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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制度
临海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临海市人民政府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类别一级目录二级目录三级目录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载体
1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1.公开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依申请公开互联网申请受理网址;
2.列明不予公开情况;
3.依申请公开渠道、联系方式;
4.依申请公开程序、时间调整情况和补正程序 、收费标准;
5.监督救济渠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自信息产生或
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市政府办、各部门、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2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市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3政策文件上级文件

公开国家、省、市等上级相关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
4.《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5.《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112号)
6.《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30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4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1.公开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行政规范性文件要素齐全,包括标题、文号、统一编号、发文机关、发文日期、全文及有效性;
3.提供行政规范性文件网页版式和文件下载功能,至少包括PDF、Word(WPS)等可编辑版本;
4.行政规范性文件关联政策解读。
规范性文件印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市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5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1.公开市直部门印发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行政规范性文件要素齐全,包括标题、文号、统一编号、发文机关、发文日期、全文及有效性;
3.提供行政规范性文件网页版式和文件下载功能,至少包括PDF、Word(WPS)等可编辑版本;
4.行政规范性文件关联政策解读。
规范性文件印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6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
1.公开乡镇(街道)印发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行政规范性文件要素齐全,包括标题、文号、统一编号、发文机关、发文日期、全文及有效性;
3.提供行政规范性文件网页版式和文件下载功能,至少包括PDF、Word(WPS)等可编辑版本;
4.行政规范性文件关联政策解读。
规范性文件印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7政策解读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
1.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
2.解读材料的内容主要包括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适用对象,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解释、新旧政策差异、解读机关(解读人、咨询方式)等,具体根据该政策文件内容确定。
政策解读文字材料在规范性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公开,其他信息在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各政策文件制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8图文解读
公开采用图片图表形式对政策文件作出的相关解释说明。各政策文件制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9其他政策解读
公开通过视频音频、卡通动画、政策直播、简明问答、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形式对政策文件作出的相关解释说明。各政策文件制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0其他文件市政府文件
公开市政府印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1市府办文件
公开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2部门镇街文件
公开市直部门、乡镇(街道)印发的除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各部门、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3规范性文件清理

1.每隔2年公开一次本单位(地区)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包括继续有效、拟修改、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对照清理结果,同步调整原文件对应的有效性;排查转发、引用该文件的同(下)级政府网站,协调清理。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政府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关简介

1.机构概况,公开单位名称、工作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等信息;
2.领导信息,公开领导的姓名、照片、职务、分管工作等;
3.内设机构,公开内设机构的名称、职能、责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4.直属单位或下属机构,公开直属单位或下属机构的名称、职能、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各部门、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5政府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
公开全体会议相关内容及图文、视频等形式的会议直播或回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6市政府常务会议
公开常务会议相关内容及图文、视频等形式的会议直播或回放
按期排列(原则上不得遗漏期数,保密除外)。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7市政府工作会议
公开除全体会议以及常务会议外的其他会议相关内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8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
公开市政府工作报告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9报告图解
公开政府工作报告政策解读信息。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20重点工作进展
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解及执行情况信息。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21规划计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1.集中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信息,及其对应的解读信息;
2.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22专项规划
集中公开专项规划信息,及其对应的解读信息。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23区划规划及空间规划
集中公开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信息,及其对应的解读信息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政府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24计划总结
集中公开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各部门、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25人事信息人事任免
集中公开人事任免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各部门、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26任前公示
集中公开任前公示信息。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各部门、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27招考录用
1.公开事业单位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2.公开专业技术类考试信息;
3.公开其他考试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人力社保局及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28公务员考录
1.集中公开本年度公务员招考公告,含计划、职位表、名额、报考条件;
2.集中公开本年度公务员录用结果,包括各阶段的人员名单(笔试结果、面试结果、体检名单、最终录用人员)。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29重大决策预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公开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包括决策事项名称、计划开始和结束时间、决策承担部门、决策依据、决策涉及的流程等;
2.根据重大决策的属性,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纸质媒体,公布最终的重大行政决策。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各重大决策作出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30意见征集
1.非保密的重大决策,主动向社会公布意见征集公告,公告包括决策草案、起草说明、决策依据、意见征集时间、反馈途径等;
2.意见征集形式应多样,包括网络征集、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
3.意见征集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日,情况紧急下缩短期限应予以说明。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各重大决策作出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31结果反馈
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及相对集中的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关于同类型的意见反馈、无实质性意义的意见反馈,可以进行归纳展示)。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意见反馈在意见征集结束后1个月内公开各重大决策作出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32行政权力权责清单
公开经清理确定的本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可链接至浙江政务服务网对应位置)。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
4.《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
5.《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424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7.《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
8.《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政府办及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33服务清单
公开服务清单(可链接至浙江政务服务网对应位置)。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政府办及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34跑零次清单
公开跑零次清单(可链接至浙江政务服务网对应位置)。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政府办及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35一证通办清单
公开一证通办清单(可链接至浙江政务服务网对应位置)。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政府办及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36最多跑一次清单
