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H331082-035/2025-13928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5-07-01 | ||
发布单位: | 市卫生健康局 |
中共临海市卫生健康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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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日至7月1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卫生健康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9月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卫生健康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卫生健康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最紧迫最严肃的政治任务,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先后召开2次党委专题(扩大)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 党委书记邵全利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是落实巡察反馈意见、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工作改进的重要环节,深刻领会巡察整改的意图和要求,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亲自协调巡察整改工作。在整改过程中,党委书记定期听取汇报,了解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搞形式。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四方面6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9个、正在整改1个。“对信息一体化推动卫健业务谋划不深,数字建设项目推进缓慢”问题。数字化建设方面,努力在2025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健康大脑+智慧医疗”项目建设。在三乙医院创建方面,力争2025年底至少创成1家“三乙”医院。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2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党内警告1人);政务处分1人(警告1人);诫勉1人,教育提醒52人;新制定制度4项,修改完善制度2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72.57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71.99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全面发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召开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警示教育大会,梳理剖析查处的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化以案促改。市妇幼保健院完善了制度建设,严格管理干部队伍。二是完善监管制度。出台《市卫生健康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版),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在系统内全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针对医药领域违规违纪问题易发高发的重点领域、关键岗位,有针对性地制订防控措施,坚决遏制“药扣”问题。三是“四务巡检”进一步深化。扎实开展以党务、业务、财务、服务为重点的“四务巡检”工作,纵深推进清廉医院建设。今年完成市二医院、市卫生监督所、江南、大田、邵家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杜桥、涌泉、永丰镇中心卫生院等8家单位巡检,列出问题清单138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2.针对“围绕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作风效能建设。提高政策理解把握能力,精准对标上级决策部署,坚定贯彻,自觉执行,杜绝弄虚作假。二是加强专业能力建设。重点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能力、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应急处置能力、重点传染病防控能力等四方面。 3.针对“回应社会关切落实‘慢病长处方’政策尚有梗阻。”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出台方案。2024年5月出台了《临海市“慢性病长处方”制度落实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召开推进会。二是加强培训。4家市级单位及19家基层医疗机构均制定工作方案并开展业务培训,共714名医生签署承诺书。三是加强宣传。在崇和门广场开展现场宣传,22家公立医疗机构慢病长处方政策上墙,结合健康素养进文化礼堂、义诊等开展辖区内宣传。 (二)关于“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提质增效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医疗卫生事业统筹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健全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印发《临海市积极生育支持若干措施(试行)》,涵盖向本地户籍生育二孩、三孩的困难家庭发放一次性育儿津贴等17条政策内容。扩大普惠托育服务资源供给。加大公办托育项目建设力度,今年新建公办托育机构5家,新增托位数178个。二是实施“健康大脑+智慧医疗”项目,成立工作专班,清单化推进。截至2024年11月25日,已完成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临海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临海市中医院医共体业务系统切换上线,2024年年底前完成妇幼保健院的系统上线,努力在2025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健康大脑+智慧医疗”项目建设。三是系统谋划卫生健康事业,优化区域医疗资源布局,推动市中医迁建工程、市一医院扩建项目落地,2025年完成市二医院扩建工程,提升区域医疗综合实力。四是目前3家医院与省级医院建立了紧密的合作机制,并将持续深入;均成立了“三乙”创建领导小组,建立台账,实行月例会、月报送制度;市二医院于2024年8月25日邀请邵逸夫总院专家开展了第一轮三乙模评,市一医院及市妇保院拟于2024年底《浙江省等级评审条款细则(2024版)》更新公布后,再开展模评。