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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关于2025年6月11日拟对沿江沥青型新材料基地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6-11 15 : 16
  • 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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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关于2025611日拟对沿江沥青型新材料基地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沿江沥青型新材料基地项目

    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沿江镇桩头村21-1-3地块

    临海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购置5000型再生一体式环保沥青拌合站及1条沥青仓储加工线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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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车辆和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进行收集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和地面清洗,不排放;目前管网未通,因此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后,近期委托清运至沿江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外排,待污水管网建成后,生活污水纳管至沿江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1、骨料堆棚粉尘:堆场三面封闭并设置顶棚,堆场顶部设置水喷淋设施; 2、骨料仓投料废气、铣刨料投料废气:废气集气罩收集+脉冲式布袋除尘器+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等等。

    固废:一般固废各自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各自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噪声:采取适当的防噪、降噪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611日至2025620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85280107 传真:0576-85280106

    通讯地址:临海市办事大厅环保窗口(317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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