公开最多跑一次清单(可链接至浙江政务服务网对应位置)。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政府办及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37双随机、一公开
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相关信息。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各部门、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38行政复议
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各部门、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39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行政执法统计年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各部门、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40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服务指南
集中公开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指南信息,包括事项名称、办理单位、办理时间、办理流程、办结期限、办理依据等。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41办理结果
集中公开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办理结果信息。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42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服务指南
集中公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等信息。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332号)
3.《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43处罚结果
1.集中公开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全文或摘要信息,摘要信息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等内容;
2.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在3个工作日内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并公开说明理由;
3.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在互联网上公开满5年的,应当从互联网上撤下。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44财政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政府预决算信息1.集中公开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信息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6张表)、政府性基金预算(5张表)、国有资本预算(4张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张表)、“三公 ”经费、政府债务(2张表)等,及其对应的文字说明信息(含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2.集中公开人民政府财政决算信息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6张表)、政府性基金预算(5张表)、国有资本预算(4张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张表)、“三公 ”经费、政府债务(2张表)等,及其对应的文字说明信息(含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29号)
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预〔2017〕5号)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45部门、镇街预决算信息1.集中公开各部门财政预算信息,包括收支总体情况表(3张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5张表)、“三公 ”经费,及其对应的文字说明(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政府采购、绩效目标、名词解释等);
2.集中公开各部门财政决算信息,包括收支总体情况表(3张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5张表)、“三公 ”经费,及其对应的文字说明(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结果、名词解释等);
3.集中公开乡镇(街道)财政预决算信息。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各部门、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46政府采购(已链接至浙江政府采购网)
1.公开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信息;
2.公开政府采购实施情况,包括采购公告、中标成交公告、合同信息、投诉与监督检查信息、信用奖惩信息及违法违规处罚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令第65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4.《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
5.《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
6.《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库〔2017〕86号)
7.《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9〕8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47地方债务公开
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包括:
①随同预算公开上一年度本地区、本级及所属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或余额预计执行数),以及本地区和本级上一年度地方政府债券(含再融资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额(或预计执行数)、本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数等;②随同调整预算公开当年本地区及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等。
1.《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
2.《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预〔2018〕34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48直达资金使用管理信息
公开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相关政策文件、工作推进及总结情况。1.《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财预〔2020〕56号)
2.《财政部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财办〔2020〕29号)
3.《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直达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财办预〔2020〕 111号)
4.《财政部关于加强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的通知》(财监〔2020〕 13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49招投标
公开审批核准信息、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合同订立信息、合同履行及变更信息、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澄清、修改、暂停、终止招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澄清或者修改的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负责管理的部门分别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50专项经费
1.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
2.公开财政专项资金清单,包括资金项目名称及金额等;
3.公开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
2.《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意见》(财预〔2011〕27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直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51价格和收费
1.公开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动态监测信息;
2.公开重要商品、服务收费标准和收费批复信息。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
2.《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52行政事业性收费
全面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包含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711号)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53民生信息教育信息政策文件公开各类教育政策文件。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68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54财务信息1.财务管理及监督办法;
2.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3.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55义务教育1.公开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情况(包括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情况、义务教育发展规划信息);
2.公开教育统计数据(包括学校数据、在校生数据、教师数据、办学条件数据、县级汇总数据);
3.公开义务教育学校名录(包括学校名称、学校地址、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办公电话)。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56教师管理1.教师培训(包括教师培训政策文件、培训项目组织实施通知);普通话培训及测试(包括开展普通话培训、测试的通知、测试结果查询)。
2.教师资格认定(包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参加体检时间、医疗机构名单、体检合格标准、认定结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方式、常见问题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政策及流程);
3.教师公开招聘(包括教师招聘计划和公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特岗教师招聘(包括岗位设置管理政策、条件、程序等、特岗教师招聘文件及招聘公告、初审结果、笔试成绩、资格复审结果、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进入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最终聘用结果);
4.教师行为规范(包括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及违规处理办法、对教师有严重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行政处罚信息);教师评优评先(包括优秀教师的表彰、奖励等行政奖励信息公示、任教30年乡村教师以上教师申请荣誉证书相关政策);
5.教师职称评审(包括评审政策、评审通知、学校拟推荐人选名单、评审结果、最终结果);
6.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包括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实施时间、补助范围、发放对象、补助档次标准、发放情况);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57民办教育1.民办学校办学基本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办学许可证、办学规模、联系方式、招生范围、收费)
2.民办学校设立、变更、终止等事项行政审批、备案信息(包括法律依据、办理流程、审批结果)
3.日常监管信息(包括年检指标、年检程序、年检结果、行政处罚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58招生考试1.学校介绍(包括办学性质、办学地点、办学规模、办学基本条件、联系方式等);