力争2025年底至少创成1家“三乙”医院。 2.针对“市级医共体对提升基层医疗服务作用不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规范落实牵头医院定期组织人员到分院坐诊、授课及科室业务指导帮扶等,2024年12月完成派驻。二是进一步畅通总院与分院的联系渠道,“三大中心”、双向转诊、慢病管理、远程医疗等信息系统均已运行,补齐了基层医疗资源短板,促进了医共体优质资源共享。三是持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所有镇街均已完成“优质服务基层行”及“心电一张网”;“一院一品”、胸痛救治单元、院前急救站点均按上级要求推进中。四是及时处理市一医院医共体医保基金拨付不及时问题。2021年、2022年医保清算款已拨付给各卫生院。2024年每月下拨医保款在30日内拨付给医共体卫生院。 3.针对“三是医疗机构薪酬制度、绩效考核不够科学。”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上盘镇卫生院退回院长奖励奖金。二是大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订并执行《新绩效考核方案》。三是市级医院出台的薪酬制度向市卫健局备案,方案制定时充分统筹好医院发展和职工薪酬关系,市卫健局对各医院的薪酬制度进行审核把关。四是基层单位严格执行《基层医疗机构内部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根据要求,制定本单位绩效分配方案。五是市一医院完善薪酬制度。2025年计划引进第三方绩效管理系统,优化绩效分配,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应付账款加强账期管理,分期分类支付。集采的药品和耗材应付款,30天内完成支付;非集采的,争取在20个月内完成支付。 (三)关于“让基层百姓‘病有良医’、就近享受到优质医疗资源尚有较大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亟需提升、人才队伍青黄不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积极培养基层医学定向生。截至目前,我市已培养医学定向生228名。医学生培养周期较长,从2025年起定向生将逐步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二是出台人员流动规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海市卫健系统干部职工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对人员流动作出明确规定,保障队伍稳定性。三是2024年开展“万医进修”行动,鼓励基层医学人员到市级医院进修培训,提升业务能力。2024年选派医生128名赴台州医院、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医院进修,目前114人已完成进修。四是定期开展市级专家下基层诊疗服务活动。2024年市级医院下基层义诊262次、服务62670余人次,积极开展医共体联合门诊,诊疗人次25907人。 2.针对“村级卫生室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及时调整开诊时间。根据村民就医需求,适时调整并公示开诊时间和药物种类,提供慢病长处方服务。二是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入户、门诊随访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如测血压、血糖、健康指导等。三是加强培训。加强医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3.针对“农村急救体系不完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4年7月出台《临海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临海市院前急救体系提质增效建设方案的通知》,6个新增急救站点于9月底前全部启用。二是9月5日—6日完成急救人员培训,后续将根据需要不定期开展。10月31日印发了《临海市临床医生晋升中级职称前参加急救岗位轮转实施方案》。三是加强与交管中心的警医联动,10月在120急救中心安装调试“救在身边—人伤救治”信息化建设场景,实现报警人地址的精准定位,开通双向“绿波护航”。截至2024年11月25日,我市农村地区院前急救平均反应时间13分43秒,达到健康浙江考核要求(14分钟内)。 (四)关于在推进养老领域事业产业发展有待加强方面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老年健康持续性服务有待拓展。”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培训。选派医生、护士参加老年医学科、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等专业的线下培训和线上课程学习。今年已完成6人参加5天以上安宁疗护培训。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市民政局、人社局等组织全市各类从事养老护理或有意愿从事养老护理的人员进行养老护理员饮食照料、排泄照料、清洁照料等技能培训,新增持证护理员52人。 2.针对“医养结合紧密衔接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培训。加强医务人员医疗、康复等业务培训。目前,基层医疗机构通过定期巡诊、健康教育等形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健康服务。如遇到老人出现突发疾病,特别是危、重症,基层医疗机构将为老年人开通“绿色就诊通道”,为老年人开展优质、高效、安全服务。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与民政、社发等部门联系,对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陆续提供医养结合服务。4月,白水洋镇中心卫生院已建立床位50张,并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3.针对“符合医疗支付政策的养老服务机构数量有限。”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对有能力、有意愿申请医疗支付政策的养老机构,提供医疗业务指导,同时配合医保局,做好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工作,以达到符合医疗支付政策的养老服务机构申报标准。 (五)关于“医疗领域安全生产隐患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部署传达,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压实安全管理职责。二是建立分批巡查、定期通报、全面整改的管理闭环。委托第三方对市卫健局、26家医疗卫生单位、21家民营医院等48家单位进行每季度一次的消防安全巡查。对33家地名卫生院、15家纯托育机构、4家月子中心等52家进行半年一次的消防安全巡查。巡查结果形成通报,并限期整改。三是加强联动督查。各班子领导带队,对联系片区和联系单位不定期督导。联合医保部门加大对民营医院加床现象的监管,落实惩戒举措。责令市中医院落实全面排查,其他医疗卫生单位举一反三,对问题隐患进行了整改。 