2025年2月26日开展组织生活会,4月25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班子会,切实做到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对照要求深入查摆问题,会中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做到了红脸出汗,激发组织内部活力。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明确意识形态重点任务。召开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分析总结汇报工作,将舆论引导作为意识形态工作重点,压实主体责任,密切关注矛盾调解以及社情要讯报告中涉及社会稳定、民生热点等方面的舆情,加强监测预警与防范化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二是完善实施举措。结合中心实际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细化到各科室,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切实把举措抓细抓实。三是加强阵地建设。联合市司法局、市信访局等部门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将普法教育内容在中心接访大厅进行展示,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让宣传工作更接地气、更有温度、更见实效。四是加强舆情监测与正向引导。密切关注社会治理领域的舆情信息,做好舆情分析研判与舆论正向引导工作。五是加强学习培训。通过大例会组织中心全体干部及各常驻部门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职能岗位作了重点提示。邀请专家开展群众工作技巧与压力纾解专题学习培训活动,就如何开展群众工作进行深入讲解,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在基层治理与群众工作中的风险防范与处置能力。

(二)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按照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全过程纪实工作,如实记录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用等各个环节主要工作,相关材料及时归档,做到一人一档、一批一档。二是加强政策学习。组织领导干部和人事干部深入学习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等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提升政策理解水平和业务办理能力。

(三)关于“调解员队伍培育指导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调解员梯队建设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培育调解队伍。依托各类调解法律培训会、技能大比武等方式,加快培养骨干力量。二是强化多元联动。对接其他部门内的公职人员,充分发挥不同领域内公职律师队伍的专业优势,为调解工作提供针对性的法律咨询和指导,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的专业度和精准度。三是加强调解队伍年轻化建设。由骨干调解员结对青年调解员形成“主辅办”模式,人才梯队进一步年轻化。

2.针对“业务提升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新质调解沙龙”业务培训会,开展调解业务交流学习会及案件研讨会,进一步提升调解员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二是加强业务督促。严格按照案件的签收和结案时限要求抓好落实,精确掌握案件的签收、调解、结案等全过程,对于签收和结案不及时现象,在工作例会予以通报警示。三是加强闭环管理。逐件落实调解协议履行动态跟踪,定期督促调解双方按时履行自身义务,确保每一个重点案件都跟踪到位,双方当事人都履行到位。

(四)关于“日常管理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考核评价体系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丰富考核指标。在原本基础上增加其他指标,使考核评价体系更科学,考核结果更合理,更能够反映出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和水平。二是做好正向激励。每季度通过大中心例会,对优秀调解员工作予以肯定表扬,增强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与荣誉感。三是开展评比活动。设置了调解英雄榜,在大厅LED屏上对考核总分居前三的调解员进行风采展示,营造内部争先创优、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充分激发调解队伍的内生活力。

2.针对“统筹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筑牢制度根基,强化规范意识。已重新汇编中心规章制度并印制下发中心《工作手册》,组织中心入驻人员开展“中心规章我知道”专题学习会。二是抓好考勤管理,严明纪律作风。日常开展“三巡查两提醒一通报”,每季度进行季度评优和季度纪律情况的通报,在大中心工作例会上宣读季度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同步通报至原单位。同时推动内务检查、纪律督查常态化,对通报批评后屡次不改或严重违规违纪者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退回原单位,进一步严明纪律,整顿作风。

下阶段,市社会治理中心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持续跟踪问效,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社会治理各项工作持续走深走实。一是强化政治意识,压实责任担当。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持续贯彻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真正把巡察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二是健全体制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不断完善、补充、新建各项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巩固扩大整改成果。三是强化举一反三,突出常态长效。建立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效,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进行跟踪评估,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社会治理工作发展前进的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5126617;邮寄地址:临海市凯歌路5号临海市社会治理中心党建综合办公室,邮编:317000。

打印 关闭
分享到: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