2.招生政策(包括随迁子女入学办法、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等特殊需求的政策解读等);
3.招生计划
4.招生范围
5.招生结果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59重要政策执行情况1.控辍保学(包括“一县一策”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进展情况(含义务教育学生失学、辍学的总体情况,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总体就学情况)、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
2.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包括有关政策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组织机构和职责,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箱、供餐企业、托餐家庭名单;学校食堂饭菜价格、带量食谱、学校膳食委员会名单、学校管理人员陪餐情况、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供餐企业(单位)配套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责任人、供餐方签约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学校体育评价(包括学校体育工作自评结果(体育课、体育训练、体育比赛、体育教师、体育场地、条件保障等);学校体育发展年度报告(重点反映体育教学改革、体育教师配备、体育经费投入和体育场地设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等方面的情况))
4.学校美育评价(包括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结果(艺术课程、艺术活动、艺术教师、条件保障、特色发展及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等);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重点反映艺术课程建设、艺术教师配备、艺术教育管理、艺术教育经费投入和设施设备、课外艺术活动、校园文化艺术环境、重点项目推进以及中小学实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制度等方面的情况))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60教育督导1.机构队伍(包括督导部门组成、督学名单);
2.学校督导评估(包括年度督导工作计划内容、责任区划分和责任督学名单、责任督学日常督导事项、学校督导评估的办法、指标体系、督导评估报告);
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包括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关政策文件、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年度工作计划等、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自评方案及结果、省级教育督导机构对县进行督导评估的工作安排、评估结果、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对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县进行认定的结果、报告)。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61学生资助1.学籍管理(包括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转学相关政策及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适龄儿童延缓入学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学籍证明、毕(结)业证书遗失办理学历证明确认);
2.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包括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3.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62校园安全1.校园安全管理法律法规、配套管理制度;
2.学生住宿、用餐、组织活动等安全管理情况;
3.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应对情况、调查处理情况;
4.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政策规定及申请流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63户籍管理(已链接至政务服务网)户口注销公开出境注销户口、死亡注销户口、宣告死亡注销户口、加入外国国籍或在国外定居注销户口服务指南(包括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64户口登记公开国内出生户口登记、国外出生户口登记、退役军人恢复户口登记、市外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居民户口簿的申领、换领、补领服务指南(包括服务对象、办件类型、办结时限、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65户籍事项证明公开户籍事项证明服务指南(包括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66户口迁入公开市外夫妻投靠落户、市外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市内夫妻投靠落户、市内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市内老年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市内住址变动落户、市内无合法稳定住所挂靠落户、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有合法稳定就业落户、收养登记落户、港、澳、台居民回内地(大陆)定居落户、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落户(迁入原籍地或现家庭所在地)、华侨回国定居落户、人才引进落户服务指南(包括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67户口迁出公开户口迁往省外、大中专院校应届学生毕业户口迁出(入学前未迁入高校的,毕业时直接迁往就业地)、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户口迁往学校、大中专院校学生在学期间户口迁移(退学、转学、肄业)服务指南(包括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68变更业务公开户主变更、姓名变更、性别变更、出生日期更正、文化程度变更、婚姻状况变更、兵役状况变更、服务处所变更服务指南(包括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69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救助政策公开政策法规文件(包括《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令第649号)、本市配套政策法规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
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
4.《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
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15〕30号)
7.《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68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70监督检查1.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
2.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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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城乡低保1.政策法规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3.审批信息(包括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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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特困人员救助1.政策法规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供养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3.审批信息(包括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73临时救助1.政策法规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3.审核审批信息(包括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名单、救助金额、救助事由)。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74残疾人福利公开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补贴标准、福利补贴发放结果等信息。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75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公开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补贴标准、福利补贴发放结果等信息。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76养老服务养老服务通用政策1.国家和地方层面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文件名称、文号、发文部门);
2.养老服务通用政策(扶持政策措施名称、扶持对象、实施部门、扶持政策措施内容和标准);
3.养老机构投资指南(本区域养老机构投资环境简介、养老机构投资审批条件及依据、养老机构投资审批流程、养老机构投资审批涉及部门和联系方式)。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77养老服务业务办理1.公开养老服务扶持补贴办事指南(包括养老服务扶持补贴名称(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依据、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对象、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申请条件、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内容和标准、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方式、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样式、办理流程、办理部门、办理时限、办理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2.公开老年人补贴办事指南(包括老年人补贴名称(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等)、各项老年人补贴依据、各项老年人补贴对象、各项老年人补贴内容和标准、各项老年人补贴方式、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办理流程、办理部门、办理时限、办理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78行业管理公开养老机构备案结果信息、养老服务扶持补贴结果信息、老年人补贴申领和发放情况信息、养老机构评估信息、民政部门负责的养老机构行政处罚信息(处罚信息可链接至政务服务网)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79稳岗就业政策文件公开就业政策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人力社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80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信息公开面向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包括活动通知、活动时间、参与方式、相关材料、活动地址、咨询电话)。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人力社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81就业创业公开各项就业创业资金使用情况,包括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等。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人力社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82就业创业服务指南
(可链接至政务服务网相应页面)
1.公开岗位信息发布(要素包括:招聘单位、岗位要求、福利待遇、招聘流程、应聘方式、咨询电话);
2.公开求职信息登记(要素包括:服务对象、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3.公开市场工资指导价信息发布(要素包括: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相关说明材料、咨询电话);
4.公开职业培训信息发布(要素包括:培训项目、对象范围、培训内容、培训课时、授课地点、补贴标准、报名材料、报名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5.公开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要素包括: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提交材料、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服务内容等);