2.针对“医疗安全风险未有效防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医疗机构人员进行医疗相关法律法规、医患沟通技巧等培训学习。二是开展质控专项检查,落实医疗质量管理、监督与反馈机制,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三是定期开展纠纷隐患苗头排查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纠纷矛盾化解工作,引导医疗纠纷依法依规解决。畅通患者投诉渠道,及时缓解医患矛盾。 (六)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了《市卫生健康局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分析制度》,明确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明确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评议内容之一。二是规范执行相关工作。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明确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列入年度学习计划,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至少2次。2024年6月、12月完成半年度、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并提交局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三是改进专题学习。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与党委会分头召开,分开记录,中心组组长发言每年不少于2次,中心组成员发言每年不少于1次。今年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13次,每位成员发言2次以上。 二、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够有力,一些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压紧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机关纪委监督专责。二是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专题会议,分析形势,总结经验,部署下一季度工作。2024年已召开党风廉政形势分析会4次。三是规范会议记录。完整记录每一项会议议程、发言内容。今年会议已按相关要求规范记录。 2.针对“廉政约谈未落实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根据《基层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性定量清单》,明确约谈的对象、时间、频次等。二是针对不同约谈对象的工作职责、岗位特点进行约谈,确保约谈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完善约谈记录。详细记录约谈内容,包括约谈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约谈内容、表态等。今年,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下属单位负责人,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联系下属单位负责人等谈话均按照约谈对象岗位特点、职责等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约谈,共计约谈101人次。 3.针对“未严格执行外出报审制度。”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责令市卫生监督所(现市疾控中心)召开专题会议,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举措。二是健全管理制度。修订完善系统内干部外出报审制度,明确报审层级,规范报审程序,形成刚性约束。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不定期抽查下属单位外出报审制度执行情况。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谈话处理。 (二)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梳理提供了公务接待公函、接待清单、发票等报销附件及凭证。二是已退回无公函接待和超标准接待相关费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谈话处理。三是卫健系统继续严格执行《临海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四是进一步规范了食堂管理,今年开始,公务接待与职工工作餐菜单已分账核算。 2.针对“公车使用和租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健全管理办法。结合执法用车和业务特种用车有关规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修订印发《关于修订临海市疾控中心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二是规范用车审批程序。指定专人管理,严格落实车辆审批、使用、租用流程。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谈话处理。 3.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相关人员已退回坐诊费、车补和其他补贴。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谈话处理。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增强守法意识,严守财经纪律。 4.针对“超范围配置执法终端手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经核查,4名人员退回配置的执法终端手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谈话处理。 5.针对“违反文明治丧新风尚。”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收回葬礼花圈费用。举一反三,防范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谈话处理。 6.针对“违规列支党费。”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机关支部党员退回违规列支党费。二是进一步加强党费使用管理。贯彻《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按照指定用途使用党费,严格党员活动审批流程,完善活动方案。 (三)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财经纪律学习,进一步规范差旅费、培训费审批和报销流程,做到先审批后出差。 2.针对“夜餐费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退回多报夜餐费。