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台沿海产业带临海东部区块南洋区域用海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04-05-03等地块调整)修改必要性批前公告
温台沿海产业带临海东部区块南洋区域用海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04-05-03等地块调整)修改必要性批前公告
一、公告内容 本次控规调整位于温台沿海产业带临海东部区块南洋区域,调整范围北至东海第六大道单元,西至南洋五路,东至支路四,南至规划支路,调整总用地面积约为15.47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8.63公顷。 二、规划修改原因 2017年经浙江省政府批准设立头门港经济开发区。2021年6月,国务院批复头门港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并定名为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随着台州湾积极技术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对相关市政配套设施的要求也在逐步提升,原《温台沿海产业带临海东部区块南洋区域用海控制性详细规划》已无法满足当下发展需求,因此需对原控规进行做相应的优化调整,完善相应的市政配套以助力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 三、公告时间 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10日 四、意见反馈 如有意见,请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反馈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次公告的内容仅作征求意见用途,不作任何项目的审批依据,规划内容以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批复的最终成果为准。 联系电话:0576- 85885099 联系人:项女士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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