6.公开失业登记、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申领、创业补贴申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要素包括:对象范围 、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人力社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83社会保险参保服务公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和待遇申领、申请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信息变更(要素包括:服务对象、办件类型、办结时限、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3.《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
4.《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人力社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84失业一件事联办公开失业一件事联办(要素包括:服务对象、办件类型、办结时限、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人力社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85工伤保险公开工伤认定申请(要素包括:服务对象、办件类型、办结时限、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人力社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86常用服务公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要素包括:服务对象、办件类型、办结时限、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人力社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87退休服务公开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联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要素包括:服务对象、办件类型、办结时限、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人力社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88其他服务公开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要素包括:服务对象、办件类型、办结时限、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人力社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89社保查询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人力社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90生态环境行政许可1.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包括受理环节、拟决定环节、决定环节);
2.公开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包括企业或单位关闭、闲置、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的核准结果、企业或单位拆除、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审批结果、企业或单位拆除闲置海洋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的审批结果);
3.公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包括受理环节、拟决定环节、决定环节、送达环节)。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68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5.《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34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91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命令1.公开行政处罚流程(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处罚执行情况:同意分期(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强制执行申请书等);
2.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公开);
3.公开行政强制决定:查封、扣押决定书(全文公开);
4.公开行政命令: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全文公开);
5.公开行政奖励(包括奖励办法、奖励公告、奖励决定)。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92行政管理1.公开行政奖励(包括奖励办法、奖励公告、奖励决定);
2.公开行政确认(包括1.运行环节:受理、确认送达、事后监管2.责任事项);
3.公开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包括1.运行环节:受理、审理裁决或调解、执行2.责任事项);
4.公开行政给付(包括1.运行环节:受理、审查决定、给付、事后监管 2.责任事项);
5.公开行政检查(包括1.运行环节:制定方案、实施检查、事后监管2.责任事项)。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93其他行政职责1.重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包括重大建设项目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情况、重大建设项目落实生态环境要求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情况;
2.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按要求公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限,受理投诉举报途径,督察反馈问题受理投诉、举报查处情况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3.生态建设(包括1.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示范户创建情况2.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情况3.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4.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信息5.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相关信息);
4.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94公共服务事项1.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业务咨询函
2.生态环境主题活动组织情况(1.环保公众开放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 2.参观环境宣传教育基地活动开展情况 3.在公共场所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 4.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 5.开展生态、环保类教育培训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
3.生态环境举报、咨询方式(电话、地址等);
4.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信息;
5.重点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总量控制、污染防治等信息,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情况监管信息;
6.公开重点生态环境举报、信访案件及处理情况;
7.公开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发布(包括水环境质量信息(地表水监测结果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实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和PM2.5浓度、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结果);
8.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环境统计年度报告;
9.重污染天气预警。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95市政服务城市燃气管理公开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包括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法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96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1.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2.依附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及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3.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公开以上事项的相关信息,包括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法定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97城市园林绿化管理1.城市园林绿化行政审批(对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砍伐城市树木,迁移古树名木,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等审批事项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法定依据、受理机构、办理结果);
2.城市园林绿化行政处罚(对违规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砍伐城市树木迁移古树名木等城市绿化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内容、处罚依据、处罚流程和实施机关。对城市绿化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结果)。
1.《城市绿化条例》(国令第10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3.《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令第412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98城市供水、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1.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2.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3.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公开以上事项的相关信息,包括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法定依据)。
1.《城市供水条例》(国令第158号)
2.《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令第641号)
3.《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99乡村振兴政策文件公开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文件信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00乡村振兴相关信息公开乡村振兴相关工作进展信息。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01涉农涉渔补贴政策文件公开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渔业资金补助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一号)
2.《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农(2017)43号)
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41号)
4.《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8〕13号)
5.《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
6.《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
8.《“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农科教发〔2017〕2号)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02申请指南