经核查具体情况,机关工作人员已退回多报的夜餐费。二是规范加班审批流程,认真审核加班理由和时间,防范类似情况发生。从今年6月开始,加班信息在机关干部工作群公示后,按流程办理报销手续。 3.针对“年休假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年休假制度,按规定发放补贴。二是已退回多发年休假补贴。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谈话处理。 4.针对“财务制度未报备。”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2024年度临海市卫健系统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和《临海市基层医疗机构内部岗位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已抄送市财政局备案。 5.针对“未严格贯彻落实公款竞争性存放制度。”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举一反三,加强动态监管,对符合竞争性存放的严格按要求存放。 6.针对“财务管理监督不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接待后及时完成报销,超时不予报销。二是规范食堂管理,公务接待与职工工作餐菜单做到分账核算。三是加强支出审核,严格执行支出审批制度,通过“浙里报”报销平台实现报销全流程管理。四是以“四务巡检”为抓手,加强支出审核和票据管理的监督,杜绝白条入账现象。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已补开扶贫大礼包正式发票。五是督促大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会计核算,做好福利费科目核算工作。 7.针对“宣传用品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2024年12月出台《市卫健局业务宣传用品管理制度》,加强宣传用品出入库管理,专人负责,采购有审批,出库有去向,库存有盘点。 8.针对“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管理职责、分工。二是局机关每年资产清查一次,做到账实相符;及时办理资产转移、报废手续。2024年8月已办理26台核酸采样小屋移交手续。 9.针对“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未及时清理的往来账款进行逐笔核查,分类处理,已完成销账、上缴国库等。二是每年往来款项清理一次。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谈话处理。 10.针对“罚没财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罚没财产管理制度》,于2024年7月4日-5日将罚没物品按器械及药品类别分别交由有回收资质的浙江星呈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和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处置过程邀请局机关纪检干部参与监督。二是对缺乏来源的设备已做好登记,其中部分仪器用于展示,其余仪器已入库保管。 (四)关于“项目监管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建设单位签订廉洁承诺书,压实其主体责任,增强其廉政意识。二是加强对各单位基建人员工程业务知识的培训,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招投标的相关要求,同时局机关相关科室监督、指导好各单位按规范流程进行招投标。三是重视项目监理环节,抓好质量管控工作。在合同中明确监理单位的工作内容及职责,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现场巡查、监理月报、参与监理会议等方式做好对监理单位的监督和控制,对现场监理人员要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坚决予以清退,切实发挥好监理单位对质量控制的作用。四是加强现场巡查,严把工程材料关。建设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对材料采购、制作、检测等环节的管理,监理单位按照标准认真监督检查,建设单位随机抽查,质量不达标的材料坚决不用。五是对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的单位分管负责人予以警示谈话、批评教育等处理,要求其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组织实施工程项目,落实监管责任。 2.针对“采购项目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临海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加强机关采购管理的若干规定》。二是8月修订并出台了《市卫生健康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三是各单位制定年初采购计划,报局党委会讨论通过后,视金额分别按政府采购规定、单位内部采购制度执行。审计部门或纪检部门把采购监督纳入日常工作,加强监管。四是开展政府采购业务专题培训。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谈话处理。 3.针对“医疗保险项目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临海市高龄老人、低保老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关工作已随老龄办工作职能全部移交民政局。一是适度宽泛保险责任范围。除意外伤害导致死亡、骨折等情形外,市民政部门将Ⅲ度烧伤纳入履约范围。二是及时反馈理赔详情。每季度首月上旬反馈上一季度理赔明细。三是加强宣传。利用社会媒体、涉老相关单位、镇(村)老年人协会对60周岁老年人开展宣传活动。四是加强培训。加强医务人员对“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内容的普及。 4.针对“合同执行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对各单位分管负责人及经办人予以警示谈话、批评教育等处理。二是强化合同履约意识。要求各建设单位在合同签订前先仔细审核,尤其是涉及工期、违约责任、质保金及付款方式等条款。加强对合同违约行为的监管,对违约方落实处罚措施。三是规范工程款支付流程。指导督促各建设单位规范付款流程,保证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 5.针对“部分项目程序未执行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规范工程项目实施流程。指导督促各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规范流程组织项目实施,允许直接发包的项目要经集体讨论,充分说明发包理由。二是责成大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限期整改,12月底前完成验收。 (五)关于“工会经费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擅自扩大福利费开支范围。”