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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H331082-004/2025-1390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6-06
发布单位: 市发展和改革局
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拟审核确认浙江人元模钢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0吨锻件技改项目节能报告的公示
  • 日期:2025-06-06 16:50
  •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 浏览次数:

       经审核确认,拟通过浙江人元模钢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0吨锻件技改项目节能报告。为保证审核确认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节能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6日至2025年6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处室:临海市发改局能源科

联系电话:0576—85307067  

通讯地址:临海市东方大道99号市府大院二楼。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节能报告编制机构

项目概况

节能措施

能耗及能效对标情况

1

浙江人元模钢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0吨锻件技改项目

浙江人元模钢科技有限公司

台州市阳光节能技术服务中心

项目主要采用加热、锻压、调质、机加工等生产工艺,项目新购置行业先进的天然气加热炉、电退火炉、电炉、锯床、空压机等生产设备,利用原有较先进的液压机、操作机、电液锤、出料机、天然气加热炉、天然气退火炉、锯床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形成年产25000吨锻件的生产能力。

 

(1)项目采用的电炉采用全纤维炉衬结构,与传统的砖式炉膛相比,可节电20%左右,蓄热少、升温速度快,大大降低了能源消耗。

(2)项目采用液压机通过液体介质传递压力,能够在整个工作面上提供均匀稳定的压力,从而保证了加工件的质量和精度。

3)新购置的电机达到《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2020)中2级能效等级。

4企业新增的空压机组符合《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153-2019)1级能效标准。

项目达产后,年综合能耗4802.19吨标准煤,2020可比价单位工业增加值等价能耗2.4059tce/万元,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较技改前下降。

项目电退火、淬火等热处理生产实际电耗小于热处理工艺电耗定额,符合浙江省《热处理电炉可比单位产品电耗监测技术要求》(DB33/T 968-2015)中的标准。

对照《钢质锻件锻造生产能源消耗限额及评价方法》(JB/T 14451-2023),项目退火工序单位热处理过程能源消耗23.54千克标准煤/吨满足先进值(≤50千克标准煤/吨),项目淬火工序23.50千克标准煤/吨满足先进值(≤45千克标准煤/吨)。

         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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