(可链接至政务服务网)
公开农机购置补贴、耕地地力保护、高素质农民培训、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渔业资源养护资金、减船转产资金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03补贴结果公开农机购置补贴、耕地地力保护、高素质农民培训、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渔业资源养护资金、减船转产资金补贴结果。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04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和使用信息。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68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文广旅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05购买服务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绩效评价结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文广旅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06文化遗产保护公开文化遗产保护信息。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文广旅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07文博单位体育场馆名录公开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和博物馆名录、体育场馆名录。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文广旅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08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公共文化领域行政权力信息)
1.公共文化领域办事指南;
2.公共文化领域行政权力运行结果信息(已设置端口链接至政务服务网)。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市文广旅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09公共服务公开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群众文化活动、展览讲座信息,包括(1.机构名称;2.开放时间;3.机构地址;4.联系电话;5.临时停止开放信息。)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文广旅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10卫生健康国家免疫规划信息、传染病疫情及防控1.公开国家免疫规划;
2.公开全市预防接种管理工作情况。
3.公开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情况,传染病及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监测情况,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和管理情况等信息。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68号)
3.《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发〔2014〕2号)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588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11医疗机构信息公开医疗卫生机构名称、机构地址、机构类别、机构级别、机构等次、经营性质等。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12居民健康素养和健康行为监测及健康科普1.公开居民健康素养和健康行为监测结果信息;
2.公开全市卫生计生、公众健康教育,针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农村、工矿企业等重点市域的专项健康科普等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13医疗救助1.政策法规文件(包括国家、省、市和本市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2.救助程序(包括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3.救助结果(包括救助对象以及实施情况)。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14水利领域政策文件水利领域政策文件及相关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15公共服务1.业务办理:主要业务工作的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办事时间、地点、部门、联系方式及相关办理结果;
2.水利规划:本区域的水利领域专项规划、流域规划和区域规划。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行政许可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其他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16水利管理1.水资源管理与保护: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定期发放取水许可证的情况;
2.运行管理: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
3.河湖管理(包括1.县、乡两级河湖长名录,包括河湖长姓名、担任职务、责任河湖名称和范围、联系电话等;2.河湖管理范围);
4.水土保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的范围,禁止开垦的陡坡地的范围。
1.《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4.《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
5.《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
6.《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7.《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
8.《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17监督管理1.水利安全生产监督:包括安全生产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件地址等网络举报平台,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2.“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包括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5.《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水利局、供水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18水旱灾害防御1.公开洪水预警信息、干旱预警信息;
2.公开山洪灾害预警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或按照行业有关规定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19公共资源配置征地补偿与拆迁安置法规政策公开征地补偿与拆迁安置相关政策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令第590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20土地征收公开征地方案公告;征地知识;征地审批;一书四方案;征地告知书等。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21安置补偿公开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等。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22保障性住房政策法规公开住房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包括文件名称、文号、发布部门、发布日期、实施日期、正文)。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60号)
3.《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第162号)
4.《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
5.《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
6.《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资〔2018〕106号)
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
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号)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10.《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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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规划计划1.中长期规划(住房保障规划(可选项)、保障性住房专项规划);
2.年度计划(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开工套数、基本建成套数;年度计划项目:项目名称、建设地点、总建筑面积、住宅面积、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3.保障性住房进展信息(在建项目进展情况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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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公告公示1.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公示、经适房公租房咨询投诉电话等。
2.公开相关住房救助及补贴结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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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自然资源公共服务公开政策文件(本级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台的自然资源政策文件及相关解读)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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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1.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包括地块基本情况、公示期、联系方式等。)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行政划拨批后公告(包括用地单位、地块位置、土地用途、批准文号、批准日期、划拨面积等。)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2.《自然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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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规划许可1.竣工规划核实批后公告(包括证件编号、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办结日期等。)
2.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后公告(包括证件编号、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办结日期等。)
3.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后公告(包括证件编号、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办结日期等。)
4.选址意见书批后公告(包括证件编号、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办结日期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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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用地审批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1.国有土地划拨用地批前公示(包括地块基本情况、公示期、意 见反馈方式、联系方式等。)
2.征地管理政策;
3.征地法定公告;
4.征地工作程序;
5.征地申报批准相关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土地管理法》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