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举办系统业务培训。二是局机关工会委员会出台《关于收取工会会费的通知》,明确收取标准及借调人员工会费的收取。三是严格执行工会支出范围和标准,严格把关职工福利费与工会经费的列支范围。四是退回工会活动超支金额。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谈话处理。 (六)关于“卫生监督执法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执法办案不够规范。”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业务培训,7月、10月开展了两期业务培训,规范案件处理程序和文书制作标准,提升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目前两位公职律师已参与重大案件的法制审核。二是加强法制稽查。在2024年度浙江省卫生系统案卷评查活动中,随机抽取的8份临海卫生行政处罚案卷均达90分以上,1份案卷被评为临海市行政处罚优秀案卷。 2.针对“个别案卷的相关手续不完备。”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执法文书书写;二是开展了2期业务培训学习,规范案件程序,提高文书制作水平;三是加强法制稽查。2024年度被省、台州市卫健委抽取的多份行政处罚案卷,评价均达90分以上,1份案卷被评为临海市行政处罚优秀案卷。 3.针对“未能发挥法制专业人员作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吸收2名公职律师进一步参与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合法性审查等相关工作,提升法制审核、合法性审查专业度。 三、关于“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干部队伍和基层组织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党委政治核心作用不够凸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一是班子凝聚力向心力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局党委书记分别与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之间进行思想沟通,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全局观念。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党委议事规则,对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进行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及时报备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局党委会和党委民主生活会,均邀请市纪委市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志参加,对上会议题,会前进行充分沟通酝酿,会上开诚布公交流,会后严守组织纪律,以身作则,系统政治生态持续得到净化。 2.针对“党政会议不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制定党委会、班子会议议事内容规则,严格按照规则区分党政会议议题,局党委会议与局长办公会议分开记录。明确非党委班子成员列席会议,不参与表决。 3.针对“议事决策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凡涉及本单位“三重一大”等事项,按照集体决策有关程序进行,主要负责人待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作最后表态发言,形成结论后,做好记录。 4.针对“党委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规范会议记录,每次局党委会均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做到参会人员名单和议题内容记录完整。 (二)关于“党务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理论宣传阵地内容未及时更新。”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提升党务干部业务水平,明确专人负责理论宣传阵地的定期维护和更新工作。二是加强党务公开管理和监督,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形式、时限。三是实时更新党员风采栏。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支部年初认真制定支部工作计划,严明会议纪律,确保会议、活动等高效有序。二是规范“三会一课”记录工作,制定统一标准,明确记录内容、格式和填写要求,确保记录工作的规范性、及时性、一致性。 3.针对“党建活动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规范党员活动管理,严格党员活动审批流程,完善活动方案。二是规范党费管理。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做到专款专用。三是退回局机关超标准支付的活动经费。四是退回离退休支部活动补贴,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谈话处理。 4.针对“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基层党支部、医共体党委、局机关党委层层把关,确保党员发展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对党员档案进行核查,对于发现问题即查即改。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谈话处理。 (三)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和选人用人工作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预审制度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人事干部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的业务能力。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镇(街道)、市直单位中层(股级)干部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临组〔2019〕57号)要求,严格执行部门提拔调整中层(股级)干部预审制度,做到每次中层(股级)干部调整前先填写部门提拔调整中层(股级)干部预审表,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再进行干部调整,干部调整结束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备案。 2.针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中层干部选拔严格执行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镇(街道)、市直单位中层(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若干规定》,按照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任前谈话等相关程序进行,并将相关材料归入考察文书档案。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处理。三是加强人事干部培训,提高业务能力,避免出现程序倒置行为。同时对人事任免、职级晋升相关档案资料重新整理归档,2022年4月批次职级晋升公示材料、测评材料和党委会记录及2023年7月党委会动议记录已找到。四是及时做好党委会会议材料的记录。五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会前报备和议题报送制度,做好会前沟通。六是人事调整前,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对提拔调整的人员做好考察工作。 3.针对“干部队伍管理不够科学。”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2024年12月,根据工作需要,重新设置了内设机构。设置职能科室9个,分别为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科教科(挂人才工作科牌子)、规划信息科、财务审计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医管科(挂中医管理科牌子)、基层卫生科、医疗应急科、人口家庭妇幼健康科,并调整了部分科室的职能和部分人员的岗位。 4.针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管理。加强卫健系统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管理和证照集中管理,对在编在岗人员实行层级管理。局机关全体干部、局管干部、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的护照由局人事科教科统一管理,医共体牵头医院及分院一般干部职工由所属医共体统一保管。二是完善台账。进一步梳理干部出入境档案资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证照审批、登记,同时按时收回证照统一保管。三是问责处理。对未按相关规定出入境的干部进行党纪、第一种形态等问责。四是开展督查。对2019年以来下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出入境人员已进行全面督查,对未按规定出行的人员,将作出相应处理。五是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卫建系统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关于“巡察整改存在差距,整改实效性还需提升”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短板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制定出台《临海市级公立医院引进博士研究生薪酬补助实施细则(试行)》(临人才领〔2024〕16号)。实行公立医院引才薪酬补助制度。二是建立在外临海籍医学人才“寻亲图”“攀亲图”“藏亲图”信息库。积极引导临海籍学子回乡就业。三是深化“院院”合作机制,依托与浙大二院、省邵逸夫医院等高水平三甲医院全面托管,每年遴选优秀中青年骨干医师赴合作医院名科“一对一”跟师研修。同时,开展省级专家下基层指导,2024年临海市妇保院聘任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王芳芳为执行院长,指导医院的人才队伍建设。四是积极引导乡贤名医反哺家乡,建立乡贤名医库、乡贤名医工作室,以乡贤名医定期下沉,帮带基层医学人才成长,切实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2024年在小芝卫生院建立胡国华乡贤名医工作室,聘任其为临海市小芝镇中心卫生院名誉院长。五是2024年全职引进博士1名、硕士14人。柔性引进领军人才1名、高端人才1名。 2.针对“罚没财产管理仍有不规范现象。”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善《罚没物品处理记录》和《罚没物品处理清单》,对缺乏来源的设备做好登记。二是将罚没物品交由有资质的处理机构回收,药品交由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收运处置,过程邀请局机关纪检干部参与监督。三是严格执行《罚没财物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罚没物品。2024年7月4日-5日将罚没物品按器械及药品类别分别交由有回收资质的浙江星呈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和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下一步,市卫健局党委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落实市委巡察组要求,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卫生健康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持续增强“四个意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整改落实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使整改落实的过程真正成为党的建设全面加强的过程。 二是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市卫健局党委将紧盯不放,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对已完成的整改工作,市卫健局党委将适时组织“回头看”,全面回顾检验整改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结果不走样。对巡察组反馈的涉及全局性、普遍性的问题,注重通过建章立制加以解决,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具体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 三是持续促进成果转化。坚持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推动卫生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加快县级强院提级登峰,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速赋能,加快基层卫生服务提质增效,加快健康临海提位争先,加强系统党建提能强基,推动全市卫生健康发展水平再上新台阶,真正以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成效体现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9116950;邮寄地址:临海市临海大道中281号临海市卫生健康局,邮编:317000;电子邮箱:xieqile2017@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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