4.《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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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矿产资源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1.出让公告:包括出让人和矿业权交易平台的名称、场所;出让矿业权的简要情况;投标人或竞买人的资质条件;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拍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登记的起止时间及方式等;
2.出让结果:包括中标人或者竞得人的名称、场所;成交时间、地点;中标或者竞得的勘查区块、面积、开采范围的简要情况;矿业权成交价格及缴纳时间、方式;
3.转让公示:包括转让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场所;项目名称或矿山名称;受让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场所;转让矿业权许可证号、发证机关、有效期限;转让矿业权的矿区(勘查区)地理位置、勘查成果情况、资源储量情况等;转让价格、方式等;
4.预警预报:地质灾害类预报信息;
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制定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2.《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17〕7号)
3.《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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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海域公示公告1.拟出让用海公示(包括拟出让宗海名称、出让人、出让宗海位置、用海类型、用海方式等);
2.出让成交公告(包括宗海名称、宗海位置、出让面积、用海类型、出让年限等);
3.挂牌出让公告(宗海编号、坐落、出让面积、用海类型、出让年限、起始价、加价幅度等)。
1.《海域使用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令第711号)
3.《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国海发(2006)27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6.《拍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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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国土空间规划编制(1)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包括:
1.批前公示:规划草案(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2.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可同时采用公众易懂的多样化形式进行规划编制成果内容的公布公示
(2)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内),包括: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3)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包括:
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4)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包括: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5)村庄规划,包括;
批前公示:规划草案(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批后公布: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文本及图件(涉密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1.《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32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速递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纾困帮扶企业相关政策,如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等政策及解读。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30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33最新消息公开企业纾困相关工作进展,如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等信息。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34企业办事入口公开企业纾困、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办事指南信息。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35危旧房改造政策文件公开农村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文件,包括文件分类、生成日期、标题、文号、有效性、关键词和具体内容等。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通知》(建村〔2019〕83号)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建村[2017]192号)
5.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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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计划实施1.任务分配:及时公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农户名单;
2.组织培训: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文件。
3.及时公开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及工作进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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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补助资金分配发布农村危房改造及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分配清册、分配结果信息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38公共监管灾害事故救援政策文件公开与救灾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政策文件;救灾领域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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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备灾管理1.公开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信息,包括社区分布情况(其具体位置、创建时间、创建级别等);
2.公开灾害信息员队伍信息,包括区乡两级灾害信息员工作职责和办公电话;
3.公开预警信息,气象、地震等单位发布的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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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灾害救助及款物管理1.公开灾情核定信息;
2.公开救助审定信息,自然灾害救助(6类)的救助对象、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及时限等;
3.公开救助款物通知及划拨情况;
4.公开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确定;
5.公开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
6.公开年度捐赠款物信息以及款物使用情况;
7.公开年度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等使用情况;
8.公开防灾减灾救灾其他相关动态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41工作动态公开工作信息,防灾减灾救灾其他相关动态信息;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信息;避灾安置场所建设情况。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42减税降费政策法规税收法律法规、税收规范性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43纳税服务1.纳税人权利和义务;
2.A级纳税人名单、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信息;
3.办税地图、办税日历、办税指南。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44行政执法1.权责清单、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公示、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公示;
2.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告、委托代征公告。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
3.《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
4.《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3号)
5.《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
7.《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5〕557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45食品药品监管食品药品规划标准公开食品药品领域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信息。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12届第2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3.《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食药监法〔2017〕125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46食品安全信息服务公开食品药品监督检查信息,包括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由区级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47药品安全信息服务公开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由区级组织的医疗器械抽检信息。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48行政处罚
(已链接至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平台)
公开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药品监管行政处罚、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包括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市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49城市综合执法(已链接至政务服务网)
公开工程建设管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绿化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公用管理、违法建设、物业管理行政执法信息,包括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执法程序或行政强制流程图、执法依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咨询、监督投诉方式、处罚决定、救济渠道。1.《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424号)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50安全生产政策文件公开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部门和地方规章、其他政策文件、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51依法行政
(已链接至政务服务网)
行政许可(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行政处罚(办理行政处罚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级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办理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52行政管理1.隐患管理(重大隐患排查、挂牌督办及其整改情况,安全生产举报电话等);
2.应急管理(承担处置主责、非敏感的应急信息,包括事故灾害类预警信息、事故信息、事故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应对结果等);
3.黑名单管理(列入或撤销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的企业信息,具体企业名称、证照编号、经营地址、负责人姓名等);
4.事故通报(1.事故信息:本部门接报查实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简要经过);2.典型事故通报:各类典型安全生产事故情况通报,主要包括发生时间、地点、起因、经过、结果、相关领导批示情况、预防性措施建议等内容;3.事故调查报告:依照事故调查处理权限,经批复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5.安全生产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
6.监管执法信息(1.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管执法抽查结果、查处情况;2.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7.动态信息(1.业务工作动态;2.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动态);
8.安全生产预警提示信息(1.气象及灾害预警信息;2.不同时段、不同领域安全生产提示信息)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公开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53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法律知识普及服务、推广法治文化服务、对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1.《律师法》
2.《公证法》
3.《人民调解法》
4.《法律援助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6.《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
7.《浙江省人民调解条例》
8.《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
9.《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10.《浙江省“七五”普法规划》
自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54律师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业务行为的处罚自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55法律援助1.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2.对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律师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或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处罚。
自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56基层法律服务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许可
2.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3.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自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57人民调解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自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58法律查询服务1.法律法规和案例检索服务
2.法律服务机构、人员信息查询服务
自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59法律咨询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咨询服务自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60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自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61审计信息
1.公开年度财政审计和专项审计计划安排等;
2.公开上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公告,包括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3.公开上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62招商引资
公开招商引资相关政策措施及工作落实情况。《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投资促进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63市场监管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转发最新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办发〔2021〕12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64知识产权保护公开知识产权保护相关信息。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65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服务信息批准服务信息公开重大建设项目领域涉及的服务指南信息,包括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9〕9号)
实时公开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66实施与批准流程批准结果信息1.公开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投资类)、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投资类)、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结果(投资类)、项目核准结果、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投资类)、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投资类)、节能审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投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部门联办)、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招标事项审核批准结果、取水许可审批相关信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结果(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洪水影响评价等涉水事项审批结果;
2.公开以上事项审查结果、批复时间、批复单位、批复文号、项目名称、项目统一代码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发改局等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67招标投标信息公开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定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备案情况、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或公管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68征收土地信息公开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用地批准文件、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69重大设计变更信息公开项目设计变更原因、主要变更内容、批准单位、变更结果等。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发改局等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70施工有关信息1.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人员、审查结果、审查时限,项目法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等;
2.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开工时间、工期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具体项目主管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主管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71质量安全监督信息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具体项目主管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72竣工有关信息竣工验收时间、竣工验收结果、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等;交付使用时间,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审计结论、财务决算金额等。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具体项目主管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73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公共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74责任分解公开民生实事项目的责任分解情况。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75评价公开民生实事项目的评价信息。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76进展公开民生实事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77历年项目公开历年民生实事项目信息。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78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政策文件公开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相关政策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79进度跟踪公开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工作进展情况。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80《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
公开政府工作报告的执行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81应急管理应急预案
公开突发事件总体预案、事故灾害类预案、社会安全事件类预案、自然灾害类预案和公共卫生事件类预案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82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公开事故灾害类、社会安全事件类、自然灾害类和公共卫生事件类预警信息。
2.公开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与应对结果等。
及时公开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83统计信息法律规范和制度
1.公开统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公开统计领域相关规范性文件;
3.公开开展统计调查工作中执行的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主要内容;
4.公开开展统计调查工作中执行的地方统计调查制度的主要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国令第681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84统计数据统计信息按国家规定对外发布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数据和重要统计调查相关数据信息。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85统计分析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服务业运行情况、消费品市场运行、经济运行等统计分析。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86统计公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经济普查、 农业普查、人口普查等市级统计公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87统计年鉴市级统计年鉴。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88统计数据
(已链接至数据浙江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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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统计执法监督
1.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统计“双随机”抽查名单和结果;
3.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失信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1号)
5.《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第21号)
6.《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424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
8.《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国统字〔2017〕102号)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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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建议提案人大代表建议
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全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各部门、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91政协委员提案
公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全文。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各部门、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92年度办理情况
公开年度人大建议办理总体报告及年度政协提案办理总体报告。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各部门、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93审计监督审前公告
公开审计相关信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94结果公告
公开上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公告,包括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95整改报告
公开上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96新闻发布

公开新闻发布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97村(居)务公开

公开乡镇(街道)各村(居)(社区)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98广播电视法律规范和制度
1.有关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的法律;
2.有关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的行政法规;
3.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机构涉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的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市文广旅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199行政许可
(可链接至管理服务)

团体、企事业单位设立非行政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审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审批;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建设及验收审核。
(公开要素包括:服务对象、办件类型、办结时限、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
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 2017年修订)
2.《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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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行政处罚
(可链接至处罚结果信息)

广播电视领域各类行政处罚信息(包括:1.主体信息;2.案由;3.处罚依据;4.处罚结果)。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2017年修订)
2.《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
3.《境外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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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旅游领域法律规范和制度
1.法律法规;
2.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3.本地旅游发展规划文本。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3.《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文化和旅游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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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公共服务
1.A级旅游景区基本情况(包括:1.本地A级旅游景区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所在地、等级及评定年份;2.本地A级旅游景区的服务信息,包括景区开放时间、联系电话及临时停止开放信息;3.本地A级旅游景区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基本信息,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名称、等级及评定年份);
2.旅行社名录(包括:旅行社名称、地址等基本信息);
3.旅游厕所建设情况(包括:旅游厕所建设数量及厕位数量);
4.旅游提示警示信息(包括:1.旅游安全提示信息;2.旅游消费警示信息;3.文物保护提示信息);
5.旅游安全应急处置信息(包括:1.旅游应急保障组织机构及职责;2.旅游应急保障工作预案;3.旅游应急响应、热点问题处置情况);
6.旅游市场举报投诉信息(包括:受理旅游市场举报投诉的途径和方式);
7.文明旅游宣传信息(包括:1.文明旅游宣传主题及活动信息;2.旅游志愿服务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3.《旅行社条例》
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
5.《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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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监督检查
1.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素包括:抽查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部门、抽查方式);
2.对旅行社的随机抽查;对导游的随机抽查;对在线旅游经营者 的随机抽查(要素包括: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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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行政处罚
对旅行社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对导游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对在线旅游经营者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要素包括:主体信息、案由、处罚依据、处罚条件、处罚程序、处罚结果)。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3.《旅行社条例》
4.《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5.《旅游安全管理办法》
6.《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管理办法》
7.《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8.《导游管理办法 》
9.《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
10.《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11.《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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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工作动态
公开旅游领域工作动态类信息。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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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新闻出版版权行政许可
(可链接至政务服务网相应页面)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审批、电影放映经营许可、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审批、电影发行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要素包括服务对象、办件类型、办结时限、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3.《出版管理条例》
4.《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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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行政处罚
(可链接至政务服务网相应页面)

新闻出版版权领域各类行政处罚信息。
(要素包括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结果、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1.《出版管理条例》
2.《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3.《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6.《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
7.《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8.《复制管理办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11.《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12.《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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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交通运输政策信息
公开上级文件、市部门文件(要素包括:文号、发布机构、成文日期、正文内容等)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209行政许可
(可链接至政务服务网相应页面)

公开交通运输领域各类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及办理结果信息。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210行政处罚
(可链接至政务服务网相应页面)

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211其他信息
公开交通运输相关信息动态。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212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1.部门、乡镇(街道)及政府年报在政府建设专栏集中公开;
2.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3.配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材料,并相互关联。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
部门、乡镇(街道)1月31日之前公开,区政府2月20日之前公开市政府办、各部门、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213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14部门公开平台链接







215街道公